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省河間市部份大法弟子受迫害的事實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7月12日】北石槽鄉

該鄉政府、派出所多次對大法弟子非法關押。2001年6月3日正值麥收之際,將8名大法弟子強行抓到鄉政府。夜裏遭到凌衛東、劉建平等十幾人非法搜身、恐嚇、毆打。第二天早晨,派出所所長韓維勝將一名學員叫去,用電線擰成繩抽打,並將兩名學員送進拘留所。

大法弟子顧幸昌,被鄉政府軟禁多次。在河間市公安局政保科被非法關押6次,共68天,勒索萬餘元(含吃、請、收禮)。

大法弟子顧亞樓,被鄉政府軟禁4次,近40天,索要500元(後退回400元)。在河間市政保科被關押兩次,共27天,勒索4000元。

大法弟子顧公開,被河間政保科非法關押一個月,索要300元。在他妻子因煉功被勞教,家中只有一12歲女孩無人照管的情況下,鄉政府還強制其進轉化班,遭到該學員嚴厲拒絕。

大法弟子王福林,在鄉政府被軟禁15天。在河間政保科關押兩次,共50天,分別索要300元、2310元。

大法弟子顧銀凱,被鄉政府軟禁15天。被河間市政保科關押20天,索要2310元。

臥佛堂鄉

該鄉政府對大法弟子多次非法關押、打罵、索要錢財,逼迫學員家屬請客送禮。

大法弟子胡聖滿,在鄉政府被非法關押數次,在河間政保科被拘留共8個多月,索要2000多元,後被非法勞教。在石家莊勞教所,該弟子絕食48天,在奄奄一息時獲釋。

大法弟子陳學通,被河間政保非法拘留一個月。

大法弟子李鍋圍,在鄉政府軟禁數次,被政保關押7天。

大法弟子胡建文(少年),被河間政保關押3天,勒索錢財4150元(含吃、請),又被鄉政府逼迫請客花去1000元左右,侯書記另索要1000元。

大法弟子劉春蘭,在鄉政府軟禁數次,在河間市政保科被關押共7個多月,現被非法勞教。

束城鄉

該鄉政府、派出所多次強行辦轉化班,非法罰款,非法侵入民宅,限制人身自由。

大法弟子馬根源,鄉政府砸壞他家大門兩側鑲有「修心」等字樣的院牆,鄉政府、派出所多次上門騷擾其正常的生活。河間政保非法拘留他兩次共3個月,罰款2000元。在政保科遭劉春陽打罵。
大法弟子馬國忠,在鄉政府被軟禁數天,後被河間政保拘留15天,罰款1000元。
大法弟子楊寶民,被河間政保非法拘留兩次,共40天,罰款3000元。
大法弟子張巧靈,被河間政保關押7天,罰款2000元。
大法弟子李字菊,被河間政保關押7天,罰款1000元。
大法弟子張香鎖,去北京上訪,被大興派出所搜去200元。河間政保對其非法關押,罰款2100元。

故仙鄉

該鄉政府多次對大法弟子強制辦轉化班,非法侵入民宅,限制人身自由。

大法弟子趙瑞琴,在鄉政府被非法關押3次,在關押期間與另外的一個老功友(都70歲左右)一直睡在地板上,共約80天,被河間政保科非法抄走大量物品。

大法弟子鄭秀芬,被鄉政府、派出所數次軟禁,共20多天。被鄉政府、政保科非法侵入住宅,抄走大量物品,非法拘留3次,共110天。在沒吃一口飯的情況下,還索要伙食費135元(因本人沒錢被強行扣留一塊手錶),在政保科遭劉春陽辱罵。第一次被政保罰款2000元。第二次鄉派出所幾次上門索要了2000元(不知這錢是省駐京辦、政保科、還是誰勒索?)由於政府施壓、排擠,她被迫辭職。至今鄉政府仍不斷迫害。她被逼得流落在外,生活困難,負債幾千元。

大法弟子方廷芬,被鄉政府數次軟禁,限制人身自由。河間政保對她兩次非法拘留,第一次罰款1000元,第二次五天沒吃一口飯卻索要伙食費135元(當時僅剩100元,寫了35元欠條),罰款2000元,因其家屬一時拿不出,鄉派出所強行將其女兒的摩托車推走,親戚湊錢把車要回。

大法弟子魏煥然,在鄉政府被數次關押,多次限制人身自由。去北京上訪所帶的280元錢在某看守所被非法搜身時搶走。後被河間市公安局拘留13天,罰款3500元。

善良的人們,用您們未泯的良心去分析,江澤民以權代法,肆意踐踏法律和人權。他不同樣也是犯罪嗎?對於它的錯誤命令,百姓難道非得逆來順受,連說句實話的權力也沒有嗎?難道百姓有冤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訴就得大打出手,殘酷迫害與折磨嗎?
天理昭昭,善惡有報。願那些還有人性、還有良知,被迫參與打壓法輪功的人立即悔悟,停止作惡,不要再追隨邪惡江澤民一條道走到「黑」。

部份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者的名單:
北石槽鄉:凌衛東(書記) 劉建平(副鄉長) 韓維勝(派出所所長)
臥佛堂鄉:許全興(派出所所長) 楊新慶(鎮長) 侯書記
束城鄉:王鐵志(書記) 李鐵興(派出所所長)
故仙鄉:蘇繼良(書記) 苑鐵祥(書記) 甄冬雪(派出所所長) 宋增華(宋留孝村村民,邪惡的幫兇。多次舉報大法弟子,甚至連他60多歲的老伴也不放過,惡毒凶殘地毆打老伴,已毫無人性)
河間公安局:王樹奇 白書迎 趙鐵橋 劉春陽
政保科:張春陽 楊瑞坤

(大陸大法弟子供稿)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