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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天安門的愛爾蘭大法弟子的聲明(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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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1月23日】

先生、女士:

我是在天安門廣場和平煉功的修煉者之一。作為一名22歲的大學生,我願意解釋為甚麼要參加這場和平請願。

在過去的兩年中,我讀過、看過也聽說過在中國發生的令人恐懼的事情。我一直被法輪功修煉者的精神所感動著,被他們對堅信真善忍的忠誠所感動。

並且,我一直渴望著能夠去中國,去為法輪功呼籲。然而,我一直在考慮這樣做是否可行、理智。我相信這一次的旅行是兩者俱全。以下是我的理由:

1.和其他的30多個法輪功弟子一起同去的是可靠的記者以及非政府組織代表。他們將作為現場見證人。
2.我們將針對這次活動聯繫聯合國言論自由的記者、以及歐洲、北美、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的媒體和政府部門。
3.根據聯合國人權憲章第19條,我們採取的形式將得到法律保護。
4.在我們進入廣場的那一刻,我們各自的大使館將被分別通知。

您可以看出來,所有可能的方案都確使這次活動在完全和平的方式下進行。而且這些方案也確保不會使中國(江澤民)政府利用這次活動作為進一步迫害法輪功的藉口。

我必須說明法輪功不反對任何政府,也無意干擾和尋求政治權勢。我們只是反對這場針對善良人的滅絕人性的運動--酷刑迫害、強姦、虐殺和誹謗。

從我的角度來看,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是不理智的。不同的人們只是希望得到身體和精神上的昇華,開始修煉是因為法輪功所教授的法理在他們的心中產生了共鳴。

與此鮮明對照的是,在中國的警察經常由於毆打法輪功修煉者得到升職和褒獎。這顯示出沒有任何道德的約束下,人們會無惡不作。

我呼籲您支持也許會成為制止迫害法輪功所必需的這次活動。請寫信並寄到媒體來支持我們。

謝謝您的幫助。

布萊恩.晁特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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