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法輪功在香港是經註冊的合法團體,幾年來從未在港有過任何的違法舉動,相反卻是一群守法的典範,以現有香港法規而言,他們是受保護的一群。人們當然可以不理解他們的理念、不喜歡他們的做法,但就像我們不能因為不理解別人為甚麼出家就對其橫加指責一樣,大部份曾長期享有民主、自由制度的港人應該清醒的是,只要不危害社會和他人,他們的信仰自由是不容侵犯的,因為這涉及到每一人的信仰安全的問題。
在中國大陸,被大赦國際評為「人權惡棍」的江澤民在掌握著權力,用他控制的宣傳工具愚弄民眾。今天,如果你和那裏的人民講信仰自由這一類的話題時,他們一定會覺得你毫不現實,「大家都一個思想,齊心協力事才好辦嘛,自由了豈不是要天下大亂了?」一切與中央不一至的想法、做法,都被扣上一頂「破壞安定團結」的罪名,從而不計手段的將其滅盡,而大部份的民眾一方面被「人權惡棍」 江澤民的毫無廉恥的謊言宣傳所矇蔽,另一方面又被其穩定藍圖將給自己帶來的切身利益所誘惑,在那樣一個只講利益的國度裏,社會的良知、道義散失殆盡。
今天這種可怕的現象,隨著香港回歸進入第四年,開始在這塊土地上悄悄地顯現,而使人最感恐怖的是,如果在一個文明的、進步的法制社會中,有一天唯利是尊的民眾,去攻擊一群只是信仰與自己不同的人,僅僅是覺得他們得罪了自己的財神,可能會威脅到自己的利益,就立法禁止他們的思想。相信這種事情的出現,只能表明這個社會已開始滑向墮落和毀滅的邊緣。
今天我們還只是在憂慮,就是說可怕的結局並非不可避免,而究竟何去何從,那的的確確是香港人民自己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