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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社報導中國判處法輪功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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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5月11日】美聯社5月9日引用一個人權組織星期三消息說,中國當局將一篇獲普利茲獎的文章中報導的一名婦女判處三年勞教。這篇獲獎文章系列是關於被禁法輪功修煉宗派的。

據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報導,法輪功成員張學玲於4月24日在中國東部濰坊市被捕,距離華爾街日報記者伊安.約翰森(Ian Johnson) 的國際報導被授予普利茲獎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

在去年的一篇報導中,約翰遜引述了張對濰坊警察打死她母親陳子秀--一名法輪功成員的指控。

法輪功成員在中南海周圍舉行大規模請願後,中國於1999年6月(應為7月)禁止了法輪功並定其為XX。從此,在殘暴的鎮壓下,數萬人被關進監獄、勞教所和轉化班。人權組織稱有100多名成員已經死亡。

報導說張被指控為「利用XX破壞法律的實施」並被送到山東省王村勞教所。香港信息中心稱那裏大約已經關押著400名法輪功成員。

(中國) 法律允許警察不經審判將有輕罪的疑犯關進勞教所。美聯社星期三打去王村勞教所的電話沒有人接。

據法輪功稱,去年華爾街日報刊登此文章後不久,張在上訪要求調查其母親的死亡時被拘留。她後來為了躲避進一步的拘留而藏了起來。

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稱,不清楚她的逮捕和判刑是否和普利茲獎有關。

中心在星期三稱,今年被判勞教的其他法輪功成員包括王進東的妻子和女兒。(假)王進東是1月23日5名身上浸滿汽油在天安門廣場上企圖自焚的所謂的法輪功成員之一。

中心還說何海華(音)和女兒王俊俊(音)於2月被判處三年勞教並被送到中部河南省的一個女子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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