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認識的李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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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3月21日】 我是在監獄中認識李大姐的,那時,我覺得她看起來很年輕,所以直呼她的名字,她也從來沒有在意過。她是因為在天安門打橫幅抓進去的。我是因為「沒有任何原因」被抓進去的──即「可能上訪罪」。

她說:在老家就是想去上訪,但是家裏把她看得很嚴,她是半夜裏兩點多鐘跳窗戶出來的。在天安門,她遇到了許多其他功友,看到其他打橫幅的功友受到阻礙,就喊,誰還有橫幅?一個老太太說,我有,就從兜裏掏出一個很小的橫幅,她就過去跟她一塊打。警察撲了上來,她根本沒有注意到警察是否毆打她,只是想:橫幅不能讓他們奪去。

在監獄裏,別人說,你不許煉功,看你敢?她想:我怎麼不敢,我就煉。囚犯打她,踢她,把身上都打紫了,她也不怕。那個打得最厲害的囚犯第二天嗓子就腫了起來。

出了監獄後,她開始發傳單、寄信、向人們說明真相。

有一次,我們一起去一個很大的樓發資料,兩個人失散了,我心裏有些害怕,就一個人先跑回家。心想,她找不到我,也就回來了。可是愛人說,她是一個心眼,不會像我那樣。我又去找她,發現她就在那個樓下一直等著我,見了我還說:是她不對,還麻煩我去接了她一趟。

她的心都在別人身上,根本就不考慮她自己,就像老師說的那樣,遇事先想自己是不是哪做錯了,不會找別人的不是。

她發傳單時,很勇猛,想的是儘快把傳單都發出去,叫別人看。她給了我一個我們剛剛發出去的傳單,她說:她很傷心,她在樓上樓下來回找我時,發現有人把裝傳單的紅包拿走了,而把傳單扔了出來,她說現在的人怎麼都這樣啊。

她一直寄信,這個洪法方式是我告訴她的,我卻做了一、兩次就擱下了。而她自從知道了這個方法,就沒有間斷過。只要是她認識的人,她就給人家寄。郵票一買就是200塊錢。不認識的人,聽別人談起,她就留意起來。給派出所寄信,只知道別人的姓和職務,她也寄,而且不是一次、兩次。我說,寄一次就行了,他們會看嗎?她說:內容不一樣啊,內容一樣當然就不看了;後面的內容跟前面的不同,當然會看了。

她跟她的愛人感情很好,可是有一次,派出所非逼著她寫保證書,她就是不寫,派出所就找她愛人,她愛人怎麼勸她都不管用,就打了她。她不但沒生氣,反而拽著她愛人的手說:你再打,消消氣。

雖然,我也煉功,可比起她來就差遠了。為甚麼我們煉功人喜歡在一起,因為這裏是一片淨土,每個煉功人就像是我的親人,他們的一言一行能夠感動、溶煉我,淨化我的思想。

(大陸大法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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