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官方新華社報導,一名叫薛海榮(音譯)的人,因為在互聯網上下載並分發資料被判處七年徒刑。薛是與其他四人一起在北京第一中級法院被判刑的。
據新華社報導,大約有11名法輪功學員,包括一名叫杭雪(音譯)的人,在豐台區法院被判刑,理由是「組織法輪功X教追隨者非法聚集,打印並散發傳播宣傳法輪功X教教義的資料。」
另有21名法輪功學員因被指控參與類似的活動而分別在海澱、房山和通州區法院被判刑,具體處刑未作說明。
人權組織說,對法輪功的鎮壓使得數百人被判刑,最高達18年,同時至少10,000人未經審判被送入勞教所。
總部設在香港的人權與民運信息中心說,已知大約有120名法輪功追隨者死於拘留所的毆打和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