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淶水縣一位大法弟子的經歷


【明慧網2001年5月9日】我叫李越寧(化名),是河北省淶水縣某村人,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2000年3月份北京人大開會,電視報導要聽取群眾呼聲,要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我和妻子去北京信訪局上訪,反映我們修煉法輪大法以來的變化,讓政府真正的了解法輪功。北京永定門大街信訪局前有很多人,後來才知道是全國各地派去的公安便衣。我倆去信訪局,圍上來很多人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說是,找信訪局,他們說找他們就行了,接著強行將我們倆押上警車,轉到了一旅社,根本就不問法輪功的事,大打出手,強行搜身,強盜一般似的將我的肆百多元錢和身份證劫去。後又將我們轉押到鎮政府大院,又是大打出手,不論怎麼打,我們還是告訴他們法輪大法是正法。他們用硬辦法不行就說:"你們應該管你們的孩子,再這樣下去孩子就沒有人管了"。我說:"我們去北京一天的時間就行了,你們關押我們,使我們失去了管孩子的權利,反而說我們沒人味了,我們愛我們的家庭和孩子"。鎮長張成不得不承認地說:"怨我們,怨我們。"

後來辦公室主任強迫我倆去掏廁所,我鄭重地說:"你認為我煉法輪功後做好事行,如果拿我們當做壞人懲罰我們,我們不幹。"他氣急敗壞地用木棒打我的腿,我們堅持正義,他沒了辦法,但還是把我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去年4月4日我們鎮裏的又把我們這些煉法輪功的找到鎮裏看管起來,鎮書記、鎮長說:去北京一個人縣財政就要上撥北京財政2萬元,說我們3月份那次去北京咱們縣已經損失4萬元,縣裏要我們鎮已付了2萬元,要叫你們拿2萬元你們是拿不出這麼多錢的,你們拿1萬元。

4月8日早我從鎮裏出來,去了北京天安門打了橫幅"法輪大法好"。天安門警察強逼我說出那裏人,我說不能告訴你,因為縣鎮幹部會受處份的,還要上撥2萬元,我不能說。他們就背銬我,痛得我汗滴在了地上,倒在地上才給我打開手銬,手變成了青色。

我去北京沒有讓任何人知道,也沒有告訴我妻子。鎮裏發現我不在了就強逼我妻子說出我去了那裏,妻子不說,他們就找了六、七個打手,對我妻子大打出手,直至把她打得倒在地上不能起來才住手。

後來他們又在縣黨校辦班。他們買了一千條繩子,製作成很粗的鞭子使上水,扒光了我們的衣服打,把繩子全打飛了又用電線製成鞭子打。有個警察打我時下不去手了,他說:"你這是為甚麼呢?說句話就不受這罪了。"我說:"我不能順從你們說,如果沒有大法我早就死了。"

有一次他們強迫我下跪,我不從。"給你師父李洪志跪行不行?"我說:"行。"4月份那次辦班每人罰款2千元,8月份辦班每人罰款3千元。

我修煉法輪功以來病症全部消失。自8月份到10月份強制不准煉功,我沒能煉功,我的身體、四肢多處膿腫,陰囊暴皮、失眠,身體多處出現大片的小疙瘩,很癢,看上去還很嚇人,到11月份在高陽勞教所四大隊醫務室,我有機會就煉功,結果以上症狀消失。12月份轉到了五大隊,這裏強制性不准煉功,使我失眠越來越重,我從去年3月份的體重168斤下降到今年3月份的138斤,下降了30斤。

我在高陽勞教所期間不斷地證實大法是正確的,有些管教對法輪功有了一定的了解。例如有一管教就對一個五次進勞教所的勞教人員說:"你只有煉了法輪功,才能使你變好。"

在高陽勞教所五大隊,今年3月份時,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男的有40人,女的有190多人。3月20日解教了我們20多人,那天開了個會,事先通知了家屬接人,他們管教買了錦旗,扣了我們每人30元錢,開會時在會場外面,管教把錦旗給了我們家屬,讓家屬拿著走入會場給他們獻錦旗,中央電視台、河北電視台記者也來了。讓我敬佩的是還有190多人紋絲不動。一個管教在講話時提出:"你們當中誰'轉化'有一些想法,請你舉手,馬上安排你回家探親",結果沒有一個人舉手。

我們這些大法弟子樹立起來了很好的形像,在那次會上一管教明確的講:"你們都是好人,你們沒有一個有過前科的。"

高陽勞教所中被勞教的人是不能吃飽飯的,而且上級檢查前都是做好準備的,刑事犯中誰也不敢說實話"吃不飽",如果誰說了就被打個半死。我們大法弟子的"真"使獄卒很害怕,因為我們在那兒都說實話,所以他們規定每頓飯多給我們大法弟子一個饅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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