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香港拒入境台灣澳門共36人法輪功[黑名單]曝光


【明慧網2001年5月27日】星島日報5月25日專訊----中國及港澳特區政府拒入境法輪功[黑名單]曝光。一直傳言港府有拒入境[黑名單]資料後,日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終於明確地承認傳言屬實。而香港人權監察組織轟當局制訂[黑名單]違人權法。據本報從黑名單資料中獲悉,除部份影響香港治安人士被拒入境外,澳門台灣修煉法輪功36名人士亦被列入其中,惟未有歐洲、美、加、澳洲人士,但近日則有一名未列入黑名單內之加拿大華裔法輪功女學員在進入深圳後被捕。據知,此名單會定期把資料更新,剔除或加入學員姓名,以便入境部門查閱。

月初<<財富>>論壇在港舉行期間,香港法輪功曾組織多次大規模煉功請願行動,受中外傳媒廣泛報導及關注,法輪功在籌組數次大規模行動時,不少海外學員高調企圖來港[助陣],以壯聲威。但來自歐美澳等地百多名法輪功學員均被拒入境,另外澳門及台灣亦有約60人遭同等對待。

人權監察斥違隱私

該份禁法輪功學員入境[黑名單]資料中,歐美澳學員未被列入名單內。而香港和澳門入境處及有關部門對待法輪功學員,亦採取較[特別]措施。

澳門方面,治安警察廳人士早已向各部門下達通令,凡發現有法輪功學員準備入境者,該等人士即被送入貴賓房,搜查行李,如發現有法輪功書籍或法輪功黃色T恤,即拒入境,否則未有該等[可疑物品]便可順利通關。

至於香港方面,亦執行相類似措施。因此在[財富]舉行之際,部份法輪功學員高調穿著[制服]或攜相關書刊入境,便即時被列作不受歡迎人士,遭拒入境。部份醒目學員,既知自己有可能在名單之列,在他們未有帶同相關衣物下,便能順利通關,參加煉功集會。

就香港入境處有[黑名單],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質疑當局制訂[黑名單]時,搜集資料過程中可有符合<個人資料隱私條例>。

羅沃啟說:[究竟當局憑何準則判定個人是法輪功成員,是不是只是見到個人穿黃色T恤,當局就可以有政治監控去侵犯他人隱私?]香港人權監察稍後將致函私隱專員,要求他們調查當局,在搜集資料時可有符合尊重他人隱私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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