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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爭的事實,公開的秘密(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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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6月4日】

我在5月29日8時左右因在天安門廣場拉開「法輪大法是正法」的橫幅被送到天安門派出所,公安人員問我姓名、地址,我告訴他我不想說。

很快我被一個公安人員叫到一個小房間,他嚇唬一陣看沒效,就開始動手打人,先是用手掌拍打頭頂,然後把我頭撞到牆上,說我沒有功能把牆撞碎,就按著頭往桌子上撞,我一看真把桌板撞出一個坑來。過了一陣,看我不說就把我捉起來,他的腳一掃我,把我摔在地上,摔得眼冒金星,警察摔累了,休息一會兒又開始踢,警察就像失去理智一樣在喊著:「看你行還是我行,我天天打你就不信你不說。」最後他拿出一根針來刺我,一刺真流出許多血來,把他嚇一跳,趕緊叫我把血按住,去洗乾淨,然後送我到一個臨時監倉。監倉裏關押了六、七名大法弟子,都是因為沒說名字留在那裏,那天有大約四五十名大法弟子在天安門廣場拉橫幅和煉功被抓到天安門派出所,大部份都說出名字給當地駐京辦領走了。這時公安還在不停地提審,提審的辦法就是用拳打腳踢、棍子打、手銬等各種殘酷手段讓你說出名字來。

提審的房間就在我們監倉的對面,我們看打得太狠了,就大聲地喊不許打人,公安害怕了,趕緊過來解釋一番,說沒打,但不一會就把領頭喊的學員叫出去。她回來的時候,我們看到她滿身濕透,問她怎麼回事,她說給打出鼻血來,流得衣服、褲子、襪子和地上都是,公安人員就叫她洗乾淨讓她回來了。

第二天,公安又開始提審學員,這次打得更狠,棍子打得「叭叭」聲,拳頭打上的聲音,夾雜著聲嘶力竭的喊叫聲不絕於耳。有的學員給反銬著打,銬得昏過去,就把手銬鬆開一會,又開始銬,持續3-5個小時,有幾個學員實在受不了,就說出了名字。到晚上,不說的只剩8名學員,這時有一名好心的保安問我們要不要喝水、吃東西,我們這才想起來,我們被關了超過24小時了,他們還沒讓我們吃過一點東西、喝過一滴水。

到晚上9點多,公安認為我是廣東的,就讓廣東省駐京辦的工作人員把我領走,叫我把錢交出來,為我買了一張去成都的車票,把我送到火車站,我知道我終於又自由了,經過一天的折磨,這才感到整個人從頭到腳到處是給打過的疼痛。

大陸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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