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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組織報告中國監禁一煉法輪功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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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2月6日】 加拿大通訊社(The Canadian press)2001年2月6日電 --

北京,中國宣判一傳播法輪功精神運動主張的法官七年監禁。意在掀起一個懲罰有政府職銜的教派成員的運動。

胡慶雲(音譯) 一江西南部的上訴法官,於1999年7 月21日被捕。中國視法輪功為公共威脅,於此日宣布其非法。胡被控從事非法經營,售出20萬本法輪功書籍,人權民主中心報告說。

胡運用他的法律知識使一些指控不成立,但最後他還是被江西省首府南昌的一地區法庭於1 月10 日判刑。香港人權民運中心說,胡正在上訴,但法庭拒絕評論。

胡被捕的時間很有意味,在鎮壓的早期,執法部門目標在於逮捕教派頭目,但在以後的18個月,成千上萬的普通成員未經審判被送去勞教,或被送往轉化中心。

但是最近幾個月,政府開始起訴所認為的頑固的教派追隨者,香港人權民運中心星期二報告,武漢一法庭於1月29日宣判9 人二至六年監禁,因為他們散發從互聯網上下載的教派資料。

法輪功在90年代吸引了千百萬計的人們,並宣揚其動作柔和的鍛煉和道德健康,啟迪智慧的中庸教導。

但是政府對法輪功的流行日漸恐懼,現在指控[欲加之罪-編者]。

在荷蘭,外事部長Jozias van Aartsen不一定推遲他的中國之行,此前中國抗議其助手安排在香港於法輪功代表會面。

外事部長發言人Bart Jochems說中國政府曾試圖迫使Jozias van Aartsen 取消荷蘭人權特使與11個人權組織在香港的會晤。在大陸被禁但在香港依然合法的法輪功便是其中之一。

「部長相信他的日程安排不會因中國政府的壓力而改變。」發言人說。

中國已經加強了對此修習打坐的教派的傳媒鎮壓運動。

星期二,中國官方報紙刊登了18個政府雇員宣布脫離法輪功的證言,並號召其他成員也這樣做。

自從上星期官方媒體詳細報導了5名自稱的教派成員於1月23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試圖自殺後,開始了無休止的媒體譴責,這篇文章便是其中一部份。

同時,一週二正在香港訪問的英國人權代表說,他看不出有任何妨礙這一組織的必要。

「在我的國家,有多種信仰,我們從來不打攪他們,」 P.N. Bhagwati前印度首席法官現英國人權協會代表說,「只要他們在法律範圍之內行事,他們不是障礙。」

The Canadian press,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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