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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肅寧縣大法弟子被綁架、毒打、勒索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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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2月23日】肅寧縣伏佐鄉袁左村於書蘭,女,50歲,因堅持修煉大法被付佐派出所強行帶走,竟被扒光衣服。她怒斥惡警們:你們這伙流氓!當時惡警們恬不知恥地答道:我們就是流氓。

師素鄉曲一村錢小華,女,36歲,丈夫長年工作在外,春節後,鄉派出所去她家耍賴住著不走,並威脅她繳5000元錢保證押金。

肅寧縣尚村鎮派出所下令凡是沒有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每人繳押金300-500元,共非法收取上萬元。

城關鎮王瑞英,55歲,因進京上訪被半路攔回,關在看守所一個多月,並被罰款3000元,後又被罰款5000元。

城關鎮朱秀榮,因王瑞英把自行車存放在她家,就被關在看守所20多天,既沒搜出自行車又沒其它證據,卻被罰款3000元,最後連工資也被停發。

宋風枝、李香粉因進京正法,被關了兩個多月,被迫繳納5000元罰款。春節前肅寧縣政經保大隊長李成祥、縣公安局副局長於金標、局長李志遠又將二人關在了看守所,說是正月十五就放回家,可至今未放人。

肅寧縣城關鎮何秀娟,女,57歲,退休職工,2000年因傳送材料,被關押一個月並罰款2000元,押金4000元。2000年11月17日因進京講真相,證實法,被北京惡警殘酷毆打,於2000年11月24日被肅寧公安押回關進了看守所,丈夫和兒媳被肅寧縣社主任齊金生停發工資一年,何秀娟被開除公職。2001年由滄州簽發了批捕證,2001年3月13日肅寧縣法院既不通知本人也不通知家屬便偷偷開庭,正好我們在街上看到路過的一輛紅色麵包車裏有何秀娟,我們就跟著去了法庭。旁聽的共20多個,證據全是假的。

付佐鄉南石寶村宋體心被關了5天5夜,罰款2000元。腳受凍傷,至今還黑著;在鎮書記王發水、鎮派出所所長於紅軍的酷刑迫害下宋體心、裴貴雪、李豔俊三人在偽證上按下了手印。當三人聽說何秀娟蒙冤時,她們趕到法院去找審判官黃志成要求撤回偽證,黃志成拒絕接待,態度非常惡劣。

尚村鎮西青口村高肥田,男,50歲,因進京上訪被肅寧公安帶回關了一個多月,受到了慘無人道的折磨,被五、六個犯人打得遍體鱗傷,20多天沒讓閤眼,腳凍得至今還發麻,手指末端還黑著,被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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