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人民報:模仿「黃禍」,自焚者曾高呼「法輪大法好」?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1月30日】 【人民報27日訊】目前在23日下午2點40分,天安門兩側5名自焚者的真實身分成為爭論的焦點。

香港明報27日獨家報導說,當時在現場目擊並拍攝(膠片後被警方收繳)了整個自焚過程的美國有線電視網( CNN)記者表示,五人在自焚前曾作出法輪功練功姿勢,同時高呼「法輪大法好」等口號。

不知為甚麼這麼重要的消息CNN自己不報導倒讓明報搶個「獨家報導」?

既然CNN拍到對中共這麼難得有力的支持證據,為甚麼不讓他們馬上向全世界公布,使那些已給法輪功榮譽的美國、加拿大、澳洲和獨聯體的四百六十幾個城市和郡縣的官員們「迷途知返」呢?

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江澤民集團鎮壓法輪功一年多了,天安門廣場上的警察5步一崗,10步一哨,法輪功信徒展開橫幅的時間一般只能持續幾秒鐘便被打倒在地,然後在眾目睽睽之下,哪怕外國遊客甚至外國記者在場也毫無顧忌地拳打腳踢,揪著頭髮扯到24小時待命抓人的警車上去。

自焚的過程,肯定要遠遠複雜於打開橫幅。因為打開橫幅的動作只需1到3秒即可完成。根據報導,往往橫幅還未打開就被搶走了。

而這些「自焚」者怎能如此順利的先「作出法輪功練功姿勢,同時高呼「法輪大法好」等口號」後竟無人理睬,再從容不迫地打開汽油桶,倒在自己身上,點著火實施自焚呢?除非當時天安門值班的警察、特務都「靈魂出殼」了,否則怎麼解釋得通呢?

很多報導中說,開始也有在官方的誘騙下說出姓名而立刻遭原地來人押回去的,後來他們就不再說了,為此不少法輪功信徒因不肯說出自己的姓名而在酷刑下重傷甚至斃命。

江澤民喉舌是如何在自焚數小時後如此迅速的判定「自焚」者的準確籍貫的?若是法輪功信徒,他們至少幾天之內不太可能逼問出來。

「黃禍」中關於喊口號的部份是這樣描寫的:

「六四…… 」姑娘顫聲張開黑洞洞的嘴。交易規定她必須在點火前喊出口號,以證實她是為「六四」翻案而不是為別的事自焚。她背了無數遍擬好的口號,到頭來還是沒記住。「……翻案……」只出來兩個詞。

好在也夠了。火苗從打火機上竄出。那是事先一試再試絕對保證一打就著的防風打火機。然而就在火苗竄出的同時,一隻巨手已經抓住了打火機。陸浩然幾乎要喊出聲來,功虧一簣!火苗沒接觸到汽油,姑娘沒有被點燃。另兩個大漢已經抓住她的身體。她再掙扎也敵不過三頭大猩猩。何況她半點掙扎的意思也沒有,一動不動。全部過程只有零點幾秒。打火機眼看著進了大漢的手。突然轟地一亮,姑娘化做一團爆發的火球。三個大漢被彈射的火燄撲面打翻。火團中發出一聲姑娘淒厲的長叫,如同野獸,,只分辨出其中兩個字:「……騙──我──」她像颶風一樣撲向廣場人群。

……

這個絕症病人為了給她父母留下三百萬的買命錢而被騙履行了死亡合約。

無獨有偶的是23日的自焚案,也是一女燒死了,而四男「活得好好的」,這四個男人會不會是裏面穿著防火耐高溫的衣服來陪襯那個必須得死的倒霉女人呢!當然他們臉上無法蒙上防火材料,這就是為甚麼他們的臉被燒傷而身體完好無損但那個女人卻魂斷天安門的原因!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無論如何塗抹,歷史也無法用嘴、用筆、用刀去修改的!

因為歷史是用每個細胞、每根神經、每滴鮮血燃燒所鑄成的,人怎麼能篡改得了呢!(https://renminbao.com)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