小說:人魚(中)


【明慧網2002年11月11日】(接上文)我永遠記得那一天。初一的第一個學期,加上暑假的補課,我們已開學有一個月,同學之間彼此也已熟識。毫無意外的我當選為班長,正在我以為三年的初中時光會和以前一樣的時候,她出現了。

那一天是下午週末大掃除,她來認班。班主任將她領到班上,在夕陽的照射下,她靜靜的站在講台上。帶著十二歲少年很少有的成熟與憂鬱,靜靜的站在那裏。一身白色休閒服,很帥的一頭短髮。健康的膚色,秀氣的臉龐上一對濃濃的眉毛,狹長的眼睛裏流露出的是一種無謂的目光。在那一瞬間,我的心中不由的暗讚了一聲:好特別的男生。

是的,她是女生,但在一開始所有的同學都認為她是男生。不僅因為她1.72的身高,更因為她所具有的氣質。冷冷的淡淡的。在那個酷哥當道的年代,她的出現讓我們這些情竇初開的女生一陣心喜。她向全班同學鞠了一下躬,說自己叫「任宇」。任宇,如果她是男生,也許今天的我不一定如此的在意她;如果她和大多數女生一樣,也許我們還有可能成為好朋友。她的容貌如果作為男生可以說帥氣,但如果作為一個女孩子則只能說是清秀。可就是這樣一個毫不出眾的女孩子,奪去了所有人的注意。我所上的初中是全市的重點,我們班又是重點班,可以說班裏的所有同學在小學都不是泛泛之輩,成績都是出類拔萃。只有她例外。沒經過分班測試就到了我們這個全市最好的班級。只因為她的家世。全市首富的女兒,頂著這樣一個光環她甚麼都不用做就可以引起所有人的注意,更何況她本身又是那樣的不同。

「對不起、對不起,路上有點事情耽擱了。」門被推開,我一直期待的對像終於出現了。我站起身,激動的看著她。她,變了。但這種變化絕不是王娜、劉全的那種變化。十幾年前她出現在眾人的面前是帶著憂鬱與冷淡,現在則是超然。是的,超然。十年來,時間對她真是仁慈,除了氣質的轉變外,沒在她的身上留下任何痕跡。她的身形依然消瘦,眼睛依然明亮,皮膚依然光滑,這些絕不是刻意保養出來的。

「任宇,我說你可真不夠意思,老同學好久不見,你居然還來晚了。」
「是我的錯,對不起大家了。我先自罰一杯。」
「只一杯,這也太少了吧,最少要三杯!」王亮不依道。「對對,最少要三杯!」身邊的王娜也跟著起哄。
「算了,咱還沒吃飯,喝太多酒對身體不好。」我開口阻攔,這桌飯我的目的並不是吵鬧與敘舊。
「看在班長的面子上就饒了你。一杯就一杯吧。」
「還是班長好。」任宇笑了笑。「善良的人最美麗,要不咱班長就漂亮了?」
「對你,我想可能很少會有女孩子不善良的。幸虧你不是男人,否則不知要有多少女人遭殃。」劉全嘆到。不錯,任宇明明是女生,卻異常的得女孩子的青睞。在初一的第一學期,不知有多少不明真相的外班女生送給她過情書。也許就是因為不勝其煩,她留起了長髮,這才杜絕了別的學校的女生放學後等到我們學校門口只為了看她一眼的現象。

菜,一道一道的上來了。我一反剛才的沉默,對王亮他們提出來的問題有問必答,在他們的感歎聲、羨慕聲中我異常的興奮。這些話我當然不是第一次聽到,但在別人那裏我早已聽的麻痺,而今天,因為她在這裏,我十年等待的就是這一刻。「那這樣說,班長手中的股份不是僅次於董事長了嗎?」身邊的王娜發出驚訝聲。我得意的一笑,看了眼對面的任宇。她的眼中並沒有我所期望的妒忌與羨慕,甚至連一點變化都沒有。只是嘴邊含笑地看著我們。她這份笑容刺激了我,幾乎是想也沒想的我衝口說道:「任宇,任伯伯還好吧?」我知道這話很沒有風度。果然,四週突然靜了下來。本來在吵鬧的張明、劉全都停了下來。這話,實在不應說出口。但我不後悔。我討厭任宇那笑容。淡淡的、超然世外的,彷彿我們所說的都不值得一提。我的成功、我的努力,我的一切彷彿甚麼都不算。

「哦,他還好,身體健康、心情愉快。」對!就是這該死的口氣,明明我問了一件這麼不該問的事情,明明在別人看來很是丟人的問題,她卻能不當一回事。「任伯母呢?」我知道自己有點歇斯底里,但我就是忍不住。十年了,自從她突然放棄中考,使我喪失了最後一絲戰勝她的機會後,我等今天已經等了十年了。

「她也很好。你的父母呢?」「哦!他們呀,自我把他們接到北京,他們二老就閒不住,老是往外跑,全國各地都快跑遍了,這不,湊西部大開發的熱鬧到銀川去了。」我得意地說,心想:到處旅遊不僅要有很好的體力,更要有充足的金錢。三十年風水輪流轉,當年,你父親是本市有名的首富,任百萬,你可以放棄中考,可以在我們寒窗苦讀之時遊山玩水,今天呢?一個政治犯的女兒?一個勞教犯的後代?聽劉全說,三年前她就有一男友準備結婚,但,就是因為他的父親兩人只有告吹。一個失去愛情、沒有工作、家世沒落的人怎麼能和我相比。想到這裏,我的心裏舒服了很多。

「嗯!老年人到處跑跑對身體好。」點點頭,任宇贊同的說道。聲音裏依然沒有我所期望的羨慕。
「是啊,是啊,老年人不能在家歇,否則……」氣氛再次活絡了起來,但因為受了我前兩句話的影響,這頓飯幾乎是有些匆忙地結束了。我知道因為我剛才的話使得劉全他們以為我盛氣凌人,這次回鄉是為了炫耀,但我不在乎。我是為了炫耀,雖然炫耀的對像只有一個。

「任宇,你搬家了嗎?」當年任家那棟三層小洋樓不知羨煞了多少人。現在呢?隨著家世的沒落,那房子估計也易主了吧,只是不知是否賣的出去。如果還沒有賣掉,我是很想買過來。「搬了,那房子太顯眼。」「哦,賣掉了嗎?」「還沒。班長要不要到我家去坐坐?」

在我的刻意下,其他人都走了,只剩下我和任宇。「好啊。」雖然她只是客氣,但卻正中我下懷。「你是開車過來的嗎?」明知不太可能,我仍有些惡毒的開口詢問。「哦,我騎自行車。班長開車嗎?」真的,我開始有些懷疑任宇的年齡。今天一個晚上我都在針對她,她竟毫無知覺,彷彿是一個純真的小女孩不知人間險惡。「那,把你的車,放在我的後備箱吧。」一般一個同學會就是一個比拼會,哪怕再沒有能力的人,也會打腫臉充胖子。就像今天,可以說除了任宇,每個人的穿著都是名牌,雖然王娜他們穿的只是大眾名牌,但也算拿的出來。剛才回去的時候每個人也都是打「的」。而任宇,她竟然騎輛自行車!她非得如此顯示自己的與眾不同嗎?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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