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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大法弟子劉俊華被劫持在當地看守所並遭酷刑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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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0月20日】劉俊華,男,36歲,原黑龍江省三江食品公司經警,99年9月7日與愛人進京上訪,被佳木斯東風分局非法判勞教兩年,關押在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

2000年11月3日,他與另外十名大法弟子用強大的正念衝出魔窟,此舉震懾了邪惡。從此他們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2001年10下旬,劉俊華與其他同修去密山等地,被所在地惡警抓捕,非法關押在密山市看守所。在被關押期間,他拒絕邪惡的任何要求,以絕食抗議迫害。在關押到22天時,被查出身份,由佳木斯東風分局派人接回,於次日移交給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在這期間,家人多次要求探試並提出保外就醫,均遭到勞教所的拒絕。該大法弟子用強大的正念,於絕食抗議的第44天,堂堂正正走出了勞教所,又回到了正法洪流之中。

今年4月9日晚,佳木斯全市大搜捕,劉俊華從外面回家時,被東風分局及南衛派出所惡警堵在家門口,強行搜身,從他身上搜出洪法不乾膠及當日下載的明慧網等大法資料,並從其身上搜出家裏鑰匙強行開門,進屋就開始抄家,搜走大法書籍、光盤、錄音帶、影碟機、隨身聽、手機、傳呼機及現金等,其中有一部手機被現場的一名幹警偷走,當劉的愛人發現手機不見時,要求查找是誰偷了,他們誰也不承認。在沒能查明手機丟失一事時,警察強行把劉俊華及其愛人和另一同修(該大法弟子來劉家串門)從家中帶到南衛派出所。當晚把其愛人及另一同修送回家,將劉送往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被關押期間,該大法弟子表現出了一身正氣,不配合邪惡的審問,再一次用絕食抗議邪惡的迫害。邪惡之徒想方設法搜集他的材料,欲將其判刑,因證據不足,又將他送往勞教所。

在劉俊華被關押期間,和他有聯繫的一同修被惡警抓捕,因在酷刑面前沒有承受住,把劉做大法工作的一些情況給說了出來。邪惡之徒一看可找到證據了,又將劉俊華從勞教所提回到看守所關押,對其刑訊逼供。

十一前,東風區法院對劉俊華進行了非法開庭審理,因劉全盤否定了邪惡的安排及全市大法弟子幫他發正念,使得法庭無法繼續審理,宣告休庭。

現在劉俊華仍被關押在佳木斯看守所,希望看到此消息的善良的人們給予幫助,使他早日恢復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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