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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梅州大法弟子受迫害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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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3月27日】

1、熊芹苑:抄去存款1萬6千元,現金400元,金飾共2萬餘元,全傢伙食費不留。

2、曾粉玉:抄去彩電一台,現金800元。

3、張玉秀:被迫在磚上下跪,警察用皮鞋踢。煉功前曾經有過乳腺癌,現年51歲看上去年齡只有20多歲。

4、郭燕芬(梅州人大代表):1999年9月27日進京上訪一次,被拘留15天後,一直沒有放出來。在被拘留期間,先後有30多名鎮幹部、公安輪流看管她都因體力不支而上了醫院吃藥、打針。郭燕芬本人於1999年12月份被判勞動教養2年,目前被關在廣東三水的勞教所。據悉,三水勞教所對待法輪功學員像對待吸毒犯一樣,只有直系親屬才可以每月探望一次,而且要經過層層嚴格審批.家人所送衣物也要經過嚴格檢查,帶夾層的衣服和棉被拒絕接收。

5、李美平(梅州市梅江區法院副庭長):40多歲,現在看上去只有20多歲,跟小女孩一樣,與實際年齡相差甚遠。於1999年10月上京上訪一次,被刑拘三十天後被開除了黨籍和降低了職務,先後仍兩次煉功、弘法兩次,於2000年1月判三水勞教3年。

6、在拘留問話期間,好多學員幾乎都被公安毆打,連老人都不放過,有的學員被七八個公安連續毆打一個半小時,情況慘不忍睹,所受刑罰有:下跪磚塊、下跪木桿、吊手銬、渾身拳打腳踢、亂打,手指釘竹籤等。現在有的學員已被家人趕出家門、夫妻鬧離婚,有的連生活都有很大困難,情況非常惡劣。

自1999年10月以來梅縣扶大葵村的大法弟子被公安局處分及扣押財物如下:

曾清雲:2150型樂聲21寸彩電1部,770型樂聲3碟VCD1部,超霸錄音機1部。
陳國賢:29寸聲寶彩電1部,索尼VCD1部,超霸錄音機3部。
郭苑芬:聲霸王錄音機1部,DIAMOND VCD 1部,DIAMOND VCD功放1部。
陳金昌:18寸彩電1部,70C嘉陵摩托車1架,小霸王錄音機1部,現金人民幣750元。
陳國爭:70C嘉陵摩托車1架,25寸彩電1架。

郭苑芬判勞教二年
陳文丹判勞教一年,另行政拘留15天,刑拘30天。
張小雲判勞教二年,另行政拘留15天,刑拘二次60天。
陳運賢,行拘二次30天,刑拘二次60天。
邱思君行拘15天,刑拘30天。
陳國賢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鳳雲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春雲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金雲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清雲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小寧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小滿行拘15天,刑拘30天。
曾群輝行拘15天,刑拘30天。
凌蘭華行拘15天。
羅利瓊行拘15天。
黃會香行拘15天。
陳金昌行拘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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