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火災說明了甚麼?


【明慧網2001年12月23日】「看中國報導」12月20日電,19日晚23時30分左右,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呼和浩特賓館發生一起重大火災,中組部下派掛職幹部、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長林選才,北京瑪拉沁飯店副經理史子義,呼和浩特市接待辦副主任王安明3人不幸燒死,另有17人燒傷,2人失蹤。

內蒙古自治區的不法官員自1999年7月以來,對大法弟子殘酷迫害已罪惡累累。僅舉幾件。

由內蒙古呼倫貝爾盟莫旗犯罪分子江局長帶領的政保大隊為首,還有紮如木台鄉派出所的崔所長、開車的司機小譚等不法人員對大法弟子殘酷迫害。莫旗旗長、公安局長為了保住自己的烏紗帽,操縱隨從做他們的打手,把大法學員全都抓進看守所非法關押。對本旗的大法學員長期非法關押,不敢往上報;農村的大法學員被強行送去非法勞教;那些被迫妥協了的人也被他們非法關了近一年也不放。他們對待堅定的弟子就更殘忍了,給帶上幾十斤重的大腳鐐,長達七八個月,後來大法弟子絕食抗議非人迫害,他們就更加凶殘地把大法學員鎖在床板上灌食。邪惡獄醫揚言說:我能灌到你死!

大法弟子賈海梅,女,第一次被非法勞教三年,並被勒索3000元。2001年2月回家後被監視居住,公安經常到家騷擾,使其無法正常生活,被逼無奈,將個別公安的腐敗行為揭露,然而卻遭到公安的報復。2001年5月初,不法公安一行10多人,其中五六個年輕的毫無羞恥的公安將賈海梅身上的衣服扒光,僅剩下一個褲頭。她5歲的兒子、13歲的女兒哭著喊著「媽媽是好人,你們壞!」不讓邪惡的公安抓走媽媽,往回拽。這些公安哪還有人性,不但把賈海梅抬走,還將來串門的賈海梅的母親抓走,並將家中的電視機、VCD搶走,之後又到大法弟子賈東偉家中抓人,將家中的電視機、VCD、4000元存摺一起搶走。

人犯了法,有世間的法律制裁,人破壞佛法,就有天法懲罰。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呼和浩特賓館發生的重大火災,不就是當地邪惡之徒的暴行帶來的災禍嗎?為防止類似災禍的發生,我們唯有共同阻止江澤民及其幫兇的危害眾生的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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