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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議員給法輪功學員的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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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0月9日】

2001年9月17日

親愛的黃女士:

謝謝您就中國(江澤民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一事跟我聯繫。我很高興收到您的來信,並珍惜給您回覆的這個機會。

您也許會有興趣知道議會188號決議已在眾議院提出。議會188號決議譴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法輪功精神運動的鎮壓。法輪功,一種結合佛道思想的精神修煉,在中國及其他地區吸引了數以百萬計的人習煉。從這個功法今年(譯者註﹕應為1999年)7月被禁以來,成千上萬中國各地的普通公民由於拒絕放棄煉習法輪功而被投入監獄。有很多可靠的報導顯示,被拘禁的學員受到酷刑和非人的折磨。

對法輪功的鎮壓是野蠻和有系統的。針對北京政權的這種對基本人權的進一步壓制,議會188號決議表達了眾議院的共識,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應該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和其他宗教信徒。這個議案表達了我們的看法:美國政府應該使用各種適當場合要求中國遵守其憲法,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並允許他們追求他們的信仰。

這個議案已在委員會獲得了通過,最近應該會提交給眾議院討論。請注意,我會向我的同事們轉達您的想法,並且在我對此議案做出決定時,我會考慮您的意見。

再一次謝謝您跟我聯繫。請繼續就您關心的任何問題與我聯繫。

誠懇的,
吉姆.吉本斯(Jim Gibbons)
國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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