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3:1996年:開始了對法輪功的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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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6月12日】
歷史回顧〈三〉
1996年:開始了對法輪功的壓制

親愛的聽眾朋友,現在是歷史回顧節目。在這次節目中,我們繼續介紹一些政府部門自1996年開始對法輪功的壓制。法輪功人數的迅速增加,本來對國家、對社會和領導人是一件好事,可是卻受到了不公正對待。

1996年6月《光明日報》開始批判法輪功。《光明日報》是國務院的喉舌,文章的主旨代表了政府中一些官員的看法。廣大法輪功學員向《光明日報》寫信反映自己修煉法輪功的收益,也有相當部份學員向中國氣功科研會寫信。

1996年7月24日,中國新聞出版署更向全國各地發出「關於立即收繳封存中國法輪功等五種書的通知」,動用行政手段對法輪功進行封殺。隨後的一段時間,《齊魯晚報》、《中國青年報》、《南方週末》、《石家莊日報》、和《錢塘晚報》等一、二十家官辦的報章雜誌都先後發表過批判和指責法輪功的文章,輿論導向十分明顯。國家出版總署及中宣部也下令各出版社不許出版介紹法輪功的書籍。

1997年初,公安部在全國進行調查,網羅罪證欲定法輪功為「邪教」。全國各地公安局經充份調查後均上報反映「尚未發現問題」,調查不了了之。1998年7月公安部一局發出公政[1998]第555號《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通知》中先把法輪功定罪為「邪教」,緊接著又提出:要掌握活動內幕情況,發現其違法犯罪的證據,各地公安政保部門要深入開展調查。令他們驚奇的是,在全國各地,一條法輪功的罪證都沒有搜集到。這裏要指出的是:公安部在未認真調查、掌握確鑿證據之前,即給公民戴上了「違法犯罪」的帽子,這種「先定罪,後調查」,甚至早已將法輪功列為「內控邪教」的做法,這是完全違反中國法律規定的。之後安全部門動用了各種偵探手段,甚至利用法輪功誰想學就來學的特點,派人混入大法弟子內部,可謂不遺餘力。最後,有些地方公安部門還依據《通知》拘禁法輪功學員,闖入學員家中抄查法輪功圖書,禁止學員煉功。他們的這種做法,把千百萬群眾推到政府的對立面,引起群眾強烈不滿。鑑於問題的嚴重性,法輪功學員從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維護司法公正出發,維護國家安定出發,直接給政府部門寫信,請中央領導同志百忙中能過問此事,但一直得不到回音。

下面,我們向大家介紹公安部對法輪功兩次調查造成的嚴重後果。

某些地方公安機關以宣讀公安部《通知》內容要挾群眾,並製造謠言對法輪功創始人和法輪功群眾進行人身攻擊,構成對他們名譽權的侵害。李洪志先生為對社會負責,對法輪功的海內外民眾負責,於1998年5月17日在加拿大講學時,向新聞媒體公布了他移民美國的消息,以正視聽。在《通知》的錯誤引導下,江蘇鹽城市、遼寧朝陽區、遼陽市、凌源市及山東一些地方公安局,宣布煉法輪功的群眾煉功是「非法集會」,強行驅散;非法查抄煉功群眾的私有財產;對煉功群眾非法拘審、關押、打罵和動用宣傳媒介進行污衊性宣傳。尤其是遼寧省朝陽市公安局,也仿效公安部一局的《通知》,以「法輪功是公安部明令禁止的非法氣功」為名,向所屬公安部門發出了朝公發(1998)37號《關於禁止法輪功非法活動的通知》,下令對法輪功「立即予以取締「。輔導員被數次罰款,累計金額達4000多元。有的不給收據,有的只給白條。其政保科還直接撰文攻擊法輪功,強行要求《朝陽日報》發表。由此引起40餘人到公安部上訪;1000餘人聯名投訴朝陽市公安局侵害公民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遼寧一個輔導員被遼化公安處傳訊說:你們在一起學法輪功是非法集會,要麼判刑2-3年,要麼罰款10000元,不要收據只罰6000元。並聲稱:你們上告,回頭有你們好看的。公安一局的《通知》到了基層就是這樣為所欲為,造成極惡劣的影響。

1998年7月21日,公安部一局又向全國公安部門發出《通知》,繼續以極不負責的態度,毫無根據地把一些造謠污衊的不實之詞強加在法輪功創始人和法輪功骨幹頭上。這個《通知》再度引發新疆、黑龍江、河北、福建等地基層公安部門強行驅散煉功群眾,非法抄家,私闖民宅,沒收屬於個人的私有財產等違法亂紀問題,人為地挑起了公安部門與煉法輪功群眾的對立,引起群眾的強烈不滿。例如:1998年8月13日,新疆瑪納斯縣兩名便衣公安人員到公園強行驅散煉功群眾,審訊煉功人員,並對煉功群眾以抄家、罰款、蹲班房相威脅。某些基層公安幹警之所以如此不講政策、蠻橫無理地對待群眾,就是因為他們倚仗公安部一局的《通知》,把政府推到數千萬修煉法輪功的群眾的對立面。

太原一名法輪功輔導員說,「1997年12月13日晚6點,公安局政保處一共傳訊了法輪功輔導員9人,他們還從被傳訊的人家中,拿走法輪功書籍、錄像機、煉功帶、錄音機等,至今都未退還。市公安局一些人,還繼續竊聽我的電話,派警車到煉功點監視,派人監視我的住所,對一個普通煉功者,採取的是對付敵人的手段。」太原某中學教師說:「公安局拿了1994年公安部下達的"通知"來到我們學校,找到校長後,讓其看了通知。校長一再威脅教師:'現在公安局來我校,說國家禁止煉法輪功。所以,今後任何人不能再煉法輪功。如果有人再煉,經調查發現後,今年9月份一起下崗,解雇'"。

在下次的歷史回顧節目中,我們將向大家介紹 4.25 中南海事件真相。

(2000年6月12日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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