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的雙簧可以休矣


【明慧網2001年1月20日】1月15日新華社發表了一篇題為《根據群眾要求依法處理"法輪功"》的文章。提要是"中國政府處理和解決「法輪功」問題完全是根據人民群眾的強烈要求,依法進行的,得到了社會各界的擁護和支持。請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負責人接受新華社記者的採訪實錄--"

看了這段提要,令人想起雙簧的演技,同時讓人回憶起鎮壓"法輪功"初始新華社記者與國辦負責人對話的文章,深感新華社這種雙簧的演技可以休矣。

眾所周知,中國的新聞報導與政府的宣傳部門歷來都是統一在某種特定的政治需要之下,同一色的觀點與腔調。以國務院新聞辦負責人的講話作為論據來證明"根據群眾要求依法處理「法輪功」"的論點不但顯得蒼白無力,同時也證明了一直為邪惡鼓譟的新華社已到了窮途末路的地步,再也無法編造出甚麼新的謠言來誹謗"法輪功"與替邪惡鎮壓"法輪功"辯護了。

再看新聞辦負責人所謂的"社會各界人士和廣大群眾"的"強烈要求"原來就是那些御用文人寫的攻擊"法輪功"的文章,此位負責人甚至還搬出已被中宣部禁止發表文章的科痞何祚庥,不能不令人啞然失笑。一切不符合事實真象的發言只能是欲蓋彌彰,使一切知情者更加看清國務院新聞辦與新華社的無賴和幫兇的真面目。

我們十分同意明慧網發表的《制止語言暴力,讓文字兇手曝光》一文作者的觀點,一定要把江澤民團夥的御用文人造謠、誹謗、恐嚇、間接害人、殺人的真象訴諸專門審判人權罪犯的國際法庭。中宣部只把何祚庥一人推出來是不夠的,新華社、人民日報等等還在繼續造謠、攻擊"法輪功"及其創始人,還在繼續欺矇、毒害不明真象的人。中宣部有關的負責領導難道就不應該承擔法律與道義的責任嗎?國務院新聞辦、新華社、人民日報等有關單位的領導難道就不應該承擔法律與道義的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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