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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名大法弟子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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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5月7日】我叫何成英(化名)。修煉大法前,因為疾病纏身,又加上車禍後大腦受傷過重,久治不癒。1997年我喜得大法,就這樣經過學法煉功,多年的疾病不藥而癒,這也是我一生的夢想與願望:到老了一定找一個好的歸宿,堅修大法。

99年大法在國內遭到壞人的迫害,從那以後,我心如刀絞,坐立不安。總是想告訴政府部門: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李老師是在教我們做好人。終於,2000年7月,我決定去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因為我從來沒有去過北京,啥也找不到,只好問路到了天安門廣場。剛到廣場,便衣就把我抓上車,然後又被當地派出所的人認出。警官說,等了你6天你才到。就這樣把我送回當地派出所。分管我的戶籍民警亂罵我一通,隨即叫別的人用警棍打我,他們見小號的警棍打我沒甚麼反應,馬上就換上大的警棍,還是沒甚麼用處。這時所長來了,先罵我一頓,接著又打我的耳光,打頭頂,另外的一個警察也照罵不誤。事後他們命令家屬拿錢繳納罰款,沒錢就用房屋去抵押,氣出夠了,他們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說還要煉,他們當晚12點就把我帶上手銬送去成都九如村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期滿後又強令我們參加「學習班」,每人每天50元。說一直到寫了保證才放我回家。他們又追著家屬要罰款,因為我家情況特殊,丈夫嚇壞了,東奔西跑,累了一身的汗,家人天天來哭,自己壓力也特別大,再加上很多心沒有放下,就被迫寫下了保證書,誰知寫了保證派出所也不放人,把我和另外一位功友關在樓梯下,身邊就是一大桶糞便,又臭、又髒、又冷,我就這樣被非法扣留6天,家人又寫了保證才放我回家,每天還要去派出所簽字,長達2個月。戶籍告訴我說,你就在家呆著,不要到處走。

6月某日晚九點半,戶籍和一位姓王的警官到我家,叫我愛人開門。見我在屋裏煉功,就把我拖倒,一直拖下樓,就這樣把我關入留置室。30日從北京回來了3位功友,她們和我一齊關在留置室,糞便一大桶,又臭、又髒,蚊子又多。這樣我被關押了6天,睡的是水泥地,吃的是幹鍋盔,喝冷水(還是好心的人幫我們買的)。7月4日下了一場大雨,他們就叫我們去洗汽車,一共洗了6輛汽車和一輛木蘭摩托。5日,我們又被關進九如村看守所,共30天。

今年2月的一天上午10點左右,我家人都不在家。劉道先警官開車到我家,說叫我到所裏談一點事情。因為我2000年6月受過騙,所以我就不開門。他用手機呼了3個人,把我家的鐵門門鎖扭開,強行把我帶走。到派出所以後,所長抓著我的衣領一甩,從後面打我的耳光,用腳踢我的腰。所長走後,劉警官叫我去他的辦公室,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說要煉,他說你不煉就必須寫保證並且每天去所上報到,否則就送你去拘留。我拒絕了他,就這樣,我又被送到九如村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期滿後我被帶到派出所,一個姓曼的警官提訊我,開始我不回答他的話,後來我就給他弘法,告訴他大法如何好。他罵我說:「要不看你那麼老了,老子非打你一頓」。然後他又叫我簽字,我拒絕簽字,又被他們送到蓮花村拘留了一個月。

後來我被接回所上,他們逼我每天去派出所簽字報到。我不會騎自行車,家又遠,一次來回要2-3小時。不久我身上、腳、手到處長滿膿包,手、腳紅腫,就這樣他們才叫我愛人每天下午去一次派出所,叫我後天一定要去所上報到。次日,我長時間發高燒,晚上燒得不省人事。家人嚇壞了。第三天上午,愛人到所裏說明情況,他們還以為他撒謊,就開車到我家裏,見到我的情況後才放棄了。後來知道,他們想在第三天把我和幾個功友送到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去轉化。

4月某日,一主任到我家裏接我,說叫我去楠木寺。他看見我的手還沒有好,就問我是怎麼回事。我就談了一下去年的事,告訴他派出所把我關了6天,吃的喝的睡的是甚麼,還有一名功友是這麼被迫害致死的。我還告訴他,誰也別想帶我走,我哪兒也不去。他最後說,我們不談了,以後再說。

師父在《道法》的經文中已經講了,「修煉的人畢竟不是常人,那麼本性的一面為甚麼不正法呢?」我悟到,我們就應該用自己修好的一面和師父下的法輪與各層空間的護法神一齊正法與窒息邪惡。師父在《忍無可忍》的經文中講,「如果邪惡已經到了無可救無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採用不同層次的各種方式制止、鏟除」,「除盡邪惡是為了正法」所以我們一定要讓自己的正念強大起來並起主導作用,鏟除邪惡是每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情。我們應該讓世人知道邪惡是如何迫害大法弟子的,也應該讓邪惡之徒現世現報。

(大陸大法弟子 200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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