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木蘭縣政府迫害大法弟子家破人亡

——年幼的兒子溺水身亡,年幼的女兒被強暴


【明慧網2001年10月31日】我是 XXX,2000年正月十五的晚上在江畔公園煉功,被木蘭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張文喜抓進公安局進行迫害,他用刷子桿打我的臉和脖子,逼我舉錄音機進行體罰。惡人張文喜罵師父、罵大法,我制止他時,他便逼我厥著(也叫開飛機),打我半個多小時後才住手,並把我送進拘留所非法關押達50多天。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我要求煉功、學法,他們不同意,我開始絕食,在5天沒有吃飯的情況下,他們逼我進行強體力勞動,(曬糧、扛麻袋、卸煤等),此時家裏還有兩個孩子無人照顧(男孩14歲,女孩12歲),木蘭縣政府卻置之不理、不聞不問。

我被放出後,我想我們煉功做好人並沒有犯法,不應該關押我們,我們應該受到尊重。法輪大法是正法,我們不能允許江澤民政府對他進行誹謗、攻擊。於是2000年5月我進京上訪,被火車上的乘警扣留,被木蘭縣警方押回。在他們知道我如果被關押家裏的兩個孩子就無人照管的情況下,仍然對我進行了長期非法關押。在這期間,我14歲的兒子由於無人監護,於6月17日溺水身亡,當時我正被拘留所押在糧庫卸煤,警察把我拉到河邊,我看到孩子的屍體時,才知道孩子已經死亡。

2001年1月份木蘭縣政府叫我寫「三書」,被我拒絕,他們把我非法關押在水產旅店進行強行洗腦,逼迫我放棄修煉(此時家中只剩下一個女孩無人看管),十餘天後我因被迫害得開始便血才被放回。

2001年8月22日晚,有朋友到我家送菜,隨後闖進一夥警察把我們三人一起帶走,並進行非法抄家,把我們向世人講清大法真相的材料搶走。家中又只剩下一13歲的女孩無人照管。在我被非法關押20多天後,我的女兒被人強暴。事發後木蘭縣政府隱瞞事實,對我繼續非法關押。

我們在修煉心性,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也能帶動整個社會道德的回升,這樣的人不是越多越好嗎?政府為甚麼把好人關押起來,卻讓壞人做壞事有機可乘呢?這是中國政府破壞大法造成的後果。現呼籲世界上所有善良的人們對法輪大法給予支持,並制止中國政府對法輪大法的迫害。

責任單位:
木蘭縣公安局局長電話:0451-7082258
木蘭縣公安局政保科電話:0451-7086169
木蘭縣公安局第二派出所電話:0451-708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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