閬中市公安非法抓捕大法弟子、敲詐大法弟子錢財


【明慧網2001年6月19日】2000年元月閬中15名法輪功修煉者為了證實大法,講清真相,到北京上訪,剛到北京車站,就被閬中市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工作人員及公安截住,不准上訪。全體大法弟子被公安押回後刑事拘留,非法拘留半個月後,市政府、公安要每個大法弟子的親屬交5000元至2萬元的金額取保候審,有的家中拿不出來錢,公安就強迫其家人四處借錢取人。當所有大法弟子被保出來後,不到半年公安便以莫須有的罪名陸續將所有人員的保證金全部沒收。2000年6月,大法弟子彭淑珍向市委反映記者陳勇歪曲事實、誹謗法輪功的失實報導,要求澄清事實,被公安非法抓捕關押,其愛人宋立漢到公安局找人也被非法拘留並被抄家。公安胡天炯、王麒、何光元等人將其所有現金存款全部抄走,強行從銀行取走現金一萬元,當宋立漢拒絕簽字時,遭到公安劉夢華的毒打。2000年10月大法弟子趙德芳、趙映芳被公安認為她們在散發大法資料,公安非法抄家時未發現任何資料,二人被非法抓捕拘留半個月並要家人交罰款5000元至1萬元。2000年12月大法弟子趙學英、冉緩德、任玉清、劉興玉、彭淑珍等人為了證實大法,講清真相,到北京上訪,被公安押回後拘留,要每人交5000元的罰款,交款者不判勞教,未交款者均被判勞教。

  2001年元月,公安非法將20多名法輪功修煉者秘密抓捕拘留,並以辦洗腦班為名,強迫大法弟子所在單位每人交所謂學習費1000元(各單位從大法弟子工資中扣取)。大法弟子李玉芳頭天被抓進拘留所,第二天公安要其家人交4000元保證金取人,人取回後還強迫其單位交所謂學習費1000元。公安非法抓捕的人中有許多人早就沒有煉法輪功,也被莫明其妙的抓進拘留所,強迫每人交1000元學習費才放人。大法弟子達建英、杜子明是市委、市府公務員,抓捕後以莫須有的罪名被判勞教1年,也強迫每人交學習費1000元,公安還從杜子明今年1~5月份的工資中強行扣取2000元現金補交去年的所謂保證金。

  公安胡天炯說:「我們就是要從經濟上給你們切斷,把你們整得沒飯吃,直到把你們整死!」在公安的威逼下,許多大法弟子家庭被逼得妻離子散,走投無路,每月僅有100多元的生活費被全部扣掉,衣食無路。

以上事實充份說明邪惡之徒利用手中的權力不擇手段地斂財,完全是一夥喪失人性的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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