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澤西州南河市通過決議譴責江澤民政府迫害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2001年11月28日】新澤西州南河市(South River)2001年11月7日通過決議譴責中國(江澤民)政府迫害法輪功學員,決議內容譯文如下:

鑑於,法輪功是一種精神修煉的形式,通過汲取能量而保持健康的身體及祥和的生活方式;

鑑於,有關中國(江澤民政府)進一步加劇迫害法輪功追隨者的報導已使美國政府「深為憂慮」;

鑑於,2001年7月,成千的法輪功支持者穿越大西洋各州,步行至華盛頓,抗議中國(江澤民)政府殘酷和而系統性地迫害法輪功追隨者;

鑑於,中國(江澤民)政府反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行為是一個嚴重侵犯人權和公民自由的典型範例,應予以譴責;

為此,新澤西州密豆縣南河自治市市長和市議會決定,本政府全力支持那些遵守和平準則的法輪功成員,並譴責中國(江澤民)政府對法輪功追隨者的粗暴、殘酷、鎮壓的行為。

日期:2001年11月7日

僅此證明以上為新澤西州南河市檔案原始文件的副本
市政府秘書 ALBERT M. SEAMAN (簽名)
2001年11月8日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8/20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