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發表聲明──聲明一切違背大法的東西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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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嚴正聲明:一切違背大法的東西作廢

本人於98年開始修煉大法。99年11月到廣州出差時在旅行社與學員交流時被發現,當晚被帶到派出所,要我寫保證書、悔過書。因為我堅持不寫,被滯留一天後送回原籍拘留15天,期滿後單位以辦學習班的名義將我關在市收教所強制轉化。因為從小到大,我在家裏是最聽話的好孩子,在學校是好學生(我中專畢業後因成績優秀被保送上大專,後自己又考上本科,一連七年獲學校獎學金,多次被評為「三好學生」,曾獲「南粵優秀師範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部、優秀黨員」等稱號),參加工作後,也能嚴格要求自己,盡職盡責,修煉後更是這樣。父親在聽到我被拘後,承受不了打擊,幾次暈倒過去(當時我和兩名上京被抓回的學員在省、市電視台和香港電視台上「曝光」),在魔難中,我放不下對親情的執著(其中也夾雜著名和利),違心地寫了「悔過書」和「揭批文章」(每次寫完後都很難受),但最終還是被「雙開」(邪惡的「挽救」)。

我記得師父曾經在講法中講過(不是原話),你越是放不下的東西越要讓你放下。我心裏明白,因為我還是很執著那個「鐵飯碗」,畢竟那是「十年寒窗」所換來的。但一旦明白法理之後,我也把這件事看得很淡。從我在廣州被抓到被開除(2000/5),公安機關一直扣壓我的身份證,我曾通過單位去要回,他們都以各種藉口拒絕。沒有身份證,我沒辦法找工作,被迫到北京上訪,與其他學員一樣,不但信訪無門,還在天安門派出所遭受一陣毒打後送回原籍刑事拘留,後被送勞教兩年。在看守所期間,因為受一些所謂「已轉化」學員的干擾,我又一次寫了「決裂書」(以為這樣是對的)。在送三水勞教所的體檢中,檢查結果「有病」,因此轉為「所外勞教」。

想到自己一年多來屢摔跟頭,我很痛悔自己平時法學得少,導致在關鍵時刻過不了關,做了損害大法的事,同時,我也深深地體會到修煉的嚴肅和師父的慈悲。

在這裏我聲明:以前所寫過的一切違背大法的東西作廢。我要重新振作起來,不辜負師父的慈悲等待,「堅修大法緊隨師」。

廣東法輪功學員 許健鈴



聲明

我現在鄭重聲明:我99年底在北京海澱區萬壽寺派出所寫的關於法輪功的認識作廢。

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衡量著一切生命。我堅信「真、善、忍」是宇宙的最高真理。

政府對法輪大法的定性是錯的。我要求還我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釋放所有法輪功學員!江澤民是歷史的罪人,它終將受到歷史與正義的審判!

聲明人:法輪功學員 張燕梅
2001.1.18



聲明

我現在鄭重聲明:我在2000年初在北京海澱區萬壽寺派出所所寫的不上訪的保證作廢。

我為去世的功友默哀,向堅持真理,義無反顧上訪,請願被打被抓的法輪功學員致敬!

同時我為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而悔恨。我會加倍彌補,跟上正法,跟上師父給我的修煉機緣。

我是法輪功學員,同時也是中國公民。憲法賦予每個公民上訴,申訴真象的權力。任何人不能凌駕於「佛法」之上,並置人民生死不顧。江澤民等惡人決不會得逞!還我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嚴懲殺人兇手!釋放所有法輪功學員!

聲明人:法輪功學員 孫素芳
2001.1.16



嚴正聲明

本人胡苓業於99年7月至九月期間,由於學法不深,在平陰縣教委井××、孟××及原四中校長魏××等人的非法審問、威逼利誘下,違心地寫了一些違背法輪功學員心性標準的東西,對此我深感內疚。今嚴正聲明:期間所寫一切全部作廢。我將在今後修煉的道路上堅定實修、加倍彌補,挽回自己造成的損失。

胡苓業
2001年1月19日



聲明

遼寧省法輪功學員陳國財,因在看守所受到了殘酷的虐待與折磨,淡泊了護法和正法的意識,做了違背大法的事。通過學法,看法輪功學員的修煉體會,我認識到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受難的法輪功學員,我嚴正聲明,以前我所寫的保證書一律作廢,堅定實修,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

法輪功學員孫淑華因護法和講清真相,兩次被拘留,兩次都是家裏托人寫了保證書,我又都抄了一遍,雖然沒寫不好的話,但也給大法抹了黑。當時用了人的觀念去面對磨難,沒有站在法上,修煉是嚴肅的,我特此聲明作廢。在今後的修煉中,跟上正法進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陳國財
2001年1月19日



公開聲明:一切違背大法的東西作廢

本人前年進京上訪,由於自己的執著心太重,學法不實(執著於親情,怕心)走向邪悟,寫了「不進京、不聚集、不上訪」的「保證書」,在瑞士法會,更由於私心太重(執著於圓滿,執著自我)不聽從佛學會的整體協調,做出了違背大法的事情。

現本人鄭重聲明,以前做過的口頭及書面保證書一律作廢。

一個真正的大法粒子,我會用我的實際行動加倍彌補,挽回自己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大法給予我生命,我要用生命去證實法!成為一名真正的合格的師父的真修弟子。

還我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

日本法輪功學員:王偉
2001年1月15日



嚴正聲明

在證法護法的路上,由於自己對法認識的不足所致,被邪魔鑽了空子,深感愧對師恩,愧對大法。內心無時不在痛悔自責之中。所以,我鄭重聲明在看守所期間寫的所有違背大法對修煉為準則的行為---「不進京上訪、不串聯不聚眾、不參加集體煉功、不寫上訪信」等條款材料一律通通作廢!今後,我更要捨盡一切,以實際行動加倍彌補自己的過失,全身心地投入證實大法的洪流之中,發揮大法粒子的作用,再也不辜負偉大師尊對弟子的慈悲苦度。

法輪功學員 田玉玲
2001年1月19日



鄭重聲明

我是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叫孫淑英。由於當時對法認識不清,曾在1999年7月23日在長春市公安局某派出所寫下了「在家煉,不在外面煉功」的保證。其後,又給錦程街道辦事處寫下了同樣的保證。

1999年11月2日--12月3日在長春市大廣拘留所被無理關押期間,由於對法認識不清,被邪魔鑽了空子,寫下了假的「不練了」的保證,但心裏想:「我還是要修煉大法」。其實,這是變異人的狡猾心理,是對佛法修煉的極不負責任之舉,愧對師尊的慈悲。

現鄭重聲明:凡是在以上時期寫過的所有不利大法的言論一律作廢。

我將繼續堅定的修煉法輪大法,跟上正法進程,用生命去維護偉大的法輪佛法。

長春法輪功學員
孫淑英 2001/01/17



鄭重聲明

我是內蒙古臨河市法輪功學員,叫成長林。由於對法理解不深、認識不清,並迫於公安部門的壓力,曾於1999年7月22日後,違心地寫下了一些對大法不利的言論,給正法進程造成影響,愧對師父的洪大慈悲。

現鄭重聲明:凡是對大法不利的言論一律作廢。

我決心堅定地修煉法輪大法,用生命去衛護大法、證實大法,直到法正人間的那一天。

內蒙古臨河市法輪功學員
成長林 2001.01.18



嚴正聲明:一切違背大法的東西作廢

我於99年寫了「不去天安門」等違背大法的保證,在此嚴正聲明以前一切違背大法的東西作廢。我要放下常人的一切執著,用純淨的心護法,助師正法,成為真正的大法一粒子,為宇宙中正的因素負責。

我再次呼籲:
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還我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儘快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河北涿州法輪功學員:鄧新穎
200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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