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位獄中大法弟子致中央領導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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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3月10日】

尊敬的中央領導:

您好!我是一名無辜身處監牢的法輪功修煉者,現以群眾一員的身份,懷著一顆對黨和政府忠誠、信賴的心,突破重重困難,給您寫這封信,希望領導們能聽一聽我的肺腑之言。

我叫曹君健,29歲,大專文化,原是四川省廣安市建行的員工。我曾任過支行辦公室副主任,做過編輯,幹過記者,出版過作品集,發表了上百篇愛國頌黨的作品,曾是團幹部和入黨積極分子,這些表明我是一個頭腦清醒、愛黨愛國的公民,給中央領導寫信是經過慎重思考的。同時,我們修煉「真、善、忍」,說真話,辦真事,以下絕無半點假話。

1996年8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短時間內便祛除了我身患數年的失眠頭昏症,最主要的是我按照李洪志老師教導的「真、善、忍」修煉準則要求自己,得到了心性的提高,道德的昇華。原來我在單位上報假帳、吃回扣,常把公家的東西據為己有,還要進舞廳、坐包廂。修煉後,我懂得了做人的真正意義是返本歸真,在各種環境中都得做好人,慈悲向善,遇事向內找……我主動把私佔公家的音響器材等物品全部歸還,不但不多開發票,並且一律拒絕貨商主動給我多開發票金額。99年5月,我到成都錦江電子公司給單位買搶答器,售貨員三次要給我多開200元發票,我告訴他我是煉法輪功的,不義之財不能要。97年4月,我在武漢一家集團購買商品,集團重複寄來3200元的商品。面對飛來的財物,我想到《轉法輪》書上寫的,北京學員摸獎摸到自行車都捐獻給單位,我不能要這橫財。於是我將3200元錢匯給該集團,並在匯款單附言欄建議加強內部管理,避免類似事件發生;在單位上,我出色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與同事融洽相處,做到任何時候都做好人;我給自己的小孩用公家膠卷照了像,開發票時,我主動扣除自家小孩照相的金額;我還於98年5月主動買了一張價值560元的檯球桌送給廣安市建行,供職工娛樂,這是有目共睹的;在生活上,我不再進舞廳、坐包廂,改掉了一切不良嗜好;三年來,我沒說過一句髒話,沒罵人一句,即使自己受到屈辱也不計較……這樣的事例太多太多。而這一切都是法輪大法帶給我的。

正因為我修煉法輪功後處處要求自己做好人,對社會、對單位、對他人都有益無弊,所以對政府把法輪功定為非法組織直至邪教十分不解。同時,我發現批判法輪功的新聞、文章違背事實,與我們修煉的實際情況完全相悖。毛澤東、鄧小平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歷來要求我們要實事求是,所以,我本著對黨和政府誠實、信賴的心向政府寫信反映真實情況,這本是《憲法》第四十一條賦予公民的權利,但後來不僅沒有任何回音,反而被市公安局多次傳訊盤問。

1999年7月,法輪功被定為非法組織,公安局和單位領導多次找我談話,要我與法輪功決裂,並批判法輪功。我百思不得其解,法輪功使我和眾多的修煉者病體康復、道德回升,何罪、何過之有?而單位和社會上其他人由於受輿論導向的影響,都用審訊犯人一樣的眼光來看待我,而我確確實實在做一個好人啊!我的心情異常沉重。1999年9月,我想到是中央把法輪功定為非法組織,應該向黨中央反映真實情況。我牢牢記住師父的話:「永遠不參與政治、不干涉國事,真修向善」抱著一顆真誠的心去了北京,準備上信訪局反映情況。後來才知道一上信訪局就要被抓,我更加感到震驚。《憲法》和《信訪條例》都賦予了公民上訪的權利,為甚麼會這樣?

我在北京被房山派出所抓捕後,派出所所長打我耳光打累了,我還是祥和地對他說話;第二天,一名年輕公安對我兇狠地拳打腳踢,我始終用大善大忍的心對待他們,因為是黨和政府對我們不了解,做出了錯誤決定。我們上北京不是要給黨和政府添麻煩,我們只是想說句真話,說明法輪功利國利民,絕非邪教!

我被關在房山區看守所,犯人打我,我無怨無悔,坦然忍受各種屈辱。在這裏,我明白自己的言行感化著獄中的犯人,有兩人被釋放時說要修煉法輪功,做真正的好人。我被送回四川廣安區看守所,同樣教這裏的犯人重德修心、改惡從善,起到了政治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無論是哪裏的犯人,都對大法弟子高境界的言行讚不絕口,對政府把這樣的好人打成邪教徒關在牢中無不感到難以理解。

這一切,充份證明我--法輪大法弟子不但無「邪」,而且正之又正。就是政府把我一直關在牢中,並以強加的「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我的刑,我也不反對政府,不怨恨黨和政府及有關國家工作人員,我們給政府充份的時間來了解我們。

法輪大法現在世界上30多個國家流傳,修煉者超過1億,如果真是歪理邪說,會有這麼多不同膚色、不同階層的人相信嗎?如果真的害人奪命,會有千千萬萬的男女老幼修煉後得到病體的康復嗎?中央把法輪功定為邪教,且和美國的「大衛教」、日本的奧姆真理教等同起來,這是錯誤和荒謬的。眾所周知,大衛教、奧姆真理教擁有強大的犯罪集團,持有惡毒的殺人武器,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人民大眾皆視之為「邪」。而法輪大法弟子不但不傷害任何人,手無寸鐵,且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始終用慈悲善心對待任何人,時時要求自己做好人,利己利民,有這樣的「邪」嗎?法輪功的輔導站、煉功點也是本著願來就來、願走就走的原則,何來「教」之有?李洪志老師教人修心向善,使無數修煉者祛除頑疾,獲得健康,這不是一件大好事嗎?而電視、報刊對李洪志老師所列罪行完全是莫須有的,個別在逼迫下恩將仇報的原修煉者攻擊李老師,所言完全是違背事實的,我們千千萬萬的修煉者對自己師父的所作所為有著深刻的了解,李洪志老師用自己的言行做表率,教導我們做好人,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均在千萬大法弟子眼中,我們有目共睹、耳濡目染李洪志老師的無比正直與洪大慈悲。

我,包括千千萬萬的大法弟子,是從理性到實踐一步一步走到今天,親身體驗到了大法使人身心健康、道德昇華的威德,這是任何否定都不可磨滅的。歷史才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我相信,將來的歷史會證明一切,法輪大法一定會恢復清白,展現無比的光明。

最後,我作為一個公民按照《憲法》賦予的權利,向黨中央、國務院提出誠懇的建議:

1. 取消對李洪志老師的通緝,與李洪志老師和平對話,公正解決法輪功問題;
2. 恢復法輪大法清白;
3. 給大法弟子一個公正、合法的修煉環境;
4. 釋放所有被關押的大法弟子。

此致
敬禮!

大法弟子:曹君健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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