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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惡鎮壓中的父親、母親和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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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2月6日】 費盡周折,歷經5個月,2000年12月24日,我終於見到了被關押於大連勞動教養院的父親。站在我面前的是蒼白、瘦削但和善、慈祥的父親。我幾乎不敢相認,我那曾經容光煥發、面色紅潤、身體健壯的父親怎麼會被折磨成如此模樣?

父親今年56歲,不吸煙、不喝酒,身體一向很好。自95年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更加健朗,平時連感冒發燒都沒有,從沒像此時這般瘦弱、這般憔悴。我震驚了,昔日的父親170cm,140多斤,而如今站在我面前的父親不會有110斤。握著父親乾枯的手,看著父親深陷的眼窩和那身髒得不忍目睹的衣服,聽著父親平靜地講他半年來的遭遇,我不能再沉默了。父親只為了堅修法輪大法就被無辜關押折磨至此,我怎麼能再繼續沉默?我要將自己的經歷與親人們所受到的一切不公正對待的事實告知天下,請善良的人們來正確認識一下大法與大法弟子,辨別一下誰正誰邪。

99年11月份晚9:00多,當時父母已睡下,警察們突然闖進門來,不由分說強行掠走了掛在牆上和擺在桌子上的全部師父相片,並將母親和小妹送交單位進行非法看管拘禁,不讓回家,逼迫她們寫保證不再修煉,母親和小妹沒有屈服。於是3天後母親被放回,小妹在一個星期後被放回。

2000年1月12日父母和小妹與另外3人在樓前煉功被警察抓走,警察將他們帶到派出所,沒收了錄音機和錄音帶,逼迫寫保證未果,於是以「公開煉法輪功」的罪名將他們拘留15天。那時天真的我認為國家公安機關是人民政府機關,是為人民服務的,一定是他們不了解真相,我去向他們講明法輪大法是佛家修煉方法,是修真、善、忍的,我們修煉人在哪裏都是做好人的,通過修煉能使身心健康,使社會道德回升,社會自然就穩定了。所以在1月17日,我一個人踏上了去北京的汽車,我要去天安門,去信訪辦講明真相。然而19日我在天安門看升國旗時被抓,當時我看到有其他大法學員被抓被打。北京警察將我交給大連警察送往大連公安局在北京建信賓館的辦事處。這時我才知道全國各省市警察都已進駐北京,為的是抓上訪講清真相的大法學員。一個警察告訴我,只要一說是煉法輪大法的馬上就抓起來,中辦、國辦根本不接待法輪大法學員的上訪。

上訪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權利,起碼在遇到不公正對待時得允許人說話,這有錯嗎?難道上訪就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了嗎?無數大法學員只因上訪就被抓、被打。我之所以沒挨打是因為抓我的那個警察看過三遍《轉法輪》。師父說過,只要你看過《轉法輪》,即使你不能成為一個修煉的人,也會去做一個好人。那個警察告訴我:我知道你們都是好人,可是現在國家領導人這樣下達命令,……,否則就會失去工作。

聽警察講,各省市進駐北京的公安,他們的食宿、機票等各項開銷都從大法學員身上出,視大法學員不同情況,他們隨口喊價。只為了從中撈取更多的錢財,可以制訂出各種措施。如進京上訪的罰款多少錢;在火車站被抓的罰款多少錢等等。1月20日警察押我回大連,他們要去了我身上僅剩的136元,我當時還想,修煉人不能欠人家的,回去後我得還上欠的路費。卻不知他們早已於19日晚找到我丈夫,恐嚇、欺騙道:你妻子在天安門廣場舉著大旗,領一幫人對抗政府,你趕緊拿1萬元錢,我們去把她領回來,不然我們就不管了,讓她永遠呆在北京。並向丈夫單位施加壓力,在這種情況下,單位借給丈夫5000元,另外又借了1000元,他們拿了這6000元坐飛機把我押了回去。當我被送到公安分局時,一個女警以為可以從我身上搜到錢,命令我脫衣服,惡狠狠地對我說;「我知道你們都把錢藏在褲腰裏,快點拿出來。」我告訴她我身上一分錢也沒有,她瞪著我說:「你騙誰?快點拿出來!你上北京能不帶錢嗎?」我告訴她僅有的136元早被押我回來的那個警察拿走了,她不甘心也不相信,在搜來搜去也沒搜到的情況下才罷手。她看到我包裏有一本《轉法輪》一把搶去,我說:把書還我。她用書打我的頭,嘴裏還罵著髒話。她抓起我的頭髮使勁往椅子背上撞,邊打邊罵邊喊人,《轉法輪》掉在了地上,我拿起書雙手捧在胸前。這時衝進來三四個警察,那女警仍抓著我的頭髮,嘴裏罵著我,男警一邊一個抓住我的胳膊,另一個衝上來打我耳光,一邊打一邊搶我的書,任由他們如何打、如何搶,我始終沒放手。他們看搶不去,轉而說,你不能把書帶到看守所,我們替你保管,等你拘留出來後,我們一定還給你。我相信了,因為警察們口口聲聲說他們代表的是國家,不是個人行為,那應該說話算數了。誰知在我被放回後,我先後去了五次,他們不是不讓我進門,就是躲,直到拿我書的那個警察因開車撞死人後逃逸被判刑7年,也沒有還我書。

2月16日母親和小妹要去北京上訪,在火車站被抓,送到了大連市司法局戒毒所(這所本是為吸毒者設的強制戒毒中心,現成為他們關押大法學員的惡毒場所)。在路上兩個警察就說:「又要有銀子花了,不過你們倆可有苦頭吃了。」在戒毒所裏關押的全是大法學員,他們不讓家屬(同是大法學員的)見,逼迫大法學員寫保證,不讓煉功,看見了就打,母親被他們打得嘴唇裂開,腫得不能吃飯,小妹看見了僅僅為擦去母親嘴邊的鮮血,就被警察將母親和小妹的頭使勁地撞在一起,倆人的頭各被撞起一個鴨蛋大的包。某領導於2月19日(農曆正月十五)前來視察,看見母親嘴上的血口,問:是不是上火了?趕快寫了保證回家與親人團圓吧。母親回答是被警察打的,他們下意識地捂著嘴退出了房間,下午警察就全部換上便裝。原來他們也自知警察不該打人,難道換了便服就不是警察了嗎?就可以隨便打人了嗎?2月22日,母親與小妹仍然沒有屈服,警察在強行收取了5200元後將她倆放回。母親通過這件事,更加堅信師父與大法是最正的,自己無論在任何壓力面前都不會放棄法輪大法。我從這一件件事中更深地體會到這個世間最正的是師父與大法,破壞大法的一定是邪惡,我們無論在何種環境下一定要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修煉者。

6月30日中午,警察再一次闖入家中,非法掠走家中全部法輪大法的書籍、錄音帶、錄像帶和有關資料,並帶走父母和其他在場的6位大法學員,再一次投入「姚家拘留所」,以「在家中聚眾煉法輪功」為名拘留15天。而父親被他們打了一頓,連鞋都沒穿,就被拖了出去。即使受到這樣的對待,父母仍告訴我和小妹要按照修煉人的標準來要求自己,與人為善,別恨他們,他們在可憐地害自己而不自知。

7月6日晚,兩名警察於8:30左右又一次來到我父母家,見家中除了小妹還有一位大法學員,就以聚眾為由將兩人帶到派出所關了一夜,第二天就送到姚家拘留所拘留15天。小妹因阻止他們拿走香港大嶼山佛的照片與香爐,被其中那個年輕的男警毒打了一頓。他用腳踩在小妹臉上,只要一爬起來就再踢倒,抓著小妹的長髮在地上拖,拳打腳踢直到小妹爬不起來,致其後背、兩肋、臀部、大腿、小腿大面積淤血,頭髮大把大把地掉。打完後他反倒說小妹不善良惹他動手打人。真是沒有人性的強盜邏輯!

7月8日我去拘留所看望父母和小妹,只因沒錢點菜(在餐廳點菜,每盤一律20元,啤酒5元/瓶,飲料10元/瓶),剛跟父母說了幾句話,還沒見到小妹,就被一個女警惡狠狠地推了出來。那天我看到為了錢的那些穿著警服的警察的真實面目。

7月20日我在拘留所只看到了小妹,小妹沒有流淚,平淡的訴說中,我知道我心目中那柔弱無比、一直需要我愛護的小妹已經長大了。她告訴我父母已於7月14日轉到姚家看守所,被刑事拘留了。

7月28日,我丈夫看到我父母、小妹仍未被放回,怕我也會被抓,忍受不了警察對他的監控和實施的壓力,更怕再次被敲詐,與我離婚了。我回到了父母家,一個人守著空蕩蕩的房子。

8月24日,派出所通知我拿2000元錢接母親,我湊足了2000元送到派出所,拿著母親的釋放證明書,我以為這回母親可以回家了,誰知,他們又將母親送到戒毒所(已更名為「教育轉化中心」),在此之前的7月26日小妹已由姚家拘留所轉至戒毒所。這2000元是送母親進去的費用(教育轉化費1000元,一月食宿費1000元),每個送進去的大法弟子都如此。

9月6日,被關押了2個月整的小妹終於回來了(在戒毒所42天,又收取小妹3000元)。無論是拘留所的大法學員還是戒毒所的大法學員都能在各種環境中嚴格要求自己,處處與人為善。在拘留所裏,刷盥洗室和抹廁所等髒活累活全由大法弟子主動承擔了,打掃室內衛生也是大法弟子搶著幹。在監室內人多時,大法弟子把拖鞋、凳子全讓給了其他人,自己則光著腳坐在地上。那時在戒毒所,警察們為達到轉化大法弟子的目的由過去的毒打改為體罰。如睜眼腳尖與鼻尖貼牆站著、頭貼膝蓋彎腰90度蹶著、雙手背在身後做蹲起、青蛙跳、在攝氏30多度的烈日下站軍姿、圍著院子跑步直到叫停、電擊、強制看詆毀大法的錄像、鼓動不明真相的家屬站在他們一邊、組織所謂的「幫教團」給大法弟子作報告等等。無論他們採用何種精神上和肉體上的折磨方式,真修弟子都經受住了這邪惡的考驗,「大法與學員以真正的作為正法最偉大的修煉者的表現走了過來。」

回來後的小妹便由單位非法軟禁,直至11月中旬以後才讓回家。

10月11日,戒毒所通知我接母親,讓我交1000元,我以為母親可以回家了,交完錢後,他們又以母親不寫保證為由拒絕釋放母親回家。

10月13日,派出所通知放我母親回家,到了戒毒所,他們拿出母親寫的「師父好、大法好。一日為師、終生為父。我一定好好學法,好好煉功。」再次拒絕釋放母親。

10月19日5點,派出所又通知我去戒毒所接母親,在警察拿著刑事拘留書,在戒毒所要收餘下8天的餐費240元才放人的情況下,那名女警察竟這樣告訴我:「你快打車去借錢,你要不交錢,今晚就不放你媽回家了。」而那時的我為了支付他們的敲榨,早已入不敷出,連一個月的生活費都成問題。如果不是大法弟子借給我錢,我早不知該向誰去借了。

這時我才真正明白了,只有向我要錢時,他們才會告知親人在哪兒,而且為了要錢,可以不擇手段,威脅、說謊,我真正看清了今天的警察,我從一次次受騙中失去了對警察的信任,他們的行為玷污了那莊嚴的國徽與那身警服,更玷污了自己的人格。

曾有一個警察問我,你有沒有法輪章給我一個?我問他為甚麼要法輪章,他說:我戴著好抓你們煉法輪功的,我們有任務,限期內要抓一定人數,抓一個就獎勵1000元現金,抓不夠就扣。現在人真是為了錢甚麼都幹得出來。

更有甚者,為了抓大法弟子,他們用紙寫下罵大法、罵師父的話,他們在火車站、汽車站、碼頭、機場等地讓所有乘這些交通工具的人上車前照讀,不讀不讓上車,立即抓起來。還有的人把寫著師父名字的紙放在車門口,讓上車的人踩上踩下,不踩的馬上抓起來。還有的將大法弟子從家中騙到派出所,逼寫保證,不寫就送去戒毒所、看守所、教養院,甚至邪惡的馬三家。總之,為了多得點錢,他們想出了無數邪惡、見不得人的辦法。

在戒毒所,警察們的口號是「精神上打不垮你,也要在經濟上打垮你」;在教養院,警察們的口號是「精神上、經濟上打不垮你,也要在肉體上打垮你,即使都打不垮,也要折磨你,不讓見親人,斷絕與外界一切交往,直到寫出保證」(注意:讓大法弟子寫保證才是他們的目的和指望!)。而那所謂的判1年還是幾年,只不過是幌子,不寫保證,幾年都不準備放。

11月30日,據說母親被送進了教養院,被判2年,因為直到今天我也沒有看到對父母作出以上判決的通知書,而且對於已教養的大法弟子,仍不允許家人探視。

而6月30日以後父母在拘留所、看守所、戒毒所,一直到教養院所遭受的更殘酷的折磨我卻無法得知。因為至今我仍無法見到父母。12月24日那日見父親一面,是在百般無奈之下用800元買來的,半小時的時間,父親沒講太多,只告訴我:現在好多了,因為體弱在12月份調到現在的大隊,從早上五點半開始幹活一直到晚上十二點,以前在磚窯幹活,那時累得晚上都上不去床……

我只能忍著淚靜靜地聽……

以上僅僅是在我和父母及小妹身上發生的真實事件的部份概述,至於千百萬大法弟子所受到的不公正對待與殘酷迫害,我想你們有所耳聞目睹,不用我去說。

(大陸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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