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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河源大法弟子曾雨文被警察逼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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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一年八月五日】曾雨文,男,二十多歲,廣東省河源市紫金縣人,在廣東中山市開店做生意。2000年2月為證實大法去北京上訪。被帶回紫金後非法關押十七天(包括非法留置兩天),又因趕上兩會期間,繼續非法關押,前後共計三十多天。紫金縣公安局政保股的人威脅他說:"如再煉法輪功就要判刑。"他不願被邪惡繼續迫害於三月二十多號逃出拘留所。當時縣公安局動用了武警、公安帶著警犬、開著大車小車地去追,結果也沒追到。他回到家後聽他哥說已經為他花了三千塊錢疏通,縣公安局政保股股長葉劍波已答應後天就放人,問他怎麼就逃出來了。4月份他再次進京證實大法,被接回後先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十七天後,又被送看守所非法關押,去看守所第二天他就開始絕食,由於不堪邪惡迫害,被迫寫了保證,家裏人被勒索6000(或6500)元後於5月12日放出。2000年7月份,他第三次進北京上訪,7月11日(六月初十)在被帶回廣東省途中在廣東樂昌途中為擺脫惡警的繼續迫害,跳火車逃離,但不幸身亡。

高精度圖片
曾雨文和妻子寧海英

紫金公安逼死人命後,不但絲毫不知悔改,反而在全縣大做文章攻擊大法,完全一副流氓無賴的嘴臉。公安局政保股的胡國光在看守所公然宣稱:「你們法輪功死了不就死了,也就一個骨灰盒,那又怎麼樣?」

曾雨文的家人幾天後看過他的遺體,他的頭部前額,胸部,手部有很少部份擦傷,懷疑曾雨文跳下火車後未死,後來才被警察報復打死,或者他們不搶救任由他傷重死去。而警察則堅持說他自己跳火車死。一般情況跳火車的都是斷手、腳,很少有跳火車直接死亡的例子。

警察在韶關樂昌讓他家人見過遺體後就匆匆火化,也沒有驗屍報告。曾雨文家人拜祭他的時候,看見點著的蠟燭在搖擺,其他人的蠟燭則沒有這種情況。照片旁邊是他的妻子寧海英(不修煉),在2004年4月得癌症不幸去世,留下三個孤兒,現由曾雨文的哥哥撫養。

廣東省紫金縣公安局地址:廣東省河源市紫金縣公安局 郵編:517400
局長: 鄧日揚
政保股:葉劍波 胡國光 楊杜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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