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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成語今用:草菅人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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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8月15日】草菅人命:把人命看得和野草一樣,指反動統治者任意殘害人民。

自去年7.20以來,被中國公安迫害致死的法輪大法學員至少已達三十九人。他們都是社會上最好的善良的人,被迫害致死的理由是因為他們選擇了堅持修煉。對於這麼觸目驚心的殺人害命的迫害事件,中國政府的當權者視而不見、充耳不聞。他們還有資格領導人民的政府嗎?

讓我們看看法輪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幾例事實真相。

黑龍江雙城法輪大法弟子周志昌,因1999年9月赴京上訪向中央反映修煉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被抓後押回雙城看守所,關押8個月後於2000年5月6日非正常死亡。

他的遺體面目極其痛苦,睜大著眼睛,張大著嘴;頭部有外傷,身體多處有外傷,手指、腳趾青黑,手臂有針眼,針眼處也是青黑;頭皮是紅色,能抓起,與頭骨分離;腳上有長期帶腳鐐磨出的傷口,傷口處滲著液體。

享年45歲的周志昌生前任雙城韓甸鎮武裝部部長,為政清廉,不謀私利,是當地遠近聞名的好幹部。提起他,老百姓都挑大拇指稱:「好人!」他去世的消息傳出後,雙城的百姓震驚了,人們都在議論:這麼好的人,這麼好的幹部,為甚麼被迫害致死?天理何在?!

北京朝陽區的大法修煉者梅玉蘭(44歲),因2000年5月13日獨自一人在家門口煉功而被抓進朝陽看守所,5月14日因要求無條件釋放而絕食,三天後被強行野蠻灌食引起大口大口吐血,無救而死亡。看守所害怕真相被公諸於眾,不僅謊稱梅沒有死,並將與梅同監、見證梅玉蘭受迫害致死的難友再行監禁。

善良的人們聞訊不禁問道:在自家門口煉功犯的哪家王法?為甚麼當權的個別人如此害怕法輪功弟子堅持煉功、害怕法輪功弟子出來向人民證實法輪大法是深入人心的正法?!

36歲的張正剛1964年8月6日生於江蘇淮安,大專文化,生前係淮安工商行職工(被拘留前自己辭職),較早開始修煉法輪大法,1998年擔任淮安法輪功輔導站站長。2000年3月2日,淮安公安部門將其帶走拘留審查,被關進淮安看守所,3月25日上午8時許,淮安公安部門將遭毒打造成頭部重傷、並背著親屬將處於昏迷狀態的張正剛送進淮安市第一人民醫院。醫生進行了搶救治療,做了開顱手術,取出了淤血,手術後又進行了接氧掛水醫治。

當時張正剛心跳、血壓均有,可是一直處於昏迷狀態。其妻及其母聞訊趕到醫院,但整個醫療方案、病歷和用藥情況,不許親屬了解,整個病房全被公安人員監控,到了3月30日晚約6點30分醫生做了心電圖,張正剛心跳微弱,有呼吸。

其時突然來了四、五十名公安人員,戒嚴了醫院走廊、病房,誆騙看護在病房張的妻子和母親到另外房間隔離監控,然後數名幹警一擁而上,強行推開了其他親屬和在病房觀望的病人,搶走了尚有心跳、呼吸的張正剛的身體送去了火葬廠並背著家屬強行火化,製造了一起特大人命冤案。

其後,公安規定,不准其親戚朋友吊唁,不准送花圈,不准家人親屬上訪上告。公安人員還嚴密監控了許多法輪大法修煉者,不准他們吊唁送花圈,個別人送花圈的錢至今還被扣押在有關派出所。

張正剛的妻子悲憤地寫道:「就這樣一個年輕的活人進了看守所,沒有得到法律公正的裁判,卻慘遭非法毒打致死,一樁人命關天的冤案,在淮安公安部門一手操縱下不了了之,慘遭非法毒打的張正剛,冤哉!」

這就是中國政府的外交官今年早些時候在日內瓦國際講罈上厚顏無恥地宣稱的:中國沒有將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報導出的死亡案例都是正常死亡;這就是2000年中國向世界宣布的「中國人權狀況最好時期」。

數以千萬、萬萬計、數以億計善良百姓的基本生存權都被公然剝奪了,還奢談甚麼中國人權呢?如果這是最好的,那天下還有正邪、善惡之分嗎?!

草菅人命者不可不察,這是天理人情。自古民心不可違,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自取滅亡,這是古訓。

(200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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