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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安達市公安系統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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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2月30日】我是黑龍江省安達市的大法弟子,現在我把這裏的不法公安迫害法輪大法弟子的事實整理出來,使世人明白真相,使大法弟子不再受迫害。

自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央電視台播放誹謗法輪功的新聞後,我們煉功學法受到迫害。警察到處抓人,不許我們煉功,我們身心受到了傷害,做好人真修向善的基本權利被剝奪了。為了證實法輪大法是清白的,為了對社會負責,也為了我們能有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有不少大法弟子被抓。九九年十月十九日我寫了一封上訪信,把我們修煉的真實情況反映給當地政府,希望他們能把我們的願望反映給上級領導,做出正確的抉擇。到了市委,一個職員把我們領進了一個辦公室。當時負責人不在,另一個職員和他們的上級通電話說明了我們的來意,我聽到電話裏說別讓他們走。數十分鐘後,領導回來了,不允許我們說話,把我們帶上警車拉走了。後來由各地派出所把我們送進了看守所,逼著我們寫保證書,不寫保證書就長期關押。我被非法關押了十一個多月。

我們要求和他們談話,他們根本不理睬我們,後來我們絕食請願,第四天,把我送進了勞教所,勞教一年半。和我同期被抓的還有潘大媽(69歲)、宋大媽(64歲)、李淑文(58歲)、李笑音(54歲)、鐘波、李平、陸文梅等等,他們沒有上訪只是說了一句法輪大法好,不放棄自己的信仰就被當地派出所投進了看守所將進一年的時間。在看守所期間,我們身心受到傷害,人格受到羞辱,犯人還對大法弟子迫害,張曉平被犯人把肋骨打折了。陳老師被打得滿腦袋是血。一天兩個窩窩頭,很多人都吃不飽,我們只想做好人,卻受到了非人的待遇,我們被剝奪了做人的基本權利。

在提審時培玉風被不法警察用電棍電傷,孫豔紅被拳打腳踢後到牆邊開飛機(一種體罰方式)。李平,31歲,就是在這種非人的折磨中,身心受到了極大的摧殘,放出不長時間就死去了。2000年9月29日,我被送進了齊市雙合勞教所。這裏更是邪惡,警察叫犯人看著我們不能說話,我們要說話了,他們就打我們、罵我們。如果我們提出抗議,就給戴上手銬放到小號裏不讓出來。大小便都不能出屋。王宏洲、初海燕、王東傑就是其中的例子。後來又把我送到黑龍江省戒毒所。這裏有250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

2001年9月份的一天,大慶有一個和我同患難的姐妹來看我們,郝桂雲給我打電話,我就去了。我們在一起聊天談在獄中的那段日子,當地派出所的警察去了不讓我們走,並叫來「110」把我們抓走。我們和他們講理,他們不聽,我沒有聽他的就回家了。第二天晚上大約11點左右,四名警察叫開門闖進屋裏,沒有搜查證無理搜查,沒有逮捕證,強行逮捕。三個警察把我按在床上強行戴上手銬把我拖走,連鞋都沒讓穿。我的婆婆被嚇得大病多日。在派出所,他們不講理要把我送進看守所,我在他們不注意的時候跑了出來,他們不甘心逼著家人要人,停發我丈夫的工資找人,如果找不回來就開除工職下崗。沒有辦法我丈夫只好把我找回來,但是必須家人代寫個保證:不煉功,不上訪,讓我在詢問筆錄上簽字。我不簽他們就火了,讓我丈夫和我妹妹寫下了一萬元的罰款,如果我再上訪,這一萬元就不給了。這樣他們還不放心,又停止我兒子的工作在家看著我。我的一舉一動都得彙報。如果不按他們的做就開除我兒子的工職。我的心受到了巨大的傷害,這嚴重地侵犯我的人權,我希望世界上有正義的組織與個人為我申冤!為我們法輪大法申冤!為所有法輪大法弟子申冤!

另外陸文梅被非法關押已經兩年了,她也是在家被抓進看守所的。我們強烈要求無條件放人,並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26/22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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