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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茅家山女子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部份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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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月4日】我是2000年12月9日因到天安門廣場去講清真相打橫幅被送回重慶市茅家山女子勞教所非法判一年勞教。我們不服,因為我們沒有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所以我們進去後通過寫「覆議書」,找隊長談話,不報數、不穿所服等行為以示我們不該勞教,因為我們在做最善最好最神聖的事。所以我們從不承認強加給我們的罪名。但是在女子勞教所二中隊,由於我們的不服從卻遭來了很多迫害,特別是惡警劉xx指使獄中的犯人打大法弟子,並揚言只要不打腫臉部就行。記得有一天早晨集合時,我們背「論語」,劉xx在隊列前暗示犯人們大打出手。這時劉xx跑到樓上高喊誣蔑師父的口號。維護大法是我們每一個大法弟子的的責任,決不能讓邪惡之徒如此猖獗。大法弟子們不畏強暴,紛紛起來維護大法,窒息邪惡。犯人們一擁而上,從我身後抓住我的頭髮把我打倒在地,七、八個犯人用腳亂踢,好幾根肋骨被打傷,上肢活動困難,晚上痛得無法睡覺,兩個多月後才恢復。

自元月三十日中央台推出「自焚偽案」後,邪惡之徒更是瘋狂地對我們進行迫害。每天由三個犯人把我押著強制我們聽一些反面文章和攻擊大法的電視節目,我們就借此機會正法。每次學習時他們不准我們說話,更不允許我們講真實情況。只要我們說話,就叫犯人用擦腳的帕子或用寬的黃膠布粘我們的嘴。我們平時也沒有一點說話的自由,上廁所也有人跟著,就是一個房間的大法弟子都不能說話,時常用關小間、戴銬、打罵、長時間罰站、罰蹲等等來體罰我們。最後為了達到讓我們放棄修煉的目的,惡警們無視國法,終斷我們的通信往來,不准我們洗涮曬衣服等。更有甚者,中隊長余xx對待四樓的所謂「重案組」的大法弟子們規定吃飯減半,長期隔離。我們每次看到她們都是遍體鱗傷,並專門安排心狠手辣的打手不擇一切手段地強制逼迫她們放棄修煉。

由於監獄的人太多,我們於2001年3月轉入了新建的整訓四中隊。有一次惡警們在黑板上寫了攻擊師父、攻擊大法的內容,我們決定擦掉它,以實際行動制止邪惡,維護大法。於是我們在他們的重兵把守下一次又一次地衝過去擦掉了黑板上的所有內容。但是我們的行為卻遭到了邪惡勢力的迫害。當我衝過去擦黑板時,犯人們在惡警的唆使下一哄而上,抓住我的頭髮往後拉。當時我被拉倒在地拖了好長一段路,衣服也拉壞了。連拉帶打拖進了辦公室,一個惡警進來說把她們銬起來。於是上來一幫打手(她們是蔣映梅、湯曉余、李和梅、沈玲、姚潔)把我們用「蘇秦背劍」的方式銬起來,並殘忍地要我們蹲在地上,並在我們雙腳的周圍寫上師父的名字,一邊寫一邊說「我就是邪惡,我不怕遭報,你們平時很尊重你們的師父,看你們痛起來還顧得上不踩你們師父的名字嗎?」(這個打手叫湯曉余)。但她們怎麼也沒有想到,十幾分鐘後我們的手都發紫了,額頭上的汗水也出來了,但我們始終沒有吭一聲,腳沒有移動半步。這時我身邊的一個犯人看不下去了,打報告要求給我們解銬。隊長來看後怕出問題,過了一會就給我們解了銬。一週後我的手才恢復了知覺,但她們並不甘心,又把我們反銬在雙人床上。一天後要我們認錯,我們就給她們洪法,告訴她們我們為甚麼要這樣做,同時告訴她們不要再做破壞大法的事。但是她們不聽,又在黑板上寫了攻擊大法的內容,並加強了戒備,把我們隔離在樓上,不准我們下樓,連吃飯都送上來。我們無法再擦掉黑扳上的東西,我們就採取不報數的方式抵制她們。她們不但不聽,反而唆使犯人對我們大打出手,強制我們報數。但大法弟子維護大法的堅定信念是不可動搖的,她們見不能達到目的,就不准我們吃飯。我們就集體絕食,最後邪惡妥協了,害怕了,從此以後黑板上再也沒有出過攻擊大法的文章。

今年五月十三日是我們師尊的生日,又是「世界法輪大法日」。我們懷著對師父的無限崇敬,在監獄這種特殊的環境裏利用一種特殊的環境、利用一種特殊的形式,打出了我們精心繡製和寫的各式橫幅,雙手合十祝福師父的生日並喊出我們心裏的呼喚「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等。但是邪惡勢力卻怕得要命,馬上動用打手迫害我們。手銬、警繩都用完了,就亂打。我當時被認為是帶頭的,他們用警繩把我的手在背後死死的綁起來。幾分鐘後雙手就失去了知覺,有個犯人說這樣的處罰她們只能承受五分鐘,你們真了不起。那天整整綁了我們十幾個小時(從早晨九點到晚上十一點),上半身及兩臂到處都能看到繩子扎死血的印子。晚上給我們解開後,又把我們反銬在雙人床上。幾天幾夜不准我們睡覺,吃飯也不給我們解銬,並不准我們洗漱,還用很多話來刺激我們,其目的是想讓我們屈服。但是我們都堅定的走了過來,沒有苟且偷生。邪惡在一週後無條件地給我們解除了一切。但是惡警們為了殺一儆百,對帶頭打橫幅的功友何素群改判為勞改三年〔原來是一年〕;其中周良榮、鄭小琴、羅德清等幾位功友加刑三至四個月。同時也把我們四樓的十八個功友成立了一個所謂「重案組」進行嚴管。前段時間我們中隊來了一個新隊長姓張,我就找她談話,告訴她以前對我們的這種「管理」是不對的,因為我們大法弟子都是好人等等。但她一意孤行,反而說這就是他們幾個中隊的統一管理制度,對法輪功不但沒有正確的認識,反而惡言傷害;對以前的錯誤決定不但不反對,反而苟同。就是因為我們五月十三日的活動,體罰我們站軍姿兩個多月〔每天早晨五點多到晚上十二點〕。另罰功友周良榮、肖鳳鳴、陳靜、岳春華等一個多月不准洗漱,大熱天就是一天不洗漱都難受,真是沒有人性。站的時間一長,腳都腫了,有時真覺得腳都要裂開了。腫的時間一長,腳就開始爛了,每天流出很多黃水,又痛又癢,真是難受極了。

後來我們領悟到師父告訴我們不能配合邪惡,所以我們決定不能繼續站下去,我們舍房五個大法弟子集體發正念制止了邪惡。從那天起惡警們通知我們每天不用罰站了,因為天氣太熱。事後我們悟到這裏不是修煉的環境,應離開這裏回家煉功學法,為大法做更多的事。有一天我接到一個通知叫我下樓去,我不知是甚麼事來了。幾個隊長和幾個犯人把我們五個法輪功學員用悶罐車把我們拉到一個地方,下來後才知道是一個監獄的醫院。我不知道他們要幹甚麼,結果是要對我們體檢。因我修煉前有心臟病,進女教所後就登記過。體檢後我的心臟完全康復,但意外發現我肚子裏有很大一個包塊,經他們反複檢查沒有結論。因在檢查時我動了一念,不要他們看到真相,結果他們說儀器有問題。第二天他們又把我帶到他們認為設備最好的醫院,請專家給我檢查。我又動了頭天的一念,結論出來後令專家感到不理想,建議第三天繼續用彩超給我檢查。回去後我仔細回憶了這幾天發生的事,悟到我想可能是師父對我這段時間的修煉又有新的安排。第三天體檢時我動了一念,我想師父的法身一直在看護著我,我相信佛法無邊,該讓他們看到是甚麼就讓他們看到甚麼。結果專家親自操作,得出子宮瘤的結論,但我本人沒有任何異常狀態。幾天後隊裏要我辦所外就醫,我明白了這是師父在給我安排讓我出來的方式。現在我順利出來了正在做著我應該做的,緊跟師父走完修煉的最後一步。

以上是茅家山女子勞教所部份對大法弟子迫害的真相。

我走前當局政府又有一個新的政策,對刑期過半的犯人採取提前釋放的辦法解決監獄裏人員太多的問題,以便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真是「陰陽倒懸」、「人心魔變」。把好人關起來,把壞人提前放出去這真是天理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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