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法輪功學員的女兒未經審判被送勞教所


【明慧網2001年5月12日】華爾街日報記者查爾斯.哈茲勒(Charles Hutzler)2001年5月10日撰文報導陳子秀之女兒未經審判被處以三年勞教。

文章說,一位婦女,未能成功地說服中國官僚讓警察承認他們將她修煉法輪功的母親折磨致死,現被處以三年的勞教。這是政府正在加強對法輪功精神運動鎮壓的又一個跡象。

紐約法輪功女發言人和香港人權與民運中心稱,在4月24日,東部城市濰坊的警察決定了對張學玲的處罰,將她送到臨近淄博市的王村勞教所。香港信息中心星期三說,她被控為「利用XX破壞法律實施」,這是一個非常模糊、嘲罵式的指控,被經常用在法輪功修煉者身上以便將他們送到勞教所。

關於張女士被監禁的報告無法被獨立證實。警察和勞改所的官員拒絕作任何評論,而且張女士的家庭成員也無法通過電話聯絡上。但是她的命運是與政府日益兇猛的鏟除該群體的運動相吻合的,政府往往通過強迫追隨者們放棄他們的信仰並監禁那些拒絕放棄信仰者來達到鏟除該團體的目的。

張女士的母親,陳子秀,是一名忠誠的法輪功修煉者,曾因試圖抗議政府於1999年7月頒布的對法輪功的禁令而被關押兩次。在她被第二次關押時,也就是去年的二月,一同被關押的同修們和她的家人都說,警察為逼迫她放棄信仰而將這位58歲的婦女毒打致死。警察否認了對陳女士的折磨,稱她屬於自然死亡。

張女士起初支持對法輪功的禁令,幾個月後開始逐漸懷疑政府的鎮壓。她媽媽死後,她不斷地請求警察和政府能夠出具她媽媽的死亡證書,但未能成功。在這個過程中,張女士從法輪功修煉者們那裏得到了支持,她自己也成為了一個法輪功修煉者。陳女士的死和她女兒尋求正義的經歷曾被亞洲華爾街日報連續報導,這些報導在上個月獲得普利策(Pulitzer)國際報導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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