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微生物與傳染病的關係看外源病因說對人類社會道德的影響

——對郭霍氏原則的審視與思考


【明慧網2001年9月20日】 郭霍氏原則(Koch's postulates),又稱為亨利-郭霍原則(Henle-Koch postulates),是微生物學和傳染病學的主要原則之一,被學術界公認為確證一種微生物是否是一已知傳染病病原的主要依據(1,2)。羅伯特.郭霍(1843-1910)(Koch,Robert)被公認為微生物學的兩位奠基人之一(另一個是巴斯德)。

歷史簡介

現代醫學認為病原微生物是傳染病發生的主要原因,認為細菌、病毒等微生物是歷次傳染病發生的元凶,即外源病因導致傳染病的流行。這種外源病因說始於十九世紀,在十九世紀末被廣泛接受。而十九世紀醫學研究和理論領域被解剖病理學家所主導,他們研究身體內部結構和功能的變化來解釋疾病,對外源病因說大都不屑一顧。隨著顯微鏡的改進,人們觀察到了細菌的多樣性和獨特性,在顯微鏡下的發現對十九世紀提出的細菌致病學說提供了支持。

羅伯特.郭霍出生於德國,1872年他作為醫學官員開始了對炭疽(一種死亡率很高的烈性傳染病)的研究(1)。隨後他發展了細菌染色、分離、培養、和傳代技術,並借助於這些技術他發現了數種傳染病的相關細菌。這些發展和發現是他提出郭霍氏原則的主要依據。1882年他提出了郭霍氏原則,即證明一種細菌是導致一種傳染病的病原菌需滿足的條件(1,2):

-該細菌可從其可疑傳染病的每一病例中分離到;
-從體內分離到的該細菌可在體外培養並傳代數次;
-體外培養並傳代數次的細菌可以使實驗動物發生相同的疾病;
-該細菌可從接種的實驗動物中分離到。

審視與思考

郭霍氏原則的前提是外源病因說。符合這些條件即證明一種微生物是某種傳染病的病原。然而,因果關係是無法直接觀察的,只能通過顯示因果關係的現象和事件來分析。實際上,「人為甚麼有病呢?造成他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業力,那個黑色物質業力場。」(《轉法輪》)。而郭霍氏原則只注意到了業力的傳播現象,卻忽略了個體或群體的自身業力。個體或群體的自身業力才是傳染病發生的主要原因。疾病是因業力所致,業力大的地區和人群必然會有傳染病的發生,即業力的傳播。業力在這個空間的顯示就是微生物,它是傳染病發生的誘因,而一個體發病與否取決於其自身的業力大小。這也就解釋了為甚麼每次傳染病發生時只有部份個體發病。現代免疫學則解釋為是因個體抵抗力大小不同所致。其實個體抵抗力大小恰恰反映了其自身的業力大小。

下面就此四個原則進行分析:

-該細菌可從其可疑疾病的每一病例中分離到:分離到該細菌是不是就能說明它就是導致其相關傳染病的病原呢?只能說明兩種現象的同時存在,並非因果關係。我從法輪大法中悟到,同等類別的業力反映到人的空間就是相同的微生物,故發病的群體表現為帶有相同的微生物出現類似的疾病症狀。這一原則只注意到了業力在這個空間反映的表面現象,忽視了個體自身的業力這個根本原因。當一個群體帶有某種業力大的時候,就會表現出相似的疾病,就會表現為微生物的傳播引發了傳染病。重要的一點就是發現了相同的細菌不能說明是發現了其相關傳染病的主要原因,微生物的傳播也是由於群體中個體的自身業力的存在。

-從體內分離到的該細菌可在體外培養並傳代數次:同樣這一原則只注意到了業力在這個空間反映的表面現象,試圖以實證科學的手段去研究病因。而能否分離培養取決於該業力的顆粒大小、密集度大小等因素。如病毒對應的是密集度大的業力,不能單純培養,必須接種細胞後在細胞內生長增殖。顆粒大的業力如某些細菌則可以在體外培養並傳代。但業力種類繁多,導致的疾病也多種多樣,有限的體外培養技術不可能分離到所有的微生物。而且實證科學對這種表面現象的研究容易誤導人,使人更加迷於現實空間而不去探究實質。

-體外培養並傳代數次的細菌可以使實驗動物發生相同的疾病:實證醫學利用實驗動物來驗證疾病,其實敏感的實驗動物本身帶有相同的業力,故接種體外培養並傳代數次的細菌可誘發相同的疾病。不同種類的實驗動物對不同種類的微生物有不同的敏感性,說明了它們帶有不同種類的業力。如果有些實驗動物群體帶有與某一微生物相似的業力,則它們可被該微生物感染。人在六道輪迴中帶著業力走,所以轉生成動物、植物等帶有業力。只不過有的給轉化成了不同種類的業力,所以有的實驗動物對很多種類的微生物不敏感。而敏感的實驗動物所帶業力大小也不同,故對接種的細菌敏感性不同,所以接種後發病率和死亡率都不同。

-該細菌可從接種的實驗動物中分離到:同樣這一原則只注意到了業力在這個空間反映的表面現象,試圖以這種表面現象的可重複性去說明細菌與相關傳染病的因果關係。同第一原則一樣,分離到該細菌不能證明該細菌是該傳染病的主要原因,它只是一個誘發條件,主要原因還是實驗動物自身的業力導致發病。

郭霍氏原則的發展和預防疫苗的應用

因為病毒不能單純培養,無法滿足郭霍氏原則,所以後來對此原則進行了擴展。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又引入了流行病學、血清學和免疫學的條件(2)。七十年代伊文(Evens) 總結了病因說的演化和發展,提出了確認病因的十個條件,被學術界認為適應於急性病和慢性病以及不同病原(2)。隨著分子生物學的發展,核酸雜交技術和核甘酸序列分析也被引入,被認為適合於發現尚不能培養的致病微生物(2)。但所有這些發展都是圍繞著外源病因說,擴展了郭霍氏原則的應用範圍而已。對個體自身業力和個體差異都很少觸及,實證科學也無法證實業力的存在。

隨著郭霍氏原則的應用和傳染病學的迅速發展,多種細菌和病毒被發現,並被認為是相關傳染病的病原。隨之研製出了滅活或減毒疫苗並廣泛應用於預防傳染病的流行。我認為,滅活或減毒疫苗是一種低強度業力,進入人體後佔據了自身業力反出的位置,同時也給在另外空間的自身業力傳遞了一個危險信號,即如果自身業力反映到這個空間就會被消滅,所以自身的業力便不再往這個空間反映。人們便以為疫苗起到了作用,其誘發的免疫力抵抗了傳染性微生物的感染。實際上,自身的業力仍在另外空間,並未減少。隨著時間的推移,業力越積越多,有的轉化成其它的災難,導致了人類社會出現天災人禍,災難頻繁不斷。

外源病因說對人類社會道德的深遠影響

外源病因說過份誇大了微生物在傳染病流行中的作用,卻忽視了個體的自身業力的主導作用。外源病因說對人類社會道德具有深遠影響。古人多相信善惡有報的天理,敬畏天神,社會道德水準較高,社會比較穩定。郭霍氏原則的應用和外源病因說在十九世紀末被廣泛接受後,使人們相信微生物才是傳染病的主要原因,從而完全不相信自身業力在疾病中的作用。使人們對善惡有報的天理產生懷疑,有許多人則開始無所顧忌的幹著壞事,促使社會道德大幅度下滑。可以說外源病因說對人類社會道德下滑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推波助瀾的作用。

參考文獻

1. Fredericks, D. N. and D. A. Relman (1996). 「Sequence-based identification of microbial pathogens: A reconsideration of Koch's postulates.」 Clin Microbiol Rev 9: 18-33.
2.https://web.ukonline.co.uk/b.gardner/Koch.htm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0/16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