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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本溪市煉功老太太被判刑高達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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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1、遼寧本溪大法弟子叢福蘭,女,66歲。於2001年3月2日被刑拘,同年4月25日被逮捕,於2001年8月31日被本溪市溪湖區法院以所謂的「利用X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有期徒刑8年。該大法弟子被指控為在2000年4月至10月間複印、傳播法輪功傳單4000餘份。

2、遼寧本溪大法弟子周玉豔,女,60歲。於2001年3月2日被刑拘,同年4月25日被逮捕,於2001年9月3日被本溪市溪湖區法院於2001年9月3日被本溪市溪湖區法院以所謂的「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有期徒刑6年。該大法弟子被指控為在2000年10月間複印、散發法輪功傳單1000餘份,並在本溪市溪湖、彩屯等地噴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大字。

以上兩名大法弟子同時於2001年8月29日開庭。法庭上我看到他們神態自若,面帶祥和之意,以自己多年修煉法輪大法的親身體會為大法、為自己辯護。他們在法庭上的一身正氣,令邪惡膽戰心驚,令親人、朋友、同事、鄰居佩服。在最後的辯護中,兩名大法弟子的陳詞是「法輪大法無罪!師父無罪!法輪大法好!我們修煉一修到底!」目前兩名大法弟子正在上訴中。

3、另悉遼寧本溪大法弟子王麗娟、陳舒文已於2001年4月25日被非法逮捕(王麗娟於2001年2月19日被刑拘),目前已被起訴,正待開庭。

這是本溪市邪惡勢力繼99年7月以來對大法弟子迫害的又一次升級,在世人間引起強烈反響。人們紛紛議論說:一個老太太煉功就被判刑8年,比刑事犯罪判刑還重,這是甚麼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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