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焚」假案和惡報:11噸劇毒氰化鈉流入河南洛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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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1月6日】(中央社台北三日電)一日下午,十一噸劇毒品氰化鈉流入河南洛河,洛河河水氰化鈉含量立即超過標準三百倍,受污染的河水以每秒鐘三千立方公尺的流量順流而下,嚴重威脅洛河沿岸數百萬民眾安全。

氰化納毒性極大,常人誤食零點三克即可致命。十一噸氰化納流入河水,非同小可。事故發生後,據新華網報導,中共洛陽市委和市府緊急動員,出動數千人趕赴現場,在洛河宜陽縣甘棠村段和洛寧長水鄉長水大橋,建了兩道臨時堤壩,向河中撒石灰、漂白粉,以防被污染的河水進入市區。但已有家畜中毒死亡、村民中毒,只是據稱還沒有發現人員中毒死亡。

報導說,此事發生在十一月一日下午二時,洛陽市二運公司的貨車,從偃師一家化工廠前往洛寧一個金礦運送氰化鈉,途經洛寧縣興華鄉窯子屯村段時,發生交通事故,貨車從路邊翻入離澗河不遠的溝壑中,車上裝載的十一噸氰化鈉便順著澗河一直流入洛河。

事發後,肇事司機沒有報案,反而逃之夭夭,直到下午五時,興華鄉政府因為出現牛羊中毒才發現災情,並向上彙報。

由於事關重大,洛陽市政府立即向當地軍隊求助,由濟南軍區指令洛陽軍分區派兵前往宜陽縣甘棠村,與當地人員協同築壩,好讓消毒人員把消毒劑倒入洛河水中。

目前警方已拘留包括肇事司機郭某在內的六名涉案人,進一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

事出有因,絕非偶然。讓我們看看河南各級政府官員在迫害法輪功問題上都幹了甚麼:

2000年聖誕節洛陽大火慘案發生後,河南省委、省政府不思己過,卻企圖以陷害法輪功向江澤民獻媚來立功補過。不久就發生了駭人聽聞的「天安門自焚」事件。「自焚事件」的主角是來自河南開封的劉春玲。

2001年2月4日,華盛頓郵報在頭版發表題為《自焚的火燄照亮了中國的黑幕──當眾自焚的動機乃為加強對法輪功的鬥爭》的驚世調查文章,向世界提供了包括以下幾點在內的事實:劉春玲不是開封本地人,生前在夜總會靠陪吃陪舞謀生;劉春玲曾不時毆打老母和幼女;從來沒人見到劉春玲練過法輪功。

今年5月份,在邪惡勢力的操縱下,人間敗類再施醜惡伎倆,編造了一部誹謗大法、誣蔑師父的河南豫劇,並由開封市豫劇團和開封縣豫劇團兩家分別在河南各地演出,並計劃去北京上演。據悉,豫劇團成員已遭現世現報。豫劇團團長劉志旺病倒住院,劇團成員在演出後,出現了身體難受,喉嚨痛等反應,主要演員無心再演。

河南省許昌市省第三勞教所是河南省集中非法關押男性大法弟子的場所。目前仍非法關押著一百多名大法學員。對堅持信仰的大法弟子,勞教所施行「聯保」制,即利用犯人24小時看管大法弟子,不准相互說話、煉功,如有違反就對負責看管的人實行懲罰,看管的人因害怕挨罰、挨打,就採取種種強制手段限制大法弟子。而且還不允許大法弟子與家人見面。

2001年3月21日,勞教所開一個誹謗大法的大會,十幾個堅定正念的大法弟子只因喊了一句「法輪大法好」,即被勞教所所長指使犯人打得死去活來,有的大法弟子被打昏了,犯人還在打。此後,勞教所還召開甚麼「表彰」大會,給那些打人兇手減期。而且為了掩人耳目,所有報送的材料均不寫事情經過,還謊稱「制止擾亂秩序」。堅持真理的、善良的好人被抓被打,惡人被縱容、獎賞。

在一次絕食抗議中,勞教所指使犯人對大法弟子進行野蠻灌食,一個大法弟子善意的勸告他們不要這樣對待善良的大法弟子,並正告它們這種迫害遲早會被世人知道。一個惡警竟揚言:「知道了又怎麼著?這不正好給我們做廣告?」

明慧網2001年5月3的日報導《河南鎮平縣不法之徒酷刑折磨大法學員、強暴女學員》 中說:「河南鎮平縣候集鎮自2000農曆12月臘月初二起對於法輪功學員,不論是否表過態,以縣領導與大法學員談心為由強行抓走12名學員(其中一名已勞教)。他們被非法關押在所謂的「學習班」(鎮政府對門)遭受非人折磨,現已達4個多月,仍未釋放。

這些大法學員自從被關入非法的「學習班」後,幾乎天天飽受辱罵,拳打腳踢。特別每天晚上,約11時到次日凌晨3時,鎮政府幹部及其雇佣的流氓打手,把電燈關滅,或集中到小院內或在室內肆意辱罵毆打大法學員。有的大法學員未來得及穿衣服,就被強行拖到院內,時值數九寒天,暴徒們逼迫大法學員跪下,讓他們雙手和頭緊挨地,對他們進行拳打腳踢,搧臉。學員們的手和臉把地面冰雪都融化了。暴徒們連女學員和年齡大的也不放過,有一位50幾歲的大法學員,遭到幾個年輕人毆打達3、4個小時。次日清晨,看見他渾身是泥巴。在這種情況下,大法學員每天晚上不敢脫衣服睡覺。

姚金波(現任鎮政府書記)帶頭辱罵大法學員,他曾經毆打一名60多歲的男學員。王奎(原鎮副書記,後調到另外的鄉提升為鄉長)更是多次辱罵毆打學員。閻中保(現任該鎮綜治辦主任)為了隨時闖入學員住室,把門上原來暗鎖撬下,以方便隨時毆打學員。某日下午,他帶領一國家幹部(身份不明)聲稱是南陽地區的領導,把學員們在樓上打後又拉到樓下打。當天晚上又領數人前來毆打,他們用樹條專門抽打學員的耳朵和臉部。

其中一名女大法學員二十五六歲,正規大學畢業,任某鄉初中英語教師,與其丈夫(同校畢業,法輪功學員)一起被關押到「學習班」後,受盡屈辱折磨。某夜約凌晨1時她被強行拖到門外(燈已全部關滅),被一流氓侮辱強暴,其他大法學員此時正在遭受毆打。-連幾天該女大法學員及丈夫抗拒進食,鎮領導置之不理,照樣我行我素。後「學習班」一值班人員醉酒後不知從何處無意拿來一木槓,男大法學員叫女學員們用來頂門。流氓用腳踢門,女學員用身體壓在木槓上阻擋他們進入,這惡性事件發生後,大法學員們的親屬把情況反映到縣裏,農曆臘月二十二,縣領導周明軍(現任縣委書記)、權長喜(縣政法委書記)等人,開了6輛車來到「學習班」了解情況。這一天「學習班」門前大法學員的家屬親人約50~60人,十分氣憤,加上前來圍觀的群眾100多人。群眾義憤填膺,大法學員把真實情況進行大膽揭露,縣領導迫於壓力,被迫表態不許打人。」詳細情況還可參考明慧網4月16日《河南省鎮平縣候集鎮女性學員遭強暴》。

但犯罪者並沒有被追究,犯罪流氓至今逍遙法外。天網恢恢,人不治天治!

河南不法官員迫害大法弟子的惡行必將受到神的懲罰,隨著迫害的升級,更大的災難還在後面,天理不容啊!但令人遺憾的是,時至今日,一些人面對這些鐵的事實,仍然相信中國大陸媒體對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誣蔑,對法輪功採取反對甚至敵視的態度,滿腦子都被灌注了對法輪功的謊言和誣蔑之詞,這些人如不及時醒悟,在不久的將來也會像這些不法官員一樣在各種常人社會的形式中被歷史淘汰掉,危險至極呀!偉大的師尊在《在歐洲法會上講法》中明確闡述到:「天要報應人的時候,人就認為是自然現象。」「人就不把這些現象當做是神在警告人」。

眾生,深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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