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堅持修煉而遭受的迫害


【明慧網2001年8月1日】受害人:鄭秀芬,女,35歲,教師,河北省河間市故仙鎮宋留孝村人。

1999年7月19日,我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傍晚在永定門汽車站被惡警截留,被強行送入公共汽車內。車裏七、八個功友擠在一起,異常悶熱,一整夜不讓下車解手。

99年7月20日,我被河北河間政府人員帶回,錄了所謂的口供。當天下午,河間市故仙鎮黨委書記蘇繼良把我接回鎮上,夜裏又抓來十幾個功友,強行辦洗腦班。他們強迫我們交大法資料、寫保證書。派出所甄冬雪、楊書景、李汝訊、楊煥發分別訊問每個功友,如果說「煉」就會被繼續關押。我被非法關押16天,並被鎮政府蘇繼良強行從工資裏扣了車費150元(平時河間至故仙3-4元)。

1999年9月9日清早,鎮政法書記苑鐵祥、派出所所長甄冬雪帶人闖入我家,翻大法資料若干,把我和婆婆及另一功友李樹香抓到鎮裏,當時家裏只剩下一個11歲孩子無人照管。下午2點多,他們給我戴上手銬送往河間拘留所。他們以莫須有的罪名對我非法行政拘留15天。因我不寫保證書,又改為刑事拘留32天。在拘留所裏,每天十來個小時的強制體力勞動,有定額任務,經常晚上加班。我所在的女號屋內磚炕可容十二、三人睡覺,有時人數達二十左右,就睡水泥地。房間一間廁所與寢室相通,夜裏不供水,惡臭熏得喘不過氣來。伙食質量、衛生極差,且每天要收9元伙食費,公安局政委王樹奇、政保科白書迎、趙鐵橋、楊瑞坤逼迫我放棄「真、善、忍」,強制寫保證書、寫檢查。

47天後,我被取保,單位不再讓我教課,每天在教委擦地,搞衛生,只發200元生活費。領導負責監視行蹤,限制人身自由。

2000年3月初的一天,夜裏11點多,鎮校長楊全勝、會計楊浩慶將我從家中叫走,白天黑夜不讓回家,把我軟禁在楊浩慶家十多天。我承受不住壓力,3月29日被迫辭職。後來在無任何補貼的情況下(聽別人說單位應支付一定的津貼之類,我也不懂),為我辦妥辭職手續。

2000年七月的一天,政保科白書迎、劉春陽、張春陽,故仙鎮派出所甄冬雪、李汝迅、司法所周長樂、村幹部宋金鑫、宋俊池等人,非法侵入我家住宅,抄走大量物品。當時婆婆向他們反映,村裏的惡人宋增華威脅我,詆毀我的名譽,侮辱人格,他們說不管。2000年8月31日,河間公安局又一次非法拘留我。王樹奇、白書迎、趙鐵橋、劉春陽不斷施壓,揚言判我勞教。劉春陽還辱罵我,當時趙鐵橋在場沒有制止。58天後,他們勒索我2000元取保。

2000年11月15日,故仙鎮派出所甄冬雪、李汝迅以及村委會一行人,蜂湧而入我家,翻箱倒櫃,抄走我珍藏的師父法像、書、磁帶等。當時只有公爹一人在家。我聽說後沒敢回家,怕他們又抓我,從此過著漂泊生活。

2001年元月1日,我去天安門正法,被表面偽善、實則陰險的警察062535在廣場南側地下通道內攔住,盤問一翻,就把我扣留。062537和一長脖子大眼睛的小警察(我能認出他)對我推推搡搡,大聲吼叫。

警察062051大聲罵我,中午來了一個50多歲的高個男人,口音像河間人,把我和另一功友用警車拉到一個旅館,說是河北駐京辦事處,他們非法搜身,逼我說出地址、姓名。我不說,他威脅我:「你要不說,我們把你拉到山溝裏賣掉,誰也不會知道。」還說:「今天你不說,明天我們就讓你吃點苦頭。」等等。他們把我們鎖在一間小屋子裏。當晚,河間故仙派出所楊書景和一司機把我和另一功友用一個手銬銬在一起接走。臨走時,這一旅館扣了我倆每人50元伙食費(我倆只呆了幾個小時,沒喝水、沒吃飯)。到了故仙鎮,他們將我銬在樓道裏,後又把我倆連夜送到河間拘留所。

在拘留所,我絕食抗議。元月6日,被家人取保出來,看守所索要伙食費135元(我沒吃飯),我沒錢,被扣留了一塊手錶。派出所又三番五次到我家強迫交錢2000元。

2001年元月6日夜裏11點多,鎮政府派宋集龍與另一工作人員到我家,限制我人身自由,威脅我丈夫。第二天早晨,我們被逼離家出走。鎮政府一夥人找到我娘家,非法搜查我父母及兩個哥哥的住宅,恐嚇我年近80的父母,嚇得他們不敢讓我到他們那兒去。

以後的一段日子,鎮政府經常有人去我家無理取鬧。

2001年4月30日,鎮政府派人在我家蹲點一天,監視我家人。

2001年5月1日,鎮政府一行人闖入我家,強迫公爹打開我們居室的門,搜查我家,還撕毀了牆上一法輪圖。

2001年6月初的一天,鎮政法書記苑鐵祥等人再次闖入我家非法搜查,蠻橫地對待老人。

有人告訴我,鎮政府開會說,如果有人舉報我在哪裏,獎賞五千元人民幣。我至今有家不能回,不能照顧老人和孩子,居無定所,生活困苦。

我呼籲國際人權機構緊急採取措施,救援中國正在受迫害的所有大法弟子。

註﹕目前該學員已被送往唐山勞教所。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141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