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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無條件釋放我66歲的父親

——給中國江蘇省委、安全局、公安局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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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5月26日】我父陳全昌,現年66歲,繫江蘇省東亭鎮人氏。

四年以前,我父親患有多種疾病,如:嚴重的高血壓、冠心病、心臟病及非常嚴重的肝病,因病魔纏身,我與弟弟及其他家人多次邀請父母親到澳洲探親,都因健康原因未能如願。

97年父母親開始修煉法輪功,滿身的疾病神奇般的不治而癒了。

98年父母親終於如願來到澳洲與子女們團聚了,看到父母親身體健康、精神煥發,看上去比實際年齡要年輕十幾歲,我們做子女的感到無比的欣慰。

2000年1月父母親再次來澳與我們團聚,看到二老的身體與精神面貌比第一次來澳時還要好,我的許多東、西方的朋友們都非常高興與他們聊天,大家都很開心。

令我們震驚的是2000年6月16日父母親回國在上海虹橋機場下飛機時,竟被中國警方抓走,兩天後母親被釋放,父親被關押20天後釋放,罪名是「修煉法輪功與海外人士勾結」。

2001年2月15日下午父親再度被抓,並抄走傳真機及我們在海外子女寄給二老的私人信件,至今未歸還,父親仍被關押。

兩個月後由3名警察改在家中看管我父親,卻不准我母親倍伴我的父親,我母親則住我舅父家由舅父擔保看管。一次我母親去探望父親發現他老人家舊病復發已非常嚴重了,要求警方送父親去醫院。送醫院後院方要求馬上住院治療,被警方拒絕了,理由是警局有醫生,殘忍的把我病重的父親帶回警局關押了起來。

在我父親被關押期間我多次打電話與中國江蘇省安全部門及公安部門聯繫了解父親的情況都未得到準確的答覆。

就在2001年5月9日下午1時(澳洲時間)卻接到了父親病危的消息,如同晴天辟雷,所有澳洲的親朋好友們都震驚了,我父母親從澳洲回國時身體非常健康,談笑風生,怎麼僅僅幾個月的時間就病危了,可想而知老人家受到了甚麼樣的折磨。

「五一」國際勞動節,收容所警務人員放假七天,他們把20名「被收容人員」關押在一間10平方米的小屋裏不給放風,等到警務人員休完七天假後才把小屋的門打開,確發現我父親已經不行了,在送往醫院搶救時,老人家還被帶著手銬、腳鏈,在醫務人員強烈要求下,才取下帶在父親身上的手銬及腳鏈。

蒼天啊!我父親究竟犯了甚麼罪,為甚麼如此折磨一個年邁的老人,他修煉法輪功強身健體也是犯罪嗎?我們怎能接受這種事實。

我在海外的所有親屬及東、西方的朋友們為之憤怒,紛紛表示:決不能容忍無理的剝奪人權與自由,修煉法輪功強身健體沒有罪。

我和所有在海外的親屬及我的東、西方朋友們最強烈的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我的父親,還他人權與自由、歸還所有被警方抄走的私人物品及信件、歸還我父母親的護照,允許他們到海外與子女們團聚。

澳洲公民 陳芳芳
200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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