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鏗、陳拓宇、余玉芳在四川省廣漢市法院受審記實


【明慧網2000年7月13日】 起因:

1999年10月21日,廣州市法輪功修煉者莊鏗、貴陽市法輪功修煉者陳拓宇、廣漢市法輪功修煉者余玉芳等21名法輪功學員在廣漢市小漢鎮學員家交流時被舉報,公安防暴大隊如臨大敵一般,防暴警察拿著警棍、盾牌,把學員家包圍得水泄不通,而他們面對的卻是21名手無寸鐵的布衣百姓。就這樣廣漢市警方破獲了「四川省第一起重大法輪功跨省串聯案」。

由於拒絕寫「與法輪功決裂的保證」,廣漢市公安局對這21名僅僅是在朋友家談心的法輪功學員分別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處罰,15天行政拘留,30刑事拘留,判屋主勞教,對所謂的「煽動者」莊鏗、陳拓宇,「組織者」余玉芳則進行無限期刑事拘留。

大法學員簡介:

莊鏗,男,27歲,經濟學碩士研究生。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自去年7.22後曾為法輪功問題三次進京上訪,他的妻子也曾為法輪功問題多次進京上訪。

陳拓宇,男,28歲。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註冊律師。他的妻子也曾進京上訪,回來後被迫辭職。

余玉芳,女,51歲。黨員(7.22後被迫退黨)。原廣漢市冰廠廠長。在任廠長期間,一直受到職工的愛戴,是遠近聞名的好人。

未經開庭已有審判結果:

廣漢市法院曾因為證據不足而一再延長開庭時間。也許是因為對他們的轉化工作徹底失敗;也許是因為被轉化人不但不「悔過」,反而絕食請願;也許是因為羅幹、何祚庥「坐陣」廣漢,四川各地加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據說:四川省是西南地區鎮壓法輪功學員的重點,而地理位置有利的廣漢又是四川省的重點,廣漢地區已經形成了定期集體交流,大型集體煉功的局面)等等原因,廣漢市法院定於2000年7月5日對莊鏗、陳拓宇、余玉芳一案進行所謂的公開審理。

莊鏗、陳拓宇的家屬於7月3日來到廣漢市法院要求為他們出庭辯護。

一次偶然的機會,有人看到了兩份紅頭文件:

第一份是廣漢市法院的申請,內容是認定他們3人已經夠成「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量刑為莊鏗五年,陳拓宇三年,余玉芳三年。提請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份是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批覆。同意廣漢市法院的裁定,但量刑改為莊鏗四年,陳拓宇 三年六個月,余玉芳 三年。日期是2000年6月29日。

可笑的是,這兩份文件都蓋有法院的「莊嚴」的公章。在險惡的用心之下,所謂的憲法與人權已被那些別有用心的人踐踏在腳下。

所謂的公開審理:

做賊必然心虛,審理的是兩個文質彬彬的年輕人和一個善良的老年婦女,當地法院卻緊閉大門,嚴格控制入場人員。大批的武警,防暴警察站滿了法院所在的整條街道,如臨大敵一般。而廣漢市附近的25個鄉區為了防止法輪功學員去廣漢法院旁聽,事先以組織學員「學習」等方式限制了許多人的自由。即便如此,大批的法輪功學員仍來到法院門外等候審判結果,法院的整條大街上站滿了善良的人們。許多學員主動提出來願意為他們三人出庭做證,他們說公安局誘騙他們寫了許多不利於這三位學員的筆錄材料。。。就在臨開庭前,突然開來了一輛警車,把與莊鏗、陳拓宇認識的功友強行抓上了警車。

不實的指控:

審理終於開始了,公訴人的指控部份如下:在被告人余玉芳的策劃組織下,在廣漢等地,多次非法聚集,由被告人莊鏗、陳拓宇以講故事,講心得的方式,傳播法輪功……造成了大面積法輪功情況反彈……1999年7月22日,國家明令取締法輪功組織後,被告人余玉芳多次以「廣漢大法弟子」的名義,向黨政機關和政法部門,投寄……文字資料,公然要求……生存環境,……。

在公訴人的「證據」中,多半是法輪功學員談法輪功好,一定堅修到底,並且都是自己決定去北京上訪的。法庭對這樣前後矛盾的證詞完全接受,而對辯方提供的證人及證詞卻不予採納。

邪不勝正:

法庭上,莊鏗、陳拓宇、余玉芳一身浩然正氣,他們的發言中講到自己正是出於對國家的高度信任和負責,才不顧個人的得失,進京上訪。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等等,儘管法官數次打斷他們的發言,他們還是以大法弟子高尚的大善大忍之心來對待了這一切。他們的妻子以辯護人的身份出庭為他們做了辯護。針對公訴人的指控,她們有理有力的進行了辯論。在場的近200名旁聽者,任何人都可以感受到法庭上人心的向背,公理究竟在哪一邊。

辯論進行了3個半小時。最後,公訴人理屈詞窮,他衝動地說道:邪教就是邪教,任何宣揚邪教的活動就是違法,應該追究刑事責任。辯方反問:1992年,公安部曾給李洪志先生發過一封感謝信,感謝他為公安部直屬的見義勇為基金會進行義務的氣功諮詢,而且療效明顯。有許多人都是聽了這樣的宣傳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如果按照公訴人的說法,是不是公安部的領導也要站在被告席上呢?

辯論到此,公訴人一句話也答不出來了。法官立即宣布休庭,在不到3分鐘的「合議」之後,法官隨即宣布了早已準備好的判決結果。

一次公審的過場就這樣走完了。然而公理自在人心。

尾聲:

審判結束後,莊鏗、陳拓宇、余玉芳談到:其實判他們多久已經沒有關係了,關鍵是,能夠有一個公正的機會給群眾有一個認識法輪大法的機會,「好壞出自一念」,(〈〈轉法輪〉〉)。這也是弟子應該做的「助師世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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