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孩子的生命負責


【明慧網2001年11月16日】曉梅的孩子洋洋上小學四年級,99年7.20以前一直跟隨媽媽學法煉功,後來藉口學習忙,基本上不學法煉功了。曉梅很著急,跟孩子講過幾次但效果不佳。她心裏總覺得這種狀態不對勁兒,她想:「大法弟子要對眾生負責,她是我的孩子,我更有責任引導她學法,那才是真正的對她好,放縱是害她。『養不教,父母之過。』如果讓她與大法擦肩而過,那將是我永遠無法彌補的過失。」

一天,她把孩子叫到身邊,平靜但真誠地說:「洋洋,你雖然是孩子,可你也懂事了。你轉生到我們家來,不就是為了得這個大法嗎?為了得法才做媽媽的女兒,因為你知道媽媽修煉,你也想修煉。不過咱們今生今世的母女關係可不一定就是真正的元神的關係,也許真正的你比我還大呢。你既然作了我女兒,你小,我是你這一世的媽,我就要對你負責,幫助你修煉。不然我對不起你,對不起你天上生你元神的那個母親,她才是你真正的母親。她在那裏等著你快回去,你不也想快回去嗎?如果你不學法,那怎麼回去呢?你不能錯過這個機會,你好好想想,我說的對不對?」

孩子聽著聽著眼淚流了下來,曉梅純正慈悲的心感動了她。從那以後,孩子天天和曉梅一起學法、發正念,有時間就煉功,學習成績也好了,和同學關係等等各方面都有了進步,還經常幫曉梅貼傳單、做些證實大法的事。

讓生命得法、同化法、抹去他們對大法的誤解與仇恨,是對眾生負責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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