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勸世人:做好人永遠都不會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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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2月19日】法輪功是以宇宙最高標準真、善、忍同修的。在常人社會中修煉,就是從做一個好人做起,不斷地嚴格要求自己的心性提高,捨去常人中的一切不好的東西。從而達到修煉人的標準,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返回到人的先天本性上去。當今社會,用常人的理念來衡量,覺得不可思議,人們都在這經濟時代怎樣賺錢、得名,在物質利益面前,修煉的人卻要捨去。因此有人接受不了。我們說好人是不會吃虧的。人的一切是自己先天命中註定的,這種先天,就是說人不是一生一世的事。從史前文明遺蹟中看,人類也是一茬茬發展的。過去老人也講,這輩子多吃苦,下輩子得好。總之人的生生世世好與壞,都是有因緣關係的。是你的不會丟,不是你的也爭不來,爭來了就是禍。必然是發展的根本,而自然與偶然是不存在的。

甚麼是真正的好人,甚麼是真正的壞人。師父說:「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作為一個人,能夠順應宇宙真、善、忍這個特性,那才是個好人;背離這個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壞人。在單位裏,在社會上,有的人可能說你壞,你可不一定真壞;有的人說你好,你並不一定真好。作為一個修煉者,同化於這個特性,你就是一個得道者,就這麼簡單的理。」(《轉法輪》P14)如果按人的現在標準認為自己比別人好,那不是真的好,因為衡量的標準變異了。心性包括德、捨、悟性等很多方面的東西。常人為甚麼做不到,因為他沒有正信正念,只有明法理,才能有正信正念,才能做到常人做不到的事。我們經常說:善惡有報。因為這是天理。做了好事,就會得福報。做了壞事,就會有不好的事在等著他。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沒做壞事、錯事,傷了別人,那麼就是你欠人家的債。欠債要還,還債就是表現在人遭罪、遭災,就是痛苦。每當自己遭到別人羞辱或被別人欺負的時候,都是很不服氣,很委屈、很難受。其實就是自己在前生前世中欠過人家後,現在人家要債,人不知道這道理,跟別人幹起來了,這次沒還成,下次還得重複。所以,有的人老是往復一件事的痛苦折磨。為甚麼會有魔難呢?當一個人追求名、利、色、氣等不好的東西時,你得到你想要的東西,你很高興。但是你得到不該得到的東西,那麼就是欠人家的債,因此你就得有遭災遭難的痛苦。不失不得。如果你不去求那些東西,這一難也就不存在了。所以我們講無求而自得。當然常人在物質利益面前不會不動心的,我們說物質的世界是迷的世界。佛教中講,欠甚麼還甚麼,有的人過去殺過生,欠命也得要還命,所以有的人就是在天災人禍中還債。

神佛是慈悲於眾生的。在我們周圍或在自己身上,有時做了壞事,神也會來點化你,使其放棄做壞事的念頭,有的人真的再也不做壞事了。而有的人一意孤行,有的像失控一樣,神不會去阻止他。人一旦無限制地作惡時,最後這個人就永遠失去了。也可以說,他永遠不存在了,但他也必須還清每一筆債的痛苦,是相當可怕的事,比人們在「鬼城」看到的地獄的下油鍋還要悲慘多少倍。現在人不知道在幹甚麼,膽敢破壞天法。有的在謊言欺騙帶動下,以仇恨的心理迫害法輪功,那都是自己給自己挖掘墳墓。法輪大法是天法,天理不可違。法輪大法在當今洪傳,真是萬載難逢。天上有個理:你自己要的才算,所以神佛救度的都是真心相信他的眾生。我們是大法弟子,大法弟子的使命就是把法理告訴你(有緣的眾生),使更多的生命能得到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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