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代表團團長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上的發言(節選)


【明慧網2001年4月4日】美國代表團團長,捨林.塔荷-凱利(Shirin Tahir-Kheli )大使2001年3月30日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上發言,強烈譴責了中國及一些其他國家對基本人權和自由的嚴重侵犯。以下為發言相關內容摘譯:

瑞比亞.卡迪爾(Rebiya Kadeer),一位維吾爾女商人,在中國受到秘密審判並被定罪,顯然是因為給她海外的丈夫寄報紙的文章。嘉旺.措菲爾(Ngawang Choephel),一個民族音樂家,五年前因將傳統西藏音樂拍成片而被中國當局秘密審判並定罪; …

我們都知道,中國近年來已把它經濟中的重要部門做了實質性的開放,其結果是人民的日常生活有了顯著提高,我們歡迎這個國家的不斷增長的繁榮及中國人民享有的更大的個人自由環境。但真實的情況是中國有為數眾多的人權問題,而去年它的已經很差的人權記錄更加惡化,特別是在對宗教少數派和西藏人民方面。政府還在繼續壓制任何它視為威脅的個人和團體。我們不試圖對中國做全面譴責,但我們必須指出中國違反國際準則的人權侵犯。委員會通過公開表達態度,能夠最好地服務於人權與基本自由事業。人權委員會不應該在中國政府毀壞基督教教堂和佛教寺院並殘忍地鎮壓行使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的法輪功修煉者的時候保持沉默。不應該在在西藏及中國其他地區的人們因呼籲民主政府,保護文化和要求信仰自由而受到鎮壓,或因提倡勞工權利而被投入監獄的時候保持沉默。

中國政府仍以「反革命」罪繼續關押著大約一千人,這個罪名在1997年已被從書中撤銷。還有數百人因國家安全法律而被繼續監禁在獄中。更有成千上萬人未經審判而被判勞教。而他們犯的是甚麼罪呢?主席先生,只因他們渴望享有屬於任何人、任何地方的人權:結社自由,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宗教自由,思想自由和信仰自由。

(節譯)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4/96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