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煉功人的標準走好修煉道路上的每一步


【明慧網2001年3月28日】 由於我患有多種疾病,到處求醫問藥,整天痛苦不堪。偶然的機會,於98年煉起了「法輪功」。修煉大法後,我身心受益,可以說,大法給了我新生。

江澤民一夥開始非法迫害誹謗法輪功後,我在2000年夏天去北京證實大法。到了天安門廣場後,看見有學員在拉橫幅,我急忙跑過去,緊緊抓住橫幅,這時一個警察從後面一把抓住了我的頭髮,我拚命抓住橫幅不鬆手了,他見我不鬆手,又打我身體其它部位,後來我支持不住,漸漸地手鬆開了,我被打倒在地。便衣、警察一邊打,一邊惡狠狠地喊「我這是給你們消業。」我被連踢帶打的推上了警車,這時一個外地學員示意讓我打開車窗,我明白了對方的意思,打開車窗,並把頭伸問窗外,同時高喊:「法輪大法好。」車裏的學員也齊聲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警察見狀,趕緊把窗關上,並抬手打他們身邊的大法弟子,我們齊聲喊:「不許打人!」到了天安門派出所後,我們被送到一個走廊裏,那時裏面已經有很多大法弟子,於是我們一起背老師的經文,之後又陸陸續續送來很多大法弟子,到了傍晚,我們分批被送往各個看守所,在北京看守所呆了幾天後,被帶回當地看守所。我是一名個體經商業戶,由於此次去北京證實大法,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我自己的攤床及貨物全部被沒收,當地公安局又非法向家人索要5000元現金後,我才被釋放。

回到家中因生活所迫,我又到我原來工作的地方,向別人租了一個攤床。幾個月後,工商局幾位領導多次找到我,要求所謂的「揭批」並「轉化」其他學員,還赤裸裸地說:「轉化」一個,是他們的成績。威脅我說:不和法輪功「決裂」,就取消我的經營資格。

法輪大法教人向善,是正法。我在大法中身心受益,而他們卻讓我違背自己的良心說假話。我不能為了個人的利益去說那種心口不一的話,因為師父教我們修的就是:「真、善、忍」。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

師父在嚴肅的教誨中說:「一個神在正法中,他們對大法的一念就決定了他們的存與滅。那些得了大法的還能和常人一樣對待嗎?得了法卻不能證實法,還配當大法弟子嗎?……」。

雖然我和法的各個層次的要求差距還很大,但是我會按照煉功人的標準走好修煉道路上的每一步,不給大法抹黑。

(大法弟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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