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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加州國會議員黛安.沃特森來信支持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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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1月12日】2001年10月17日

親愛的XX先生,

謝謝您有關中國(江澤民)政府迫害法輪功支持者及修煉者的來信。您的觀點對於我了解選民的感受非常重要。我同意您的觀點,並讚賞您花時間與我聯繫。

正如您所知道,法輪功是一種基於中國文化之上的古老的身心修煉實踐。有廣泛的資料表明中國政府實際上已經折磨與監禁了數萬這一平和的自我完善運動的煉習者。我很高興地告知您,我是國會188號決議案的共同發起人之一。決議表達了國會認為中國政府應當停止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觀點。

美利堅合眾國不能在這件事情上保持沉默。這項立法號召美國利用每一個適當的公共或私人的發言機會呼籲中國政府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修煉者;停止對他們以及有良知的被監禁者採用酷刑和其它殘忍的、不人道的、卑鄙的對待;遵守國際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以及人權普遍宣言,允許法輪功修煉者追求他們的信仰。當一個民族被迫害時,我們所有人都受到威脅。

再次感謝您關於法輪功的來信。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隨時與我聯繫。

誠摯的,

黛安.沃特森
國會議員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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