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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耳他時報報導:中國主席訪問馬耳他時遭遇兩起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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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7月26日】馬耳他時報7月24日報導說,中國主席江澤民昨天在對馬耳他進行國事訪問時遇到了兩起抗議,一起是在弗羅瑞安娜(Floriana)的戰爭紀念碑前,另一起是在中國大使館附近。

報導說在江澤民參加在弗羅瑞安娜戰爭紀念館安置花圈的儀式前,警察縮短了法輪功團體的象徵性抗議活動的時間。

法輪功國際小組中的六名成員--兩名英國人,兩名奧地利人,一名美國人及一名瑞典人--飛往馬耳他參加抗議活動。

法輪功成員按照警察的指示站在了停車場附近的柵欄後面,展開他們的橫幅以使中國主席看見他們的要求,幾分鐘後,一些中國官員的反應歇斯底里,他們抓起了電話。

一名使館官員迅速走向警察,反對法輪功成員站在那裏,可以聽到他在告訴警察讓他們離開。

在警察助理專員約翰.瑞茲(John Rizzo)禮貌地請法輪功成員轉移到自由廣場前,(人們)還聽到另一名中國官員告訴警察開過來一輛公共汽車以阻擋視線。

瑞茲先生說昨天早些時候,他們已經同意在自由廣場進行抗議,抗議者在很多警察和便衣保安人員的護送下,毫無異議地走向那裏。

一群站在抗議者身旁的美國遊客也因誤會被命令移至自由廣場。

下午4:30分,身強力壯的警察小分隊在江向紀念碑腳下安放花圈時將該地包圍起來。

法輪功稱已經有至少255名成員被折磨致死,10000名成員被送到勞改營,並有至少500人被中國政府判處徒刑,最高刑期為18年。

報導說抗議者身著明黃色T恤,手持寫有:「停止虐殺在中國的法輪功學員」和「江XX應為他的行為受到懲罰」的橫幅。

錢李諾星( Qian Lino Sing),一名25歲的牛津大學的學生告訴馬耳他時報,在1999年12月她僅僅因為承認是一名法輪功成員就被警察逮捕並毆打了三天,然後她被驅逐出境。

錢女士在被警察禮貌地帶離該地前說,「我們只是希望結束這場極其不公平的事」。

報導說同一天晚上一個為抗議中國「持續侵犯人權」而舉行的一個靜默燭光守夜活動在向中國大使館行進中與警察發生衝突。

報導說衝突結束後該組織的主席說他擔心馬耳他警察並不是由警署專員指揮,而是由江澤民的保安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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