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法輪功加強民間活動,中國為鎮壓新造「法律依據」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6月13日】自由亞洲電台北京消息,中國政府採取新措施試圖徹底鏟除法輪功組織在社會上的影響。據法新社星期一報導,一項由最高法院下發的指示表明,法輪功在天安門廣場減少示威請願活動的同時,卻增加了在社會基層的活動,其中包括在居民區散發傳單,試圖尋求民眾的同情。

法輪功成員對法新社記者表示,公安逮捕了散發傳單的法輪功成員,但不清楚當局將根據甚麼法律處置這些法輪功成員。不過,來自法院的這項指示明確指出,凡替海外組織搜集或提供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有關信息的法輪功成員,將以"間諜罪"或"竊取國家機密罪"論處。法院的這項指示還強調,凡從事自殺或組織他人自殺的法輪功成員也將受到懲處。

澳大利亞廣播電台報導說,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這項新規定。由於太多的法輪功修煉者遭到關押,法輪功組織減少了在北京天安門廣場的示威活動。

於是,法輪功信徒改變策略,他們靜悄悄地走入民宅大院將大批法輪功的宣傳品和傳單從門縫下塞進居民家中。他們希望藉此能獲得公眾的支持,促使政府解除對法輪功實施了兩年的禁令。

中國警方一直對從事這類活動的法輪功信徒實施關押,但不清楚他們能夠延用哪一項法律對這些人提出起訴。

現在警察、檢察官和法官可以延用新規定中的特定法律來懲處法輪功成員。那些收集政府鎮壓法輪功的情報並提供給海外組織的法輪功信徒現在可以間諜罪或是盜竊國家機密罪受到起訴,情節嚴重者可被判長期監禁徒刑。

香港網絡郵報社論6月12日發表社論說:無論如何,(大陸)中央政府沒有任何跡象表示要減弱對法輪功的迫害。兩天之前,它宣布了一條新的法律,規定對組織、鼓勵和幫助他人自殺、自殘者可處死罪。其目的是防止今年發生的所謂法輪功成員自焚之類的事件。這是一個有點奇怪的法律,基本上是說如果你試圖自殺,官方也許會將你處斬。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