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4日大陸綜合消息


【明慧網2001年5月4日】東北某市大法弟子在佛教旅遊區集體洪法

東北某市大法弟子於農曆四月初八前夜,在一個著名佛教旅遊景區舉行了一次集體洪法活動。

在景區的各個高峰處、鐵架上共懸掛12條10米長、1米字大條幅,上書寫著:"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好"、"法輪佛法普度眾生"、"法輪大法真善忍"等;在最高峰的峭壁上掛一橫幅黃底紅字:"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在晨曦中金光閃閃;在沿途的樹枝上飄浮著600多幅小條幅:"真善忍"、"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等;在各個寺廟、景點粘貼了許多我師父的經文《佛法與佛教》、《打工與修佛》、《有為》、《人妖之間》及真象資料,在人間這一層有效地清理了狐黃白柳;在岩石上、石碑上用噴漆噴寫了許多:"法正乾坤"、"真善忍"、"法輪大法好"、'窒息邪惡'、'鏟除邪惡' 等; 大法弟子們還在山谷中按放四個高音喇叭同一時間播放法輪大法電台的節目。



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的大法弟子絕食長達26天 生命垂危

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的大法弟子自2000年3月29日以來相繼絕食,她們當中絕食最長的已達26天。原本健康的身體現只剩下一副瘦骨架。只有一雙炯炯的眼睛能辨認出是一個活人。然而警察們視人命如草芥,至今不放人。最近又往絕食的大法弟子家打電話問曾患過何種病,居心叵測,請善良的人們伸出您那正義之手制止警察犯罪的進一步發生。

其中,大法弟子韓少芹已絕食10天,生命垂危,現在在醫院搶救。哈爾濱第三監獄還有十幾人被非法關押。



請救助被哈爾濱萬家勞教所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

2001年4月初明慧網曾報導被非法關押在萬家勞教所的100多名大法弟子集體絕食,要求無罪釋放的消息,並登載了數名被非法關押在萬家勞教所的大法弟子在獄中的寫的"嚴正聲明"。萬家勞教所得知了此消息後,不但沒有悔改,反而開始對獄中大法弟子實施新一輪的打壓--肅查究竟是誰將這些消息透露出去的,並施以更嚴重的刑罰妄圖以強制的方法使正在絕食中的大法弟子屈服。這些大法弟子正在絕食,而勞教所卻施以更殘暴的打壓。

另據確切消息,哈爾濱萬家勞教所於今年(2001)年日內瓦人權會議期間放寬了大法弟子的接見條件,隨時可以接見,見了面可以自由的說話。但是人權會剛剛一過,他們立刻撕下了畫皮,大法弟子一律不許接見。



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的新罪行

2001年4月26日是萬家勞教所的探視日。與前幾次不同的是,這次要探視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就必須念勞教所準備好的污衊大法的話,並且要在有污衊大法話的表格上打鉤,否則不讓接見,甚至連東西都不讓送進去。

我親眼見到的是:一個十三、四歲模樣的小女孩,由於不按勞教所的要求做,被管教推出門外,不讓見她的親人。我因為不配合也被拒之門外。另有一個十歲左右的小女孩,本來不想說污衊大法的話,可管教施壓道:"你要想見你媽,就必須按我們說的做。"



黑龍江省省委黨校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省黨校一職工尹安邦因煉法輪功於今年二月末在崗位上班時被強行帶到戒毒所參加所謂"省直機關法輪功學員轉化班",這期間省黨校又在該大法弟子工作桌中發現大法資料,竟出賣同事,把此事告到了公安局,致使該大法弟子由戒毒所直接被關進了道外分局,至今未出來。

日前,又有一煉法輪功的老太太在省黨校家屬院發放真相材料時被保安抓到公安局。

省黨校有關人員對待法輪功的態度令人擔憂,希望你們認清真相,擺好位置,不要再助紂為虐,否則等待你們的將是可悲的下場。



舉報康平縣公安局政保科長李密詐騙錢財

瀋陽市紀委:

我想你們揭露一個利用職務之便詐取錢財收受賄賂的黨員幹部。

康平縣公安局政保科長李密,欺騙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以不報教養為名騙取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杜桂英的丈夫李克人民幣19,800元,

騙取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張國輝的丈夫張學臣人民幣1000元,騙取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趙小榮的哥哥2000元。

註﹕ 李克的工作單位是康平縣財政局;張學臣的工作單位是康平縣人民武裝部



見聞: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的邪惡

(一) 在大法弟子接待日,接待室守門警察(女)要每一位探視者必須說明其不是大法學員而且還要對她提出的兩個詆毀、辱罵大法和師父的問題回答是,並在登記簿上畫鉤,即便是找了內部人的也不例外。

(二) 邪惡之徒把大法弟子分成三類對待。一類是穿深綠色套服的,這類人屬於所謂"轉化"較好的,可自由活動;一類是穿運動服的,較前一類"轉化"差些,這兩類人,邪惡之徒對其不打不罵,還與之有說有笑,給人造成一種假象。最後一類是穿自己衣服的,因為她們拒不"轉化"且表現堅定,邪惡之徒對其極其殘忍,這些人中就有潘宣華、劉冬雲(音)等大法弟子。據悉她們從四月五日起開始絕食抗議,這部份學員遭了很多罪。

(三) 門口負責登記的警察在與人交談時,冷不丁會冒出一句"我要死了"。有的警察指著大法弟子說:"她們都圓滿了,我們要死了。"



黑龍江阿城市不法警察的犯罪行為

黑龍江阿城市汽車客運站裏,在大廳中央樹立大牌子上面寫著"法輪功禁止乘車"。警察在所有的交通路口進行檢查,叫坐車的乘客每人說反對法輪功或叫大家罵幾句,然後把李老師的照片放在車門口讓上下車的乘客用腳去踩,如果不罵不踩者,就硬拉下車,不管你是煉還是不煉都送到公安局處理。

凡是煉過法輪功的人,身份證都被派出所收回,(說不煉也不給),因為乘車住宿必須要身份證,造成我們不能外出辦事,生活帶來很多困難;工作單位由於受上級卡壓,叫法輪功學員下崗不給生活保障,甚至還連累親屬(兒女也不許上班),阿城郵電局一位煉功者就是其中的一個例子。

我國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我們深知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們有權在憲法與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行使自己的權利,有權向有關部門領導反映事實真相和自己的意見,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維護社會的穩定。



黑龍江省伊春市不法警察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

(一)2001年4月,伊春市金山屯區公安拿著寫有誣蔑大法的條子讓大法弟子簽字。如果不簽字就拘留。陳桂秋等3名大法弟子拒絕簽字,並寫上了"法輪大法好"這句發自肺腑的心聲。因此被公安拘留。

(二)伊春市勞教所為達到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的目的,對法輪功學員施以各種酷刑:毒打、電棍、不讓睡覺、灌食等,並利用刑事犯人單獨對大法弟子進行迫害。以轉化一個學員給犯人減刑多長時間等誘惑,指使犯人對大法弟子濫用酷刑,手段有:
1、把大法弟子吊起來毒打,昏迷後澆涼水,甦醒後再打,逼迫學員寫悔過書、保證書等。
2、讓犯人用幾層塑料袋套在大法弟子頭上,使其窒息昏迷後取下,如不寫保證書就再套上,反覆折磨大法弟子。
3、靠牆罰站,5天5夜不讓閤眼,使大法弟子雙腿浮腫,舉步艱難。
4、將堅定的大法弟子毒打後關入鐵籠摧殘。
5、有口皆碑的好人、大法弟子陸誠林被迫害致死。

我們呼籲世界人權組織關注法輪功學員在中國的悲慘遭遇.

(三)犯罪分子錄

1、伊春市金山屯區公安局副局長孟憲華,手機號:13039684622,宅電 (0458)3733667
2、政保科長張興國,手機號:13039661006,宅電(0458)3732801



深圳所有登記在冊的大法弟子被迫離家出走

在"4.25"、"4.30"及"五一"這期間, 所有登記在冊的大法弟子不得不離家在外流浪;在這期間,被非法關押在「深圳南山看守所」的大法弟子不允許接受家人的任何物品,甚至連購買生活必需品的錢都不給送,裏邊大法弟子的情況非常封閉。

深圳南山看守所電話:0755-6971574 所長:王榮原



湖北大冶不法警察的犯罪行為

湖北省大冶市在"五﹒一"期間將幾乎所有堅定的大法弟子集中起來舉辦非法的轉化學習班,大冶市公安局人員還經常折磨、毆打大法弟子,不轉化者就送沙洋勞改場。望廣大學員堅定正念,共同抵制邪惡。



哈爾濱萬家勞教所小故事

之一:面善的就是煉功人

哈爾濱萬家勞教所每次親友探視大法弟子,必須對師父、對大法評論一番,態度不明朗(即不罵師父、不罵大法)便被拒絕探視。(關在裏面態度堅決,不屈服的早被剝奪了探視權。)

一次一女子去探視親友,因信佛不能罵人,便被管教反覆盤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並肯定地說:"你肯定是(煉法輪功的)。"那女子問她有甚麼根據,她說:"看你那麼面善, 你一定是煉法輪功的。"

之二:盯哨

去萬家勞教所探視正處在所謂的"轉化期"(剛從看守所轉過來,還沒正式編隊,每天強迫學習)的功友,因她們頭幾天絕食,省裏來了許多領導正開會,所以被告之"要耐心地等,讓不讓看還不一定。"在等待的一上午中賣茶蛋的老太太與我聊天,反覆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問她為甚麼總問我這個問題,她說:"你說話文明, 煉法輪功的人說話都文明。"我說:"這麼說, 你也認為她們好是嗎?那你也煉吧。""他們是挺好,可上面不讓煉,關在這裏多受罪。"這時一個管教從我們面前路過,手裏拿著一根沒點著的煙。老太太趕緊走過去遞上火柴,並小聲報告說:"今天沒有煉法輪功的。"



河北饒陽縣公安的犯罪行為

2000年7月9日,我們縣9個大法弟子在北京信訪局上訪,講清真象,被正在輪流值班的饒陽縣公安人員帶到衡水駐京辦事處地下室,讓我們蹲在一起,搜光我們身上的錢(約有1000元),還罵我們帶的錢少。7月20日後,饒陽縣公安員非法抄大法弟子的家,發現《轉法輪》和師父的經文就把大法弟子帶走。有3個大法弟子被帶到縣公安局,每人被罰款3000元,交不上就被銬在暖氣管上不讓回家。



饒陽大法弟子為要身份證 再進勞教所

我叫程芳(化名),大法弟子,廊坊市某廠下崗工人。1999年10月進京上訪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姐姐拖人找關係,先後花了1萬4千元給我辦了個所外執行,但卻沒有任何行動自由,處處都受到廠保衛處的非法監視。去年兩會期間廠裏又給我們堅持煉功的人辦班,並收繳了我們的身份證,想以此阻止我們進京。在"4.25"前夕,把我又送進了看守所, 長達50多天, 後因我絕食, 才被放回。因拘留、關押期間不發生活費,沒有生活來源,我只好找廠長要身份證取存款,但要過多次都沒要回來,我只好出去打工,他們就派人跟蹤我,去年7月19號,又無端地把我送進了拘留所,我絕食7天後才被放回。回來後我又去廠保衛處要身份證,處長不但不給,還又罵又打,我說你今天不還給我身份證我就不走了,於是他就叫來了派出所的幹警,我向派出所的幹警講了我要身份證的理由和前後經過,他們也知道理虧就走了,但保衛處長還不就此罷休,又找來了市公安局的人,不由分說,四個人強行把我抬上車,到了市局我說甚麼也不下車,他們又只好把我給送了回來。回來後我又去找廠長,廠長早已同公安局的串通好了,騙我說這次到公安局一定解決,就這樣我又再次被他們非法送進了勞教所,並且未通知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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