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妹、趙凌雲等人在獄中的遭遇

——我在北京市東城區看守所的親身經歷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0年4月7日】我叫趙凌雲,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於2000年2月28日因一個人在地壇公園煉功被抓,關進了東城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放出,現將我在獄中的所見所聞,親身經歷向世人做一介紹,有助於一切有良知的人們對中國人權的嚴重狀況有所了解,對我們的大法有進一步的認識。

我被關押在東城區看守所的八筒一所(即牢房),當時這間牢房連我在內共有十四人,其中八人是大法弟子,她們中有的是在天安門廣場拉橫幅的;有在天安門廣場放氫氣球的(上面寫著「法輪大法是正法」);有在除夕夜到廣場煉功的;還有已被判刑7年的李小妹等人。

當時獄中各牢房的煉功環境開創得各不相同,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干擾,尤其是有的所,管教(警察)利用犯人來制止或干擾大法弟子煉功。

3月7日下午,有三名深圳的大法弟子因在天安門放氫氣球而被抓,其中一人被關押在我們這間牢房。她所隨身攜帶的一本《轉法輪》在搜身時被搜走。作為大法修煉者,集體煉功,集體學法是師父給我們留下的修煉形式,在正邪不分的今天,眾多的大法修煉者被非法關押、拘禁,為了給我們的宇宙大法一個正確的位置,我們在開創學法煉功環境的同時,也是在助師正法。於是大家從3月8日開始集體絕食、絕水,要求合法的學法煉功環境。當大家絕食絕水到第4天時,趁中午管教開門,我們一共六個大法弟子一齊走出自己所在的牢房,把其它牢房的窗子一個個從外面拉開,向功友們說:"大家集體絕食,要《轉法輪》,用我們的生命去開創學法環境。"各個牢房內的功友們都擠在窗口處,有的含淚和我們呼應。我們回到牢房十多分鐘之後,李小妹被第一個叫了出去,因為他們誤認為這次爭取信仰自由的絕食,是由李小妹帶動的。她剛被叫出,我們就聽到外面鐵門來回的撞擊聲,我意識到李小妹在挨打(後得到證實),接著被反銬著帶到二樓,她被人從身後一腳踹倒在地,頭重重地撞到鐵門上,隨即她被渾身亂踢,當她掙扎著坐起來之後,只是散盤起腿穩定身體,他們就罵著說:"現在你還敢盤腿!"強行把她的腿拉直,用穿著大皮鞋的腳連繼猛踹她的膝蓋骨,後又被戴上了"豬嘴"(一種刑具,套在頭上,不能說話,不能出聲,否則就自動收緊到接近窒息)。在打完之後,她又被反銬著吊在空中,全身的重量都集中在手腕上,大約過了一個半小時,因為怕她窒息而死才取下了"豬嘴",但並未把她放下來。李小妹從中午十二點多被叫出去,直折騰到晚上七點左右才被送回牢房。

李小妹被叫走之後,我和王雅娟,臧傳會也一個個被叫出去,一人一個"管教室",二話不說就開打,被揪住頭髮毒打頭部,打完之後才開始審問。

由於我們大家正念堅定,堂堂正正地直面了他們的暴行。他們不但沒有給我們身體造成傷殘,反而一個個身心愉悅,這種感受是只有闖過這一關的人才能領悟的。

從這天起,全筒道十間牢房全部開始了集體絕食。通常人體絕食7-8天是極限,可是我們絕食時間最長的人竟然達到過二十幾天。這一次八所(即八號牢房)的張淑英就絕食了十六天,而我和李小妹等(一號牢房的大法弟子)全是十三天。當我們絕食、絕水到第八天時,我們號中一個學員耳中聽到師父說:"喝點水"。於是我們大家開始喝水。奇妙的是我們喝的白開水竟然是多種果汁味的,我喝的是桔子汁味的,李小妹喝的是梨汁味的,還有人是奶味的。喝了水幾分鐘之後,立刻覺得全身都在起變化,身輕體健,渾身有力。

當張淑英絕食十六天之後開始進食時,同室的犯人們都勸她先喝點稀、軟的,不要弄壞了胃,但她一開始就正常進食了,而且並未感到任何不適。犯人們說你們大法真是太神奇了,要不是親眼所見,我們絕不會相信一個絕食十六天的人馬上可以正常吃飯,連管教的警察也來記錄這一實例。

在這一場絕食護法中,大法弟子們臨危不懼的壯舉使我們更加真正從內心認識到師父和大法的神聖、偉大。

心性的整體提高使外在的環境也在發生著變化,我們真的開創了在獄中堂堂正正的修煉環境。每天早上連在押的犯人也和我們一起站成一排集體煉功,還可以集體背念經文,我們終於把關押大法弟子的牢獄正成了一方修煉的淨土。

我是3月28日被釋放的。到我放出時,仍有學員在繼續絕食。每當我想起我們還在獄中的這些為了捍衛我們的宇宙大法而捨生忘死的功友們:他們有的被毒打,有的被灌食,不知道甚麼時候就會付出自己的生命,一種悲壯、崇敬的心情就令我震撼。我們的師父曾經說過:「佛、神他可以為眾生、為宇宙的利益放棄他的生命,甚麼都可以放棄的,而且坦然不動的。」我為我們能成為師父的弟子而感到無比幸福。(2000年4月6日稿)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