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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阿城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折磨和勒索的事實(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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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2月4日】顧玉芹,女,48歲。2001年春節早上,派出所來人說找她到鄉里談話,她說:「你們還找我幹甚麼?」派出所的人說:「你跟我們說不著,鄉長找你談一談。」她去了以後,被問還煉不煉了。她們回答煉。就這樣把她們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58天。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她們每天都堅持學法煉功,每天都有看守罵她們,語言骯髒污穢,不堪入耳,她們不受干擾,繼續煉功學法。99年被阿城舍利鄉王宏達勒索200元。

何淑文,女,56歲。她是97年7月開始學法輪功的,沒學法之前,她病了32年,打針吃藥都不好,90度的彎腰走路都很困難,可是通過學法煉功後她的身體健康了,腰也直起來了,思想上也提高了,知道在世上怎樣做好人了,所以她認為法輪大法是正法,利國利民對國家對民族都有好處。99年7月20日江澤民等邪惡之徒陷害法輪功,鄉黨委、派出所、所長職員輪流式的非法監視她,用威脅的辦法逼她簽字,長時間騷擾。她不為所動,繼續煉功。直到2000年臘月二十五舍利鄉派出所所長王宏達說:「不管你們了,你們不進京上訪,在家煉吧。」可到2001年春節三十早上王宏達說到公社談談,把她騙到鄉政府,並誹謗法輪功,她駁斥道:師父是清白的。王宏達說:「不讓你煉功了」,她說:「要煉到底,不煉功不行」,就這樣她被關了一天,不讓吃飯。晚上,王宏達破口大罵給她帶上手銬,非法送至看守所。進門管教讓她面牆罵下流的髒話,被關押期間學法煉功管教就打罵,遭受非人折磨。派出所所長王宏達逼她簽字,並向家屬強行勒索3000元。

張榮芬,女,38歲。2000年6月因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很多法輪功學員,正絕食抗議。在家的學員聽說後6月19日不約而同地來到看守所大門前要求無條件釋放所有被抓同修,卻遭到非法抓捕被看守所非法關押57天。期間遭辱罵,尤其她們煉功時更甚。每隔15天「提審」一次,逼她們簽保證書,舍利鄉派出所王宏達向她家人勒索3000元作為出獄的條件。

2001年春節早上她正在家煮餃子,孫書記來說公社要辦洗腦班,10分鐘後派出所等人讓她們都去,就說找談話。到公社後舍利鄉派出所所長王宏達問還煉不煉了,她說還煉。問完後就都走了,後非法將她送進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她還是天天煉功背法,管教總翻她們背的經文,翻著了就折磨她們。讓她們「開飛機」,兩手向後背,腰彎90度,頭頂在牆上不讓動,動就罵不堪入耳的話,不管管教怎麼罵,就這樣她們還是天天煉功背法。兩個多月後把她們拉到紡織洗腦班,天天找談話,規定每天上四堂所謂的課,軍訓,軍訓完後很累。晚上讓她們看電視新聞,她們不看,因電視裏說的都是假的、編的,不看也得坐到8點半才讓休息。尤其早上一煉功,管教就敲門,看她們不聽就進來,拽她們站在屋裏說:明天再煉,就都別睡覺了,上走廊靠牆站著。」她們沒聽,早上還是煉功,管教就來3、4個人拽1人,看她們不出去就都走了。管教們去研究方案怎麼對付她們。校長王風春早就下話:教官領我們出去跑10圈後讓我們蹲下來再坐,100次。回屋時不讓上床休息,每天折磨得不想動彈。3、4天才好點。後又被轉至看守所。期間每週五翻監,讓她們都出去,她們沒動,周所長、馬所長就一腳一個把她們從樓上踢到樓下,從屋裏拉到走廊。7月9日來提她,問她簽不簽字,她說不簽,那人說不簽也放你。後將她放回。

2001年7月23日她向別人洪法,被惡人舉報,巡警非法把她抓到巡警大隊,逼她簽字並說:「你現在簽字就放你」,她說:「我只會說真話,不會說謊話。」後把她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11天後放回。

徐淑鳳,女,40歲。2000年6月19日因聽說在拘留所的大法弟子已絕食7、8天,她便去看望他們,很多同修都在門前等待。後來一車的警察把她們連推帶拉的裝進車,送至派出所。惡警問她:「去看守所幹甚麼,還煉不煉功,煉就把她送進去」。她回答說:「你們超期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他們已絕食7、8天了,我去看望他們。」而且說以後還堅持修煉。就這樣當天半夜2點多她被非法關進阿城第二看守所。為爭取自由,進去後她便開始絕食,第5天開始給她們強行灌食,並將110警察也調來了,連踢帶打,把她們按倒在地灌食,鼻子裏被插的全是血,灌的食物是豆餅水、玉米麵、米湯、酒、鹽,味道特別難聞,警察的叫罵聲,灌食的慘叫聲不斷,就這樣在暗無天日的日子裏她絕食9天,第10天被放回家。回來後聽說她愛人被和平派出所盧繼濤給勒索了1000元。

2001年11月6日她去北京天安門前高舉橫幅「法輪大法好」,這時一幫警察連推帶打把她抓進警車送到站前派出所,讓她們在外面凍了2個多小時,然後被關進派出所的籠子裏,籠子裏有很多人,半夜12點多鐘,被送至房山派出所上刑,先是靠牆站著,然後撅著開飛機、半蹲、不讓睡覺、用腳踢讓她說出地址,折磨她一天一夜,沒吃一頓飯。14日被送回阿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她要求釋放,又絕食3天,被強行灌食3天。12月26日強行把她送進萬家勞教所,剛到那就被關進小號,並強行洗腦,不讓與任何人接觸5天,後又把她送進洗腦班,期間只讓坐在小凳子上,不准動,一天只限制上二遍廁所。吃的是發霉的玉米麵、黑心的蘿蔔湯,玉米麵裏有鴿子的糞便,煤灰渣等雜物,而萬家勞教所牆上的菜單上卻寫著四菜一湯。2001年6月18日她被放回。萬家勞教所12大隊隊長張波向她愛人勒索押金3000元。幾天後,她去要錢時張波說給隊裏捐款了。

(英文譯文: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2/13/16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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