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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醫師:我護法修煉中的一點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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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9月17日】我叫王霞,原某醫院主治醫師。97年7月起,和丈夫一塊修煉法輪大法,兒子兩週歲零十一個月起也跟著一起學《轉法輪》、《精進要旨》等。我們全家在大法中受益無窮。我們付出了大量的時間、精力和資金向親朋好友左鄰右舍傳播法輪大法,看到他們道德回升,體質增強,我們發自內心的高興。我們修煉者之間的坦誠相待,都很容易溝通並成為朋友,我去輔導員家一塊學法交流,他們為弘法那種幾乎要傾其所有的心情無不流露於言行。

99年4月25日,我雖然沒去北京上訪,可我支持我丈夫和功友們去。7月20日,我市5名大法輔導員被抓,當地政府答覆是:哪也別去找,找也沒用,這是上邊的精神,肯定是和煉法輪功有關。7月21日我們一家三口進京上訪,臨行前,我兒子給我和他爸爸背了一遍「無存」(《洪吟》)。進京後當晚先後被抓,並被遣往保定。在保定大院內,雲集了河北省進京上訪被抓的大法弟子,7月22日早有消息說再不各自自回家可能要掃射,沒有人動。過一會兒院內的人被防暴警察圍住,已不讓出去。之後當地領導來講話說:「你們的事情在我們這解決不了,回你們當地吧!」這就是公民有上訪權利的「體現」?人們當然不甘心,沒有人動。後各地來車接自己的人,用腳踢人,當場打倒者堅強地站了起來,有人高呼:不許打人!也因此而挨打。政府用武力回答了我們上訪的結果:不許上訪。7月22日,因承德沒有車接我們,我們因對政府失望,不知如何去做,就自動坐車回家,在保定車站,我們看到了取締法輪大法的新聞。

回單位後,單位要求我不要上訪、交書、不要組織煉功、要退出法輪大法組織。我當時甚麼也沒答應,後來為保存大法資料,違心地在當地派出所寫了幾個字:「保證以後不再練習法輪功。」此保證成了我的心病,我為此痛悔不已,並暗下決心找機會糾正過來。

99年8月來,局領導通知我去局裏開會,到會的還有其他不煉功的功友,會上局長作了講話,讓我們每人表態,以使組織上報材料。我積極發言,表明了堅修大法的決心,為此,局長雷霆大發,立即叫單位來人接我,並提出幾點要求,最後喊到四點:不許進京、不許再煉、退出法輪功組織、限一週內寫出檢查。回單位後停止了我的正常工作,脫產學習揭批法輪大法的報紙,讓我「提高認識」。面對鋪天蓋地的謊言,我哪看的下,我感到很無聊,我向單位領導講:不要逼我,這樣下去早晚我要走的。99年9月1日晚,我們一家三口毅然離家,臨行前,我給單位留了紙條:「我去雲遊了,從此以後地球上沒有我的單位,沒有我的家……」和我們同去的還有幾個功友,當然奔北京,看看北京怎麼樣,我在內心發誓:「法不正過來不回家,即使蹲監坐牢也不怕。」

我不認路,在北京隨功友們走,在一郊區租房住下,我和其他女功友住在一起,孩子由我來哄。白天找外地功友交流、學法,晚上煉功,我們天天啃涼饅頭,有時連榨菜也沒有,有時熬一盆熱粥,因帶的書不夠用。9月4日我坐車回家取書,被單位領導發現並報警,當晚被抓。

9月4日當晚審問我其他功友的去向,沒有結果,9月5日被送往承德花園村賓館做「幫教」,只要按要求保證不煉,不上訪就放人,因沒做保證,於9月9日被行政拘留,在承德市大老虎溝看守所,家人和領導含淚相勸,也動搖不了我的心。行政拘留14天後轉刑事拘留。刑拘後我們堅持煉功,所長、隊長們告訴號長監控我,如果我要煉功,她要不管、不彙報,就懲罰她,她嚇壞了,我說別怕,我自己的事自己承擔,有一天早晨所長來老虎籠前問:有人煉功了嗎?我怕號長為難,趕緊回答:我煉了。於是所長叫人來:「給她大號腳鐐子砸上。」我被砸上腳鐐子之後,按要求走了大約200米才回號裏,號長她們都哭了,當看到我微笑著,也就忙著給我用布條纏腳鐐子,那布條是我還沒回號時隔壁號長撕了自己的床單做的,所長告訴我:「你寫一份檢查交給李管教,不寫檢查李管教就不給你摘鐐子。」我當然不會寫檢查的,而且仍然堅持煉五套功法。號長她們幫我洗澡、洗衣服,在生活上盡力照顧我。一天,市領導一行及記者們來號裏錄像,避開了我的雙腿,腳鐐子帶了五天,五天之後罰跑步時摘掉了。罰跑步前告訴我們:讓你們把腳跑腫了,穿不上鞋!我們大約一天跑兩萬米,加上一定時間的正步訓練。我的腳磨出了血泡,但一聲不吭,比較艱難的是歲數大的功友,50多的人也要跑,誰要落後就用樹條打,一邊打一邊問,「悔過不?」誰要少跑一圈,以打一棍來頂替。受罰跑圈期間,我們都堅持煉功。那是99年10月1日晚,為施加壓力隔壁號裏煉功後,給她們號長帶上了腳鐐子(號長是常人)手和腳銬在一起,強制在走廊裏走,隊長還說:「你們不善嗎?你們煉功就罰她,你們忍心看著,善心哪去了?」所長把自己的不善加到了我們頭上,我們看到隔壁號長無端被她們懲罰,心裏很難過,就和他們講理,他們不答理我們,為了向他們表明任何方式也阻擋不了我們煉功,我們號的大法弟子都起來煉功了,在上站不下就站在床上,這可嚇壞了號長及其他人,有人驚呼:「快來人,她們都在煉功啊。」所長一行拿著警棍趕到,所長親自揮動警棍打倒了所有的人,我是最後一個被打的,打倒之後我又站起來,再打時就沒倒下。打完每個人所長邊走邊問:「看你們誰還敢煉。」我回答:「我還敢,你要不嫌累就接著打。」她見我面帶微笑,聽我說謝謝她,就楞了,不再打了。其實警棍也已經當場打折了,因新警棍沒及時買回,所以我們跑步挨打的,臨時用樹條,挨打後,我的脖子轉動已成問題,後頸部腫起,呈青紫色,我想性命保住了,沒落殘疾已是萬幸,所以也沒在乎,三天後奇蹟般地好了。挨完樹條,告發我們的室友傷心地哭了,說:「以後再也不管了,真對不起你們。」我們勸著她睡著了。第二天早,仍然被罰跑步,在艱難困苦中,我們寫了一份上訪材料。

刑拘結束,把我們弄到花園村賓館,進行大型「幫教」,有市各級各界領導及知名人士參加,幫教會上,只許聽,不許說,只許點頭,不許搖頭,我要求公平對話,被棒出會場,因怕逃跑又被帶回,聲稱忘了準備手銬。我們夫妻二人同時被拘,兒子都是親朋好友照顧。這時,我見到了兒子,差點沒認出來,婦聯領導讓我為孩子想想,趕快悔過回家。我回答:「這是國家和政府造成的,我沒有罪,沒有過,無過可悔,你們婦聯領導怎麼不替我們呼籲一下呢?」因堅持煉功,在學習班期間,被他們戴上過背銬,沒等學習班結束,就發了一份勞教通知把我們幾個「頑固」分子退回了大老虎溝。順便指出,勞教決定書上有幾處不實之處。

已記不準是哪天,把我們送到了石家莊勞教所女隊,在那裏我們又簽名一份上訪材料,以絕食來等待回覆,因堅持煉功被監控,被罰站罰跑。於1999年年底轉入河北省第一勞教所。在省一所一直是嚴管,有監控人。隊長、值班員為了阻止我煉功,曾把我銬在樹上、籃球架上,有時「背飛式」的銬著,我也挨過隊長的腳踢、嘴巴子。我們煉功,不止是株連九族,其他學員也受牽連,有的因監控效果不令隊長滿意而被銬、被凍、被扣分,能斗膽和我們學煉的更是嚴厲打罵、加期、關禁閉、戴銬子等。

隊長們聲稱,我們是執法者,不能執法犯法,所以要管你們。可有誰不明白,我們犯了哪條法,隊長們大都是在重壓之下懾於上邊的權力,為掙碗飯吃,哪是在執法?希望隊長們及各級執法部門想一想,如果沒有權力的重壓,你們就是這樣執法的嗎?有誰真正地做到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呢?是不是拿「執法」掩蓋著對權力的懼怕、對名利的貪圖呢?不要把責任全推給國家和政府,個人素質也是個問題,當國家和政府出現錯誤時,該如何把握自己?每個人所做所為,都已成為歷史,希望把握好現在。我無心指責文章中涉及到的人,但為寫清楚難免提及,其實我不提每個人也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令我高興的是許多處罰過我的人正在變好,甚至有的幹警經過我們的弘法學起了《轉法輪》。

(註﹕為保護當事人不受進一步迫害,本文使用了筆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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