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 2000年09月03日 星期日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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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0年9月3日綜合媒體消息

  • 為更多世人的主動支持創造條件

  • 悉尼西部文化節遊行弘法

  • 美國新澤西州川頓市喜遇有緣人

  • 吳阿姨走出來證實大法

  • 關於打印師父新書及大法宣傳資料的一點建議

  • 對法輪功學員的鎮壓暴露了鎮壓者的邪惡

  • 一位美國新學員的修煉故事

  • 汪麗萍的做法不違法



  • 2000年9月3日綜合媒體消息

    【明慧網2000年9月3日】中央日報:港澳法輪功促中共停止鎮壓 
    2000年9月3日

    中央社香港訊──約一百名香港及澳門法輪功學員,昨天遊行到中共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門外請願,他們指過去一年已有五十名法輪功學員在拘留期間死亡,故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 



    近一百名港澳法輪功學員於下午二時在香港金鐘夏愨道公園集合後,遊行到灣仔中聯辦請願,示威者沿途並沒有高呼口號,只播放法輪功的音樂及舉起抗議標語,警方派出約三十名警員沿途戒備,並為示威者開路。

    遊行隊伍抵達中聯辦對面後集體練功,並遞交致中共領導人的公開信,抗議大陸當局打壓法輪功和虐殺學員,他們要求當局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准許學員自由煉功、與學員和平對話及撤銷對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的通緝令。



    中央社紐約訊──令中共傷透腦筋的法輪功學員六日將在紐約曼哈坦中共駐聯合國代表團附近集結千人練功,抗議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前來美國出席聯合國世界領袖高峰會。 


    【大陸】明慧網在大陸一些原來相對比較寬鬆地方也已上不去,故只有通過代理服務器訪問。大陸功友希望向更多功友轉告:請尋找安全可靠的代理服務器,以便繼續訪問明慧網,及時了解明慧信息。


    【北京8月23日消息】豐台區違法關押、勞教大量大法學員

    今年4月份起,豐台區近50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勞教1-2年, 被分別送往北京大興縣團和、天堂河勞教所。據悉,8月份有6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勞教,其中古俊亮、肖順心、田紅芸、林叔玲因在健身園地(富豐園小區)煉功;劉民因去天安門打橫幅和平請願,崔**不詳。令人不解的是在拘留期間古俊亮、劉民被查出患有180高血壓、肺炎也被強行送往勞教。7.20李大全(原豐台機務段職工)被公安強行抄家,並將其送往拘留所關押,後不知被送往何處,下落不明。據悉,團和、天堂河勞教所學員只要未轉化過來就不能按正常手續接見,有的被關押了4個多月,家屬也不能探視,十分著急。



    博訊新聞網:「獨目外星人」曾光顧新疆?
    2000年9月2日

    (博訊新聞網) 新疆考古工作者在新疆青和縣西北的一條山溝中,發現刻在隕石上的「獨目人」岩畫。有關學者推測:這有可能與地球之外的異類文明有關。

    發現者--新疆博物館助理研究員張暉認為刻在隕石上的獨目人很可能反映了「當時有真實存在的超文明使者」。有關專家正對此現象作進一步研究。


    為更多世人的主動支持創造條件

    【明慧網2000年9月3日】 主題:讓更多的世人知道法輪功真相,讓更多的社會人士得以主動幫助我們

    近來各地學員不由自主地想到:在讓更多的世人知道法輪功真相的同時,還要注意創造方便條件,使更多同情我們的社會人士得以自由地去做他們力所能及的幫助我們的事情,這樣法輪功真相才能在更廣泛的地區以更快的速度傳播,才能使更多社會人士支持我們的行動不受學員時間、能力的侷限。

    據悉,一些地區的學員已經開始做這方面的嘗試。比如,設計印製報章夾頁(insert),讓大法信息通過社會上報章的流通渠道「自動」地撒向社會,讓報章夾頁代替學員走進我們一時無法接觸到的千家萬戶。

    又如,加拿大學員發現給一些政府要人的信件是免費的,於是學員大量印製了呼籲支持和平解決法輪功問題的明信片,放在一些人群大量流動的公共場所。這樣,當人們看到明信片上介紹的情況,如果願意提供幫助,當場填寫自己的姓名、住址,隨手投到郵局信箱即可;如果希望家人或朋友也來了解情況或支持,則可以帶幾張明信片回家待用。

    還有一些地區的學員主動聯繫精神雜誌(spiritual magazine),請後者使用他們的發行渠道幫助我們發放說明真相的材料或大法報章,得到很好的社會響應。


    悉尼西部文化節遊行弘法

    【明慧網2000年9月3日】 下面是一組法輪大法弟子在悉尼西部Penrith區弘法的圖片。





    大約有六十多名法輪大法弟子於九月二日在Penrith區的文化節中進行了遊行,煉功,散發大法資料等弘法活動。在二小時的弘法活動中,弟子們散發了大約二千份大法資料,吸引了許多當地媒體的關注。

    (2000年9月2日報導)


    美國新澤西州川頓市喜遇有緣人

    【明慧網2000年9月3日】 川頓市是美國新澤西州首府。據了解,那裏還沒有法輪功學員,也沒有過洪法活動。新澤西中部地區的學員決定利用一個週末,在川頓市西部卡得沃特公園進行一次洪法活動。

    一個星期天的下午,當我們到達公園時,發現往日遊人不很多的公園的停車道上停滿了車。原來今天公園有一個音樂會。學員們擺放好宣傳板,橫幅後,開始集體煉功,立刻吸引了不少路過的遊人,學員們熱情地向他們分發有關法輪大法的傳單和材料,介紹大法。

    這時來了一位美國黑人,他被煉功的場面深深地吸引,表示出極大的興趣。一位名叫戴納的白人學員立刻迎上前去, 熱情地向他打招呼。戴納是大學的學生,得法才四個月, 可身心變化非常大, 用他自己的話說:「我得法才幾個月, 可是我的整個生命都改變了。」 他每天早晨參加集體煉功, 同我們一起讀書學法, 而且從得法之初, 他就開始以極大的熱情向親朋好友洪法。他性格開朗活躍, 所以他幾乎是向他所碰見的所有人, 哪怕是在餐館、海灘、學校, 他工作的地方, 只要有機會, 他就要告訴人們法輪大法是多麼好。

    當這位黑人聽到戴納向他介紹大法和講述自己的感受體會後, 立刻想學。 他告訴戴納, 他叫麥克, 住在川頓市。他覺得大法太好了。 他還說, 他平時很熱心社區的工作, 一直想幫助他們社區內一些失足的青少年從壞行為中擺脫出來。 他覺得他今天找到了這麼好的大法, 他應該把大法介紹給他們, 讓他們也成為好人。 有意思的是, 麥克事後告訴我們, 他其實就住在公園附近。 那天他準備去一個地方辦甚麼事情, 但不知怎的竟走錯了路, 陰錯陽差地就走到公園裏來, 便看見了我們。

    麥克同我們一起呆了將近兩個小時, 向戴納學了五套功法。 他還表示想讀大法的書。戴納被麥克的真誠感動, 決定繼續幫助他。 他們約好從下星期一開始, 用一到兩週的時間, 每天早上6:30, 戴納到公園教功, 並試圖幫麥克建起一個煉功點來。 這兩位美國人身上發生的事情, 也深深地感動了我們其他的學員。 我們送給麥克《轉法輪》 和《法輪功》兩本書。同時, 另一位學員小吳也加入了他們的煉功點。

    從那個星期一開始, 無論颳風下雨, 每天清晨6:30, 後來由於麥克的工作關係, 又改為 6點, 戴納或小吳去公園教功。 後來麥克又領來了三個人, 大家一起學煉。

    小吳是從外州到普林斯頓來做研究的訪問學生, 正在攻讀物理博士學位。現在是完成博士論文的最後階段, 後來到著名的普林斯頓大學物理系做課題和研究, 其學業之緊張, 任務之繁重是可想而知的。可是從這位文靜寡言的姑娘身上, 你看不到緊張和壓力大的跡象。 她總是那麼平和, 臉上笑瞇瞇的, 看上去好像很輕鬆。每天清晨5:45, 她準時來到煉功點參加兩小時的集體煉功, 一週三次的集體學法, 舉辦九講的晚上一次不落, 洪法活動積極參加……自從又參加了川頓公園教功活動後, 一連十幾天, 她每天清晨5:30, 天還黑著, 就從家裏出發, 開車半小時去公園, 教功和帶煉兩小時, 然後趕回學校。最後她的課題還完成得又快又好, 受到導師的讚揚。 人們真是難以想像她是怎樣安排好這一切的。實際上, 她每晚經常只睡五個多小時, 為了保證工作學習和學法煉功的時間, 常常忙得連飯也顧不上吃。可是從不見她臉上有一絲倦容。 從她身上, 人們看到了大法的超常力量和修煉者高尚的精神。

    在他們的努力下, 現在麥克和他的同伴們已經開始讀書學法, 並堅持天天早上煉功。相信他們已經感受到了大法的洪大力量。 我們喜見他們已與大法結緣, 祝願他們在大法中繼續前進。

    (2000年8月30日)


    吳阿姨走出來證實大法

    【明慧網2000年9月3日】 六十多歲的吳阿姨修煉法輪大法已多年了,身心受益無窮。今年初,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鎮壓愈演愈烈,她悟到這麼好的大法蒙受不白之冤,一定要走出來向世人說明真相了。可是,身在美國,她年齡較大,不懂英文,又不會開車,怎麼做才算走出來呢?

    吳阿姨悟到的第一點就是她一定要參加集體煉功學法。我們在普林斯頓一個小公園的煉功點,每天早上5:50開始煉靜功。吳阿姨決定來參加。她早上4點半就起床,5點出發,步行50分鐘來到煉功點,參加2個小時的集體煉功後,再花50分鐘走回家。幾個月以來,除了下大雨之外,她每天都準時到。有時下小雨,走到煉功點上時,外衣都淋濕了,可她從沒遲到過。

    第二點,吳阿姨決定盡可能地參加一切洪法活動。她或者搭其他學員的車,或者同大家一起坐火車,公共汽車,地鐵,從南邊的川頓市到北邊的自由公園,從新澤西州中部的集市洪法到紐約的聯合國、中國領事館前的和平請願活動,她幾乎都參加了。她背著背包,步履輕捷,精神飽滿,大家都說她越來越年輕。

    可是吳阿姨走出來也不是一帆風順的。她的老伴,女兒和女婿都不煉功。雖然全家都支持她煉功,因為他們確實看到,自從吳阿姨煉法輪功後,她一身的病全好了。每天精力充沛,心態祥和,所以都知道煉法輪功好。可就是對她走出來,參加很多活動不能理解。有時老伴發脾氣,把飯菜都打翻到地上。最嚴重的一次是,洪法活動回家後,老伴氣乎乎地告訴她,已經把她的書全丟掉了。並且還拿出一張寫好的離婚書來,要和她離婚。吳阿姨一點沒動心,用一個煉功人的標準要求自己守住心性,不動氣,不爭辯,態度平和。收拾好屋子後,自己在家裏該做的事情照樣做好。照顧外孫,做飯打掃衛生,抽時間照樣努力學法。一家人的氣兒終於又順過來了。大法書其實一本也沒丟,只是老伴為了賭氣和嚇唬她把書藏了起來。吳阿姨悟到,這是師父安排要她過的關,只要自己提高心性,這關就能過去。

    現在一家人態度都平和了,對她煉功學法和參加洪法活動都很支持。最近還發生了這樣一件事:紐約地區又要召開大型法會了,考慮到最近女兒家裏事情較忙,吳阿姨對女兒說,這次法會就不去了,女兒卻說:你可得去參加法會……。大家聽了不由地都笑了。 (美國新澤西州學員供稿)


    關於打印師父新書及大法宣傳資料的一點建議

    文/大陸學員

    【明慧網2000年9月3日】 對於大陸的學員,可以去http://www.falundafa.org/book/chigb.htm 網站下載老師書籍的word 版本.可以在打印時設置小字體.每本書只需幾頁紙就可完成.

    另一個方法如下:去fineprint2000的網站下載 fineprint2000 這個打印縮排軟件,最多8頁紙打印在一頁.
    http://www.fineprint.com/fp423.exe
    http://download.sohu.com/it/soft/sys/print_tools/fp400.exe
    下載的fineprint 2000 是非註冊軟件,在使用時有限制.不註冊使用的話,一次只能打印8頁.
    可以是一般文檔,也可以是圖象、E-mail文件、Web頁面、AdobeAcrobat文件等.


    靈巧實用的打印軟件FINEPRINT

    以下摘自http://newhome.bdinfo.net/~taoboy/tbook/files/comm/fineprin.html
    FinePrint是SingleTrackSoft開發的虛擬打印機共享軟件,其主要特色是可以使打印機在WINDOWS3.1/95/NT4.0環境中實現多頁縮小打印,可作為方便的資料卡片製作工具,並可在打印文檔校對草稿時降低打印機損耗,顯著節約打印時間以及紙張、墨盒等消耗材料。

    從http://www.singletrack.com下載的軟件繫1.3共享版,安裝後,在打印機序列中增添了PRINTFINEDRIVER項。打印文件時,從打印機對話框中選擇FINEPRINT,即出現設置窗口,您可以進行如下設置:

    (1)配有多個打印機的用戶可以在窗口底部Print項中選擇使用哪一台打印機輸出;

    (2)從PageOrdering中設置縱橫向旋轉打印,為無縱橫輸出轉換的打印機增加了功能,使各類A4幅面打印機也可輸出較寬表格;

    (3)在Layout中設置每頁縮微打印頁數,可根據實際需要及打印機輸出幅面、分辨率設置為1、2、4、8頁; ZV

    (4)在Border項中可控制各縮微頁間是否打印分隔邊框及分隔方式;

    (5)還可選中Stationery項設置打印格式,如Header(頁眉)、Footer(頁腳)、WaterMark(水印)等。水印的內容可以是輸入的文字、頁碼、當前日期、時間,並可以選擇水印文字的外文字體(對中文只能使用宋體)。實際打印時,水印內容斜貫整個頁面以淺色調打出。

    這個功能已經在微軟的Word中實現,但在電子郵件、網頁等形式的文件中,Word排版的這些功能顯然就用不上了,這時,FinePrint就可代勞。

    FinePrint界面簡潔,並具有預覽窗口,便於用戶隨時調整輸出設置,而且可以使用Save按鈕把你精心設計的多個打印風格保存起來,以便下次直接調用。使用非常方便。

    實踐表明,用FinePrint輸出可以做到兩個「無關」:

    一是與打印機類型「無關」,無論激光打印機還是噴墨打印機,只要運行環境(如Windows)支持即可;

    二是與輸出文檔類型無關,可以是一般文檔,也可以是圖象、E-mail文件、Web頁面、AdobeAcrobat文件等,只要應用程序具有相應運行環境下的打印功能,都可以完全實現按原格式正確打印。經使用HP-DJ200噴墨打印機(分辨率為300dpi)實測,將4頁文字稿(五號宋體字)輸出到一張A4紙時,文字仍很清晰,並可節約一半以上打印時間。

    不過,由於FinePrint以共享軟件形式發行,用戶試用滿意後需向開發者註冊,因此每頁頁腳位置會自動打印上註冊提醒文字。


    對法輪功學員的鎮壓暴露了鎮壓者的邪惡

    【明慧網2000年9月3日】 自1999年7月22日中國政府中極少數人利用手中的權力不顧事實真相,強行宣布法輪功為非法組織,同年10月又宣布為「邪教」,這本身即已違反中國《憲法》,僅一年的時間,中國大陸連續發生了一起起對法輪功學員草菅人命的惡性暴力事件,嚴重違反了中國有關法律。至今為止已至少將五十餘名無辜的大法弟子迫害致死、五萬多人被非法拘留、一萬多人被勞動教養,上百人被判刑,最高達18年,而且全部沒有經過正常法律程序。更有無數學員被送進精神病院,強行接受藥物治療,有的甚至被當作新藥試驗品。即便如此,在2000年3月日內瓦召開的聯合國人權會議上,中國代表竟在光天化日下公然宣稱現在中國的人權狀況處於歷史的最好階段,並稱中國政府沒有抓過一名法輪功學員等等。孰是孰非,請看一下事實材料。因篇幅關係以及中國政府不遺餘力封鎖消息帶來的困難,以下只是無數事實中的一小部份。

    (一)種種非人折磨,迫害學員致死

    自1999年7月22日以來,據不完全統計,迄今為止已有73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這還僅是經過媒體有名有姓具體核實的。死難者中年齡最小的才18歲,最大的68歲;有風華正茂的工程師,有樸實的農婦,也有已經退休的普普通通的老人。

    1。 趙金華,女,42,山東招遠。1999年9月29日,趙金華正在地裏幹活時被抓,被警察打臉、打頭、拳打腳踢、膠棒抽打、過電、不讓睡覺、赤腳站水泥地等,於10月7日被迫害致死。法醫遺體驗屍報告如下:除頭部外身上多處創傷,在120X60釐米範圍內有皮下淤血。結論:多處受到軟物體擊打致死。透露趙金華被毆打致死消息的劉金鈴、李蘭英、池雲玲、陳世環被公安以「非法向境外提供情報」罪名拘捕。

    2。 陳子秀,女,59,山東濰坊。2000年2月16日,走在街上被當地法輪功專管負責人抓走,並帶至北關派出所看管,次日下午,帶至臨時成立的「法輪功轉化看管中心」城關街辦事處,政府官員用塑膠棍棒,電棒打她的腿、腳、後背下方,並用趕牛用的刺棒打她的頭和頸部,想以此逼迫她放棄修煉。20日早,奄奄一息的陳子秀被逼赤腳在雪地裏爬,兩天的折磨已使她的腿嚴重淤傷,黑髮上粘著膿和血,陳嘔吐並因虛脫而昏倒,她再也沒有恢復知覺。她的屍體布滿了紫黑色印跡,耳朵腫大青紫,牙齒斷裂,留有血塊。死者的衣服、褥子、內衣褲上到處是血跡……陳子秀的死經《華爾街時報》資深記者作了採訪和詳細報導,在該報4月20日頭版刊登。讀者無不動容,難以置信在21世紀的今天,在一個文明古國竟會發生這樣的慘案。

    3。 最新報導的一位32歲的電腦工程師的死則揭露了中國政府又一令人髮指的暴行。蘇剛,男,32歲,山東省淄博市。2000年5月23日被警察和他任職的齊魯石化公司在「沒有任何精神問題的情況下」送到精神病院並強迫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系統的藥物。因蘇的親屬絕食抗議,蘇於5月31日被釋放。但他已失去記憶,行動遲緩,身體極度虛弱,慘不忍睹。於6月10日晨,蘇剛因心力衰竭而離開人間。

    由媒體報導出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還有:

    陳英,女,18,黑龍江佳木斯; 趙東,男,38,黑龍江雞西;王國平,男,40,吉林舒蘭;董步雲,女,36,山東臨沂; 朱紹蘭,女,50,遼寧錦州;張淑琪,女,52,北京西城區;劉志蘭,女,40,北京房山區;高獻民,男,41,廣東廣州;劉緒國,男,29,山東鄒城;楊學勤,男,36,上海;張正剛,男,36,江蘇淮安;李豔華,女,45,江西南昌;李惠希,男,40多,山東濰坊壽光市;管朝生,男,56歲,湖南祈東;孫秀琴,女,50多歲,黑龍江鶴崗市;周志昌,男, 45,黑龍江雙城;王秀英,女,45, 黑龍江哈爾濱市;梅玉蘭,女,44,北京朝陽區;姚寶榮,女,52歲,甘肅蘭州安寧區;殷淑雲,女,46,吉林長春;田世強,男,四川遂寧市攔江鎮; 繆群,女,年齡不詳,四川達州市渠縣; 李建斌,男,23歲,上海;王興田,男,44歲,河北省寧晉縣大楊莊鄉南齊村; 李再亟,男,約44歲,吉林市; 王佩聲,男,68歲,山東濰坊; 安秀坤,女,49歲,河北衡水市; 孫淑芹,女,58歲,黑龍江鶴崗市; 張玉珍,女,46歲,黑龍江省鶴崗; 龔寶華,女,35歲,北京市平谷縣劉店鄉劉店村; 李桂華,女,47歲,重慶市江北區; 夏衛,女,43歲,重慶市江北區; 余香美,女,35歲左右,重慶市長壽縣; 付曉鐫的母親,56歲,家住江西省高安市;劉增強,男,23歲,山東濰坊(大學生); 劉逢春,女,56歲,江西南昌;姓名不詳,男,中年,福建平潭;邵仕生,男,58歲,遼寧省莊河市;李寶水,男,39歲,黑龍江大慶市;劉玉風,男,64歲,山東文登宋村鎮小澤頭村人;王旭志,男,30歲,成都市;李發明,男,52歲,甘肅省隴西縣;楊偉東,男,54歲,山東省濰坊市;孫小柏,女,36歲,山東省濰坊市;周春梅,女,62歲,山東省濰坊市;張鐵燕,女,29歲,黑龍江大慶市;高華,女,31歲,黑龍江省拜泉縣;林令梅,女,年齡不詳,黑龍江省七台河市;葛秀蘭,女,51歲,江蘇省淮安市人;田香翠,女,61歲,山東省龍口市豐儀鎮曲家溝;陶洪升,男,46歲,河北省安全廳四處;崔建國,男,36歲,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區;崔曉娟,女,40歲,大慶警察學校教師;劉建坤,男,31歲。吉林省遼源市;王斌,男,47歲左右,大慶油田勘探開發研究院計算站軟件室工程師,曾獲國家科技二等獎;鄭君淑,女,24歲,延邊大學學生;閻慧琴,西安;黃星瑾,女,40多歲,甘肅省武威縣;朱德榮,大法學員;王玉如,女,60歲,四川渠縣;莊光新,男,21歲,海南省瓊海市;張志友:男,45歲,山東濰坊市;玄成喜,男,61歲,山東濰坊市;齊鳳芹,女,43歲,山東聊城;鐘恆傑,男,34歲,被瀋陽市鐵西區公安分局迫害致死;蔡銘陶,男,27歲,武漢市教育學院英語教師;王友菊,女,64歲,原大連瓦房店市衛生學校校長;鄒文志,男,54歲,大連市金州區;董永偉,男,52歲,大連市旅順口。

    目前,還有許多學員正被迫害至死亡的邊緣,死亡人數平均每週都有增加。

    (二)將學員強行關進精神病院,進行精神和肉體迫害

    除上述的蘇剛之外,在全國各地都有大量的學員,有的甚至是幾十名學員一起,被強行關進精神病院。這些本來完全正常健康的學員受到了非人的精神和肉體折磨,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死。據國際權威報導,現在中國至少有四百名身心健康的法輪功學員被當局強行拘留在精神病院內接受治療,顯示北京的這種手段已成為打壓法輪功的系統政策。

    北京房山區53名正常法輪功學員被集體送進周口店精神病院達40多天,受盡非人折磨。

    南京法輪功學員韓紀珍因到北京上訪被警察押回南京,被強行關進南京腦科醫院。醫生說「韓紀珍不是因為精神病住進醫院,而是因為她要煉法輪功所致!」,她每天被強迫注射藥物或口服藥物,使她痛苦不堪,全身乏力。

    國家司法機關的幹部也未能倖免。

    廣西北海市中級法院法官黃錦春和江蘇省公安廳衛生所所長、一級女警督丁健華,因去北京上訪或堅持煉功,均被送進精神病院,強行用藥,造成反應遲鈍,眼睛視力模糊。

    中國政府這種毫無人道的打壓手段連人民軍隊都不放過。據美聯社、法新社及紐約時報等報導,原總裝備部八九六零五部隊解放軍中校趙新立,因不顧中國政府的禁令,繼續公開修煉法輪功,於今年五月二十九日被公安拘捕,並強行送往北京二六一精神病院第三科,以治療為名將他拘禁。該精神病院每天替趙新立注射對精神系統有害的藥物,令趙新立的身體變得相當虛弱。據悉,目前精神病院內,共拘有至少五名因煉法輪功被捕的解放軍官員。

    (三) 形形色色、觸目驚心的酷刑和虐待

    中國政府使出各種手段大力打壓迫害法輪功學員。他們在從精神上實行高壓洗腦式迫害的同時,在肉體上對學員用盡了慘無人道的酷刑,企圖達到在精神與肉體上同時消滅法輪功的惡毒目的。在世界各地紛紛呼籲取消酷刑的今天,中國政府卻不顧法律人道,使出了形形色色,觸目驚心的殘酷折磨。請看以下事實簡述:

    其中有對已絕食學員的非人折磨:美國學員唐健在拘留所絕食抗議。絕食兩天後一位所長命令四五個男囚犯把她按倒在地,銬上腳鐐,捏住鼻子,不讓呼吸,往嘴裏灌只加了一點水的大鹽粒,不灌完不放手。學員幾乎被窒息而死。

    有對絕食多天的學員強行體罰,並強迫學員幹重活:99年9月9日,北京昌平七里渠收容所的學員在近3天沒吃沒喝的情況下在烈日下曬了3個多小時。有的嘔吐出膽汁,有的一身一身地出汗、虛脫,但公安不准他們喝水,蹲下就拳打腳踢,並扣下勞動號送來的水。還有四人被拖進值班室重打。

    有用盡各種刑罰、刑具對學員進行毒打上刑:重慶市輔導總站站長顧志毅,女,60多歲,99年7月19日被抓,在監獄中堅持煉功,受盡24種刑具的折磨,包括老虎凳、簽子插入手指、電椅、用電連接頭頂和肛門通電等。

    有在嚴冬戶外吊打學員:在河南信陽市第二看守所,99年11月公安人員把鄭敏手、腳相連銬在一起,嚴寒零度以下,躺放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幾小時後用繩子捆住她的雙腳,將她腳上頭下倒吊在鋼柵上幾個小時。手腫的像發酵的饅頭一樣。手凍裂得像個小孩的嘴張著,流著血。

    有對學員毒打致殘:10月15日,遼寧大法弟子鄧少松在京被捕押回茂名看守所,被打至休克,送醫院搶救,醫院診斷為顱骨爆裂,外膜出血。左眼眶又黑又腫,且不能進食。

    有對學員上手銬,逼聞便桶:99年11月關在河北唐山開平勞教所的井陘縣政協常務白玉枝,在絕食62天期間,被從夜裏十二點銬到早晨,只讓穿一件內衣內褲將宿舍門窗大敞,一隻手銬在斜上方最高處,一隻手銬在斜下方最低處,成最難受的彎腰半蹲的姿勢,然後把全班尿了尿的尿桶放在她的面前,讓她聞一夜。直到她絕食已經近50天時,雙手吊銬在宿舍內的樹上,凍暈在雪地裏。

    公安人員還在天安門伙同地痞無賴迫害大法弟子。一位學員回憶道:今年6月25日我們到天安門廣場將橫幅打開時,突然竄來一批著裝及身上很髒的地痞,邊搶橫幅邊打人,並趁機把手伸進學員的褲兜裏摸錢。廣場值勤的武警過來,一邊大罵「打死你!」一邊抬起膝蓋向學員的下身猛勁頂。被抓上警車後,弟子有的滿身是血、衣服被撕破、眼睛被打腫出血,有因打橫幅不撒手被警察把胳膊咬傷的,一個懷胎六月的女弟子被警察抓住頭髮連踢帶打推上警車。

    地方幹部無故闖入民宅,毆打學員:山東招遠市金嶺鎮山芋家村的李文南,在7月23日凌晨一點多鐘,被突闖入宅的幾個人拉到鎮政府後圍成一圈拳打腳踢,被打倒後爬起來又打,直到打得不會動了才送到醫院,經拍片發現胸內出血,治療後出院回家多日不能參加勞動。

    地方當局強迫學員在凜冽的冬天打赤腳遊街:99年12月,氣溫在零度以下。山東廣饒縣政府將李橋西村去北京上訪後押回的4個法輪功學員帶手銬遊街,只准穿毛衣。在6天中游遍廣饒縣縣城及各鄉鎮。

    強行罰款,吞佔學員的私有財產:南昌新建縣凡因煉法輪功抓進看守所的學員要想出獄必須處以重罰,4000-6000元不等,因赴京上訪被關,除上述罰款外另加六千元人民幣。有些家庭一輩子存的錢也不夠這次罰。

    更有甚者,有些禽獸不如的執法人員肆意凌辱虐待女學員,在勞教所內對她們百般折磨:

    1. 99年10月31日被拘留在長春市的八百餘位修煉者中有懷孕的婦女,也有帶著嬰兒的婦女。目擊者說:「一名警察踢一位懷孕婦女的腹部,疼得孕婦汗流滿面痛苦不堪……」。
    2. 江蘇省31歲的陸雲珍(譯音),被迫做人工流產,僅為要多拘留她一段時間。
    3. 湖北省漢川市法輪功學員張敏在懷孕七個月時進京上訪,被遣送後關押在漢川市第二看守所二十多天(99年9月8日至10月2日),嚴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權力。
    4. 99年11月初,唐山開平勞教所女子大隊12人因煉功並學法,被銬在樹上,並揪住她們的頭髮往樹上撞,從垃圾堆裏找出髒抹布往她們的嘴裏塞,竟將一年從未洗澡的一個勞教人員的帶經血的褲衩和襪子塞到她們的嘴裏,此後對她們進行了多次毒打。
    5. 湖北婦女報社記者王莉到北京上訪。回武漢後於今年2月18日深夜無故被公安局關進武漢第二看守所。獄警將她連續三天吊銬在窗戶上,雙腳剛能著地。又將衣服扒光,身體成「大」字形,被鐐銬在木板床上11天,人只能躺著大小便。
    6. 99年9月22日,進京上訪的楊雪真被公安得知是法輪大法學員,公安馬上翻她們的書包,並搜身檢查,將她的手背在後面和腳綁在一起,用煙頭燙她的手,連續燙了八九處傷,然後用打火機熏她的鼻子。當天下午,用警車將她們送到北京清河看守所。將她們的衣服全部脫光檢查,不讓睡覺,審問到凌晨兩點,乳罩被剪壞,不讓換衛生巾等等。禁止她們和別人說一句話。
    7、99年12月9日,邱立英因煉功遭到唐山開平勞教所值班人員用拳頭猛擊打雙太陽穴、胸部甚至用膝蓋猛烈撞頂下陰部,目擊的勞教人員被嚇吐血和嚇癱倒。在32天絕食過程中,勞教隊長沒有讓她休息一天,一直在出工。
    8、遼寧省瀋陽市馬三家監獄的邪惡警察,將18名女大法弟子扒光衣服,投入男牢房,與男犯人同居一室,其後果令人髮指。許多女學員告訴親人:「你們想像不到這裏的凶殘,邪惡......」。該監所懼怕此事洩露,至今未釋放一名大法弟子。據說羅幹在此蹲點。

    ……

    種種暴行,罄竹難書;例例慘案,令人髮指。事實勝於雄辯。無論中國政府如何封閉消息、如何抵賴、如何粉飾,血的事實是無法用蒼白的謊言掩蓋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違背天理的殘暴行為已被歷史記載在人類的恥辱柱上。善惡自有果報。

    善良的人們啊,法輪功所倡導的是「真、善、忍」,這是衡量生命好與壞、善與惡的唯一標準。那麼多的法輪功修煉者都按照這個標準真心向善,不斷地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在各種壓力面前都能夠以大善、大忍之心去對待,這與社會上的那些不好的人、貪官污吏等形成多麼鮮明的對照啊。正因為法輪功的正和善使社會上那些不好的和不夠好的暴露無遺,也因為它們的不正和偽善,所以它們怕修法輪功的人多,懼怕「真、善、忍」。大家想一想,社會上不是好人越多越好嗎?如果人人修「真、善、忍」、人人真心向善,那國家不就安定了嗎!社會不就美好了嗎!

    事物是相生相剋存在的,打擊善的必然是邪惡的。事實證明,政府中一些人利用手中的權力對法輪功和學員進行鎮壓和施以暴行,充份暴露了XX黨的邪惡本質。歷史是不依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社會的發展也是天定的,歷史將翻開新的一頁,那些邪惡的勢力必將被歷史的車輪碾得粉碎。在真正的大法面前,真相終將展現於人間,善與惡也自會得到應有的回報。

    (大陸學員 2000年9月2日)

    以上根據明慧網《對法輪功學員人權的肆意踐踏(縮編版)》修改。


    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衡量著一切生命,善惡有報乃宇宙真理。為了您生命的永遠,請來了解法輪功真相。您也許還不會修煉,但請把「真善忍」記在心裏,做個真正的好人。
    世界法輪大法電台頻率:北京時間早上6~7點15.67,15.68,15.69,15.70,12.12,12.13,12.14,12.15,13.575,13.58,13.585,13.59MHZ;北京時間每晚10~11點9.35,9.37,9.38MHZ;請用國外代理服務器繞過封鎖,訪問明慧網 http://big5.minghui.org


    一位美國新學員的修煉故事

    【明慧網2000年9月3日】 我曾一直花費不少的時間和金錢學習太極和研究道家學說。直到1991年7月3日,我被兩輛卡車相撞,夾在中間。我的一條腿當即被撞掉。我那時以為我就要死掉了。後來在醫院裏,醫生在我的殘肢上又截下幾英寸,為我安上了假肢。

    以下的八年中,我一直周旋於社會殘疾福利和法律糾紛之中,迎來了21世紀。一方面我慶幸自己居然活到21世紀,另一方面卻為曾幫助我走到今天的我的前妻不能和我分享這一時刻而難過。我沒有任何計劃,也沒有能力做任何事情。我對新世紀的設想是去尋找一個太極活動中心,也許我能拖著假肢完成太極的動作。但另一個聲音告訴我:為甚麼不去看看法輪功是怎麼一回事呢?因為我得知在丹佛公共圖書館有一個法輪功的教功展示活動。在那裏,我學會了功法並買了《轉法輪》。我發現這本書回答了我的許多問題,於是我又參加了幾次活動,並觀看了李先生的9次講法錄像帶。幾乎馬上我感到我的能量增加了,充滿了活力。

    在這時候,我開始去華盛頓公園的煉功點。對我來說,站起坐下是很困難的。我在離煉功地方不遠發現了一個長椅,而大家為了照顧我就都挪了過來。幾個月過去了,我終於成為一個法輪功的修煉者。

    早在1955我在讀大學時就被診斷為高血壓患者。我的血壓是200/100並一直高居不下。每天必須服用15毫克的LISINOPRIL(一種降壓藥)才能把血壓控制在正常範圍。我時常在店裏購物時量一量我的血壓。在修煉法輪大法後不久,有一天我無意中量了血壓,我被驚呆了:116/63。這不可能是我的身體!我的醫生給我的建議是:逐漸的減少藥物。

    現在我已修煉法輪大法五個月了,有時在我煉功的時候,我會看到一個圓圓的中間開口的圖象。逐漸的它顯現四條放射形的直線,就像照象機的鏡頭一樣。我意識到我的天目開了。我在天目中看到的景象通常是黑白顏色的,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仿佛有一顆星星在遙遠的地方閃爍著。我決定到近前看一看。突然間,在我眼前出現了一幅無法形容的美麗的景象,淺粉色的雲在空中飄著,背景被像聖餅一樣的小圓點裝飾著。我對自己說,這樣美妙的景象,幾乎從不會被人類看到,也許今生只有這一次機會看到,它是那麼真切,好像一伸手就可以摸到。我想,這真實的顯現,比我對任何現實事務的想像都莊嚴無比。

    我還想說的是,修煉不像下毛毛細雨那樣柔和,但請不要害怕面對自己。我們都處在宇宙的淨化和正法之中。

    美國科羅拉多州法輪大法學員
    查理.達斯汀
    2000年8月31日


    汪麗萍的做法不違法

    【明慧網2000年9月3日】尊敬的庭長:

    您好!8月15日聽了對汪麗萍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公開審理以及三條罪狀的依據,作為一個旁聽者我有幾點不同看法,是否能供庭長在最後對其量刑時做以參考。由於個人法律知識有限,有不妥之處還請諒解。

    1.關於進京上訪:依照我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上訪是我國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不需要事先申請任何部門及個人,所以也就不存在其違法性。信訪條例第十條規定:信訪人的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做出處理決定的有關行政機關或者其上一級行政機關提出,所以無論國家再有其它任何規定都應執行這一法律以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不受侵害,這也是人民法院的神聖職責之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上訪則定罪,那麼一個公民還不如一個罪犯還能享有上訴權呢!

    2.關於非法聚會罪:關於集會《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指集會,是指聚集於露天公共場所、發表意見,表達意願的活動。汪麗萍及其他幾名學員在家中開法會交流心得體會,並沒涉及到露天公開場所發表意見及表達甚麼意願,所以這一條罪狀與上述法律不符。

    3.集體簽名罪:憲法第4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信訪條例》第八條規定:信訪人可以就「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等信訪事項,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正是因為法輪功學員向信訪部門上訪被抓,已根本解決不了問題的情況下,為使中央儘快明白事態真相及時解決一些不符合憲法的做法,汪麗萍採取集體聯名簽字方式向黨中央國務院負責人反映實情。從內容到動機,從主觀到客觀均沒有違法性。

    憲法36,37,38條規定:公民享有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公民的人格尊嚴和名譽不受侵犯。汪麗萍及其他簽名者均是法輪功受益者,他們的目的是向中央反映真情--自己的修煉體會。因為他們最有發言權,佛法修煉的體悟及感受只有真修的人才能明白。她的最終目的就是告事實之真相上至中央下至世人,法輪功是宇宙大法,是佛法修煉,不是邪教,讓中央領導重新調查後再做決定。所以無論從任何角度上講,她的做法不違法。

    以上是一個旁聽者的一點看法,供尊敬的庭長及審判官們考慮。

    一個旁聽者
    200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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