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稜縣上集鎮派出所殘酷迫害法輪大法弟子紀實


【明慧網2001年1月6日】大法弟子李傑,女,37歲,綏稜縣上集鎮新興村四組農民。今年4月23日,李傑和二位同修因法輪大法和師父受到不公正對待,去北京上訪被抓。24日被押送回當地,關押在綏稜縣行政拘留所。25日下午5點上集鎮派出所所長佟德玉帶領警察王金山和王鐵提審李傑,剛問幾句話,王金山就開始打李傑嘴巴子,逼迫說出是誰組織走的,誰給拿的錢,還說:「你不說,如果我的官職丟了,我讓你家破人亡,我就是找人也要整死你。」後來又讓李傑彎腰,兩隻手從背後舉起來開飛機,當手舉累了、酸了就把李傑用手銬銬到暖氣管子上。半個多小時後,王金山開門帶著酒氣進屋了,還繼續問李傑是誰組織的,是誰給拿的錢,正在這時佟德玉所長進屋了,上來就朝李傑的臉上踢了一腳,緊接著新興派出所的二名警察和王金山九個人藉著酒勁魔性大發,在兩邊扯著李傑的頭髮一齊用腳往臉上踢,一直打了一個多小時,直到打昏死過去。在提審之前佟德玉和幹警就發狠心腸要對法輪功學員24小時不停地審,要像對待殺人犯一樣審訊。後來李傑被拖著送回了監牢,一連八天一點東西吃不了,喝點水都吐,起居不能自理。在這期間他們讓李傑的家屬拿了500元錢買藥給李傑治傷,行政拘留所的王所長親自監督李傑吃藥,但是李傑一片藥也沒有吃,二個月後李傑的家屬被迫交了3000元保金李傑才被釋放。回去後李傑在上集派出所見到了佟德玉所長,佟德玉問李傑:「你說我打沒打你」,李傑說打沒打你自己還不知道嗎?

與李傑一起被抓的叢鳳燕也沒躲過魔爪,她在26日中午被審訊時,也被逼問是誰組織走的,是誰拿的錢,不說佟德玉所長和幹警王金山就破口大罵,用皮帶往臉部、頭部猛打,把臉和頭都打腫起來了,覺得不夠勁他們又把人帶到會議室用拖布桿向頭部、腰部、腿部及全身亂打,打得坐也坐不了,站也站不住,完了又讓她大頭朝下開飛機,打累了就休息,休息完了又繼續打,這樣迫害折磨長達5個小時。叢鳳燕被非法關押70多天後,家屬被迫交罰款1700元之後才被釋放。

另外一名同修也沒倖免於難,審訊時被上集鎮派出所的一名警察用手槍指著頭進行逼迫恐嚇。就連一起關押的一位同修為李傑說句公道話也被上刑。不但修煉法輪功的人遭到非法迫害,李傑的家人也遭株連,她的兒子姜立海就因為李傑修煉法輪功,而被剝奪了當兵的資格。

人民警察本來是為人民服務的,是保護人權和維護法律的,有罪與沒罪自有法律衡量。但是就是這些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善意的向政府上訪,沒有任何違法亂紀的行為卻被抓、被罰,而且這些所謂的人民的執法者們對這些無辜的百姓進行非人的污辱和迫害,嚴重剝奪了人身的基本權利,就是對那些殺人犯和刑事犯按照法律規定也不允許打罵體罰,那麼這些人所做的這一切還是人民的警察嗎?他們頭頂著國徽卻踐踏著法律、剝奪著人權,他們還是執法者嗎?在當前從嚴治警的今天,這些人還配當警察嗎?不知各級黨政領導看到這些是何感想?這些人才是真正的觸犯了法律,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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